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通常较为庞大,有效的造价管理对于项目成本控制至关重要。科学系统的造价管理需要对工程预期费用和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精确核算与对比分析,这其中涉及复杂的费用构成体系。建筑工程造价的组成不仅包括直接的建设成本,还涵盖多项间接费用,全面了解这些费用构成对于项目投资管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建筑工程造价费用的系统构成分析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分类与内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在建筑工程总体造价中,除直接工程费用外的各项必要支出。根据费用性质和使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三大类别:
土地使用及相关费用
土地使用费用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性支出,主要包括农用土地征用费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两大组成部分。农用土地征用费由多个具体项目构成:土地补偿费是对原土地使用者经济损失的补偿;安置补助费用于解决被征地人员的安置问题;土地投资补偿费针对土地上的既有投资;土地管理费是征地管理工作产生的费用;耕地占用税则是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的税费。这些费用都需要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合理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获取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对价;城市建设配套费,用于项目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拆迁补偿与临时安置补助费,涉及房屋拆迁和居民临时安置的各项费用。这些费用标准通常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确定。
与项目建设相关的管理费用
第二类费用主要涉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管理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指建设单位为进行项目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勘察设计费,包括工程勘察和设计服务的报酬;研究试验费,针对新技术、新工艺的试验研究支出;临时设施费,为工程建设服务的临时建筑和设施费用;工程监理费,聘请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费用;工程保险费,为工程建设项目购买保险的支出;供电贴费,获得电力供应所需支付的费用;施工机构迁移费,施工队伍调迁产生的费用;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其他费,涉及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的相关费用。
与未来运营相关的预备费用
第三类费用着眼于项目建成后的生产经营需要,包括:联合试运转费,项目交付使用前进行联合试车的费用;生产准备费,为项目投产所做的各项准备工作支出;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为满足生产运营需要购置的办公和生活设施费用。这些费用虽然发生在建设阶段,但其效益将在项目运营阶段体现。
▲工程造价与合同价的概念辨析与关系分析
工程造价的内涵与组成
工程造价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包含从项目决策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费用总和。工程预算只是工程造价管理的一个环节,它是根据施工图纸和定额标准编制的阶段性造价文件。预算价格采用的是定额中的材料预算价格,这与实际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需要在结算阶段进行调整。
工程造价的范围相当广泛,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等不同深度的造价文件。这些文件分别在项目不同阶段编制,服务于相应的投资控制目标。
从专业领域来看,工程造价涵盖土木建筑、安装工程、公路工程、水运工程、铁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和航空航天工程等多个专业领域。无论哪个专业,工程造价的核心内容都是量、价、费三个基本要素的组合计算。
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据设计图纸、定额标准和清单规范,准确计算工程项目包含的直接费用(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措施项目费、规费、利润和税金等各项费用。
合同价的特点与定位
合同价是指在工程发承包阶段,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格。它是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但不等同于最终的实际造价。合同价的确定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市场竞争状况、施工条件、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等。
合同价与工程造价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合同价是工程造价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最终的工程造价需要通过结算来确定,它可能因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等因素而与合同价有所差异。
▲建筑工程造价纠纷的解决途径与实施策略
协商解决机制的实施要点
协商作为解决工程造价纠纷的首选方式,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的优势。双方应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过程中应当注意:以合同约定为基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避免不切实际的要求;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社会及第三方利益。
协商解决的优势主要体现在:程序简便灵活,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维护商业合作关系,避免纠纷对后续合作的影响;节约解决成本,无需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有利于保持商业秘密,避免纠纷公开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调解机制的应用与实施
当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调解是重要的补充解决途径。调解可以分为行政调解和民间调解两种形式:
行政调解是向业务主管部门(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调解。主管部门熟悉行业特点和专业要求,能够提出更具专业性的解决方案。同时,主管部门可以运用行政管理手段,为纠纷解决提供必要支持。
民间调解是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进行调解。调解人应具备专业资质和良好声誉,能够以中立立场提出公正解决方案。调解过程中,调解人需要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运用专业知识进行说服疏导,促使双方相互妥协达成协议。
仲裁程序的特点与适用
仲裁是一种准司法解决方式,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选择仲裁需要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约定仲裁机构和适用规则。仲裁的优势在于:程序相对灵活,效率较高;仲裁员通常具备专业背景,能够更好理解工程纠纷特点;仲裁过程不公开,有利于保护商业秘密;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避免冗长的上诉程序。
仲裁适用于争议金额较大、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造价纠纷。选择仲裁需要注意仲裁协议的规范性,明确仲裁范围和适用法律,确保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
诉讼程序的适用与注意事项
诉讼是解决工程造价纠纷的最终法律途径。随着司法制度的完善,诉讼程序日益规范化。诉讼的特点包括:程序严格,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判决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执行力度强,具有国家强制力保障。
选择诉讼需要注意:诉讼周期较长,成本较高;需要专业律师协助,诉讼技术要求高;举证责任严格,需要完备的证据支持。建议在诉讼前进行充分评估,确保证据充分、诉求合理。
▲完善工程造价纠纷预防机制的建议
加强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推行标准合同文本,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完善合同条款,特别是价格调整、变更处理等关键条款;建立合同审核机制,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建立全过程造价管控体系
从项目决策阶段开始介入造价控制;实行设计阶段造价管理,推行限额设计;加强施工过程变更管理,规范变更程序;完善结算审核制度,确保造价真实性。
推行工程造价咨询制度
引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提供专业造价服务;建立造价数据库,为造价决策提供依据;开展造价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素质。
结语:构建和谐的工程造价管理环境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通过完善费用构成体系,明确造价组成内容;规范合同管理,预防纠纷发生;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化解矛盾,才能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随着行业管理的不断完善和法治环境的持续优化,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将更加规范、高效,为工程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