整理关于政府采购的问题及相关答复(下)德清县司法鉴定 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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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清司法鉴定中心▲问:74号令竞争性谈判:谈判小组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逐一谈判。是否理解为:供应商只要资格通过了,其响应文件未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文件规定,未响应该要求为无效文件),也必须参加谈判?面对中中小企业的采购,供应商即为中小企业又为残疾人企业,是否享受价格优惠条件。

  答:(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问:我单位从事服装加工,在采购缝纫设备时,招标部门说不能限定品牌,这样每次采购的设备都不同,导致车间多种品牌设备运行,不利于售后服务与维修,车间反应不好用的设备只要人家中标就不能不买,请问这样做是否对?

  答:您在留言中未明确单位和资金的性质,无法简单判断是否适用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

  ▲问: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采购文件公告期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不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后未中标,遂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这个时效应该执行哪一条?司法鉴定资质证明

  答:供应商应当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规定的法定期限内依法提出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得以约定的方式减损供应商的法定权利。

  ▲问: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成交候选人只推荐了1名供应商,这个供应商就是成交供应商,不过在后续对成交结果的质疑中发现质疑成立,该供应商不应当成为成交供应商,该项目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为5家。请问代理机构能否按照94号令16条“(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该项目没有合格成交候选人,应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由于谈判的情况与公开招标不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是没有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人数的,参考招标投标相关规定3名以下都可以,不过谈判是规定了要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的(74号令),因此,这个项目当时一开始只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就是有瑕疵的,那现在遇到这种情况,能否按照94号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但重新采购时候要求谈判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答:若是谈判过程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否则需要综合考虑效率等因素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问:现如今许多政府采购服务都在签订3年期的采购合同,或3年履行期,合同一年一签。我注意到《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规定“三、灵活开展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积极培育政府购买服务供给市场。……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那么,37号文的描述汇总有个“积极培育政府购买服务供给市场”的大前提,而102号令的适用范围直接是“政府购买服务”。请问,非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例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采购服务时,若是满足预算有保障,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情形,能否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采购服务合同?

  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都是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范畴。采购人在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上海华东司法鉴定所

  ▲问:2019年某市财政局以采购人身份进行了《2019-2021年某市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服务入围》的招标,该库有效期至2021年8月;2020年某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采购人进行了《某市2020-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服务入围》;上述2个库的区别:2019-2021年库委托的是投资额3000万以上项目,2020-2022年库委托的是投资额3000万以下项目。请问2019-2021年库到期后,限额以上的项目的业务是否可以采用2020-2020年库,还是重新招标?

  答:留言所述工程造价入围项目,不符合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要求。采购人应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在明确服务标准、定价原则等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法定程序择优选择具体供应商,遵循量价对等的原则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可由一家供应商承担的采购项目,可以与其签订单价固定、数量不固定的采购合同。确需多家供应商共同承担的,可按照业务性质、服务区域等要素,进行合理分包,通过竞争择优,把相应采购业务明确到具体供应商。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十九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由于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请问该条例中的“一定期限”的时长具体由哪个部门决定?需要出具哪种证明文件投标时认可?

  答:留言所述“一定期限”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监管部门确定的具体期。具体期限是由行政监管部门在作出处罚时决定。

  ▲问:某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期限为2020年4月13至2021年4月12日,合同届满前,采购人因内部审批问题截止在2021年4月12日仍未决定合同是否续签,2021年5月30日采购人通过内部决议方式同意该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2021年5月30日至2022年5月29日,请问2021年5月30日至2022年5月29日合同期的合同属于合同续签吗?

  答:留言所述合同续签问题,应当在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中进行约定,并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合同续签。

  ▲问: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事业单位持有该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能否参与该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或发改委立项项目的投标?

  答: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下属企业不可以参加上级单位作为采购人的项目。昭通市司法鉴定

  ▲问:采购人拟(使用财政资金)通过参加拍卖的方式征集文物,竞拍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程序?如果适用,应怎样适用?如果不适用,应适用哪种程序?

  答:通过参与拍卖方式竞买文物的,可不适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问:政府机关物业服务合同(400万以上)到期后可否续签?人生续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人生不能续签,请问应该采用什么办法采购?

  答:采购人在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并在采购文件中及采购合同中进行事先约定。未事先进行约定的,不可以续签采购合同。

  ▲问:我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现就财库【2020】46号文件的执行问题需要请教:按照该文件,采购文件中需要明确采购标底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那么,假设我采购的是台式电脑,潜在供应商既有生产厂家,也有经销商,我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行业的话是“制造业”,还是“批发零售业”?

  答:采购人应按照项目实际的情况,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个采购标的应只对应一个行业。留言所述采购台式计算机所属行业应为“制造业”。

  ▲问:公开招标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派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吗?

  答:为了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财政部鼓励采购人指派熟悉项目的工作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

  ▲问:A公司为总公司,A公司控股A1公司和A2公司,A1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B1公司。B1公司的分公司和A2公司的分公司共同参与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B1公司和A2公司授权各自的分公司参与投标,以上所述公司均同属同一集团,同一行业,共同参与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请问是否合法?中标结果是否有效?资阳求真司法鉴定所

  答: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留言所述情形,请自行判断是否可以共同参与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问:需求管理办法实施后:单一来源以下两种情形是否还是适用?

  (1)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2)必须确保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答:留言所述单一来源两种情形仍适用。

  ▲问:按照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请问:

  (1)在第一年采购时,预算金额是应按照一年还是三年填写?

  (2)比如某项目按一年采购预算填写,则未达到公开招标线,可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不过实际签订合同是三年的,三年总预算达到了公开招标线,是否有规避公开招标的存在呢?

  答:(1)留言所述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按照一年的填写。(2)留言所述此类采购项目,应当按照一年预算金额计算是否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德清县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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