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结算流程及步骤(承接上篇)面对施工过程结算在合同条款、定价适用性、周期控制、审计介入及造价控制等环节暴露出的五大核心难题,仅仅识别问题远不足够,关键在于构建一套系统、务实、可操作的解决方案。上篇我们已对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下篇将聚焦于对策与建议,旨在为行业提供一套从合同设计到支付保障、从审计衔接到造价管控的完整行动框架,推动施工过程结算从政策理念扎实落地为行业实践。
▲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系统性对策与实施建议
〖1〗首要基础:编制与推广专用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是项目实施与结算的“宪法”。当前普遍使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缺乏对过程结算的专门约定,这是导致实践混乱的根本原因之一。因此,当务之急是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学者及一线实践者,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现有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订,或专门编制发布《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合同示范文本》。实际工程量如何结算
一份完善的过程结算合同,至少应对以下核心内容作出清晰、无歧义的约定:
(1)施工过程结算的周期或节点:明确是按时间周期(如季度)还是按形象进度节点进行结算,并具体定义每个节点涵盖的工程范围与完成标准。
(2)过程结算的计量与计价规则:详细规定工程量的计算依据、计价方式(单价、总价)、价格调整的适用条件及方法。此部分需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紧密衔接。
(3)合同价款调整的范围与程序:明确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差调整、索赔等事项的确认流程、计价原则及其纳入哪一期过程结算的规则。
(4)预付款与进度款的关系:约定预付款的具体金额、支付时间,及其在后续各期过程结算价款中的抵扣方式与比例。
(5)过程结算的流程与时限:严格规定承包方提交结算资料的期限、发包方(或委托的咨询方)审核确认的期限、双方对有异议部分进行协商的期限,以及最终支付结算款的期限。设置明确的时限是防止过程结算自身拖沓的关键。
(6)结算依据与资料组成:明确每一期过程结算所需附随的支撑性文件清单,如质量验收证明、变更签证单、影像资料、测量记录等,确保结算有据可查。安装工程结算表价格
(7)质量保证金的扣留:约定质量保证金的比例、扣留方式(可按期扣留或竣工时一次性扣留)以及返还条件与程序。
推广使用此类示范文本,能极大地提高合同签订的规范性与完整性,使发承包双方在项目启动之初就对“游戏规则”达成共识,做到心中有数、行为有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后续履行中的争议与纠纷,为过程结算的顺利推行奠定坚实的契约基础。
〖2〗关键路径:推行以“形象进度节点”为核心的结算方式
为解决不同定价模式下的适用性困惑,并确保过程结算的成果具有明确的工程实物对应性和法律终局性,建议优先推广以“形象进度节点”作为结算依据的模式。这种模式尤其适用于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合同,它使结算与工程实体完成的里程碑直接挂钩。
结算节点的划分并非随意,而应遵循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原则,需综合考虑工程实际情况、施工组织顺序、专业工种界面、工程量清单划分规则等。具体划分方法可参考:
(1)按工程质量验收单元划分:这是最自然、最清晰的划分方式。例如,房屋建筑工程可按“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分部工程作为结算节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则可按“车站土建工程”、“区间隧道工程”、“轨道工程”、“供电系统”、“信号系统”等专业系统划分。工程结算听政府文件吗
(2)按控制性关键工程划分:适用于线性工程或大型群体工程。例如,高速公路项目可以“某标段路基完成”、“某特大桥梁合龙”、“某隧道贯通”作为节点;大型住宅小区项目可以“某号楼主楼结构封顶”、“全部地下车库结构完成”作为节点。
(3)按专业分包工程划分:对于专业性较强、相对独立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幕墙工程”、“精装修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等,可直接将其完成作为结算节点。
对于采用费率下浮计价的项目,若希望采用过程结算,则必须在施工图完成后,由双方及时依据施工图编制并确认施工图预算,通过补充协议将计价基础由“费率”转化为“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此后方可参照上述节点划分方式执行过程结算。
〖3〗核心保障:构建及时支付与争议隔离的付款管理机制
过程结算的价值,最终必须通过“及时确认、及时支付”来体现。若结算完成后款项支付依然滞后,则所有改革将流于形式。因此,必须建立刚性的、可预期的付款管理机制。
首先,建设单位(发包人)必须履行首要责任,在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当期结算对应工程已验收合格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限,无条件地支付已确认的过程结算价款,杜绝任何形式的工程款拖欠。这是维系施工单位现金流、保障工程连续施工的生命线。大同天镇工程结算价格
其次,针对过程结算中可能出现的局部争议,应引入“争议隔离与先行支付”机制。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双方对结算文件中的部分内容存在分歧时,应对无争议部分的价款,按正常程序先行办理结算与支付;仅对有争议的部分另行协商,或约定在后续某一节点、乃至竣工结算时一并处理。这种做法符合国际工程惯例(如FIDIC合同条款),能有效防止因局部争议绑架整体付款,保障施工方的基本权益。
此外,为平衡发承包双方地位、增强发包人付款的信用保障,应强制性推行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要求发包人在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的同时,向承包人提供等额或高额的支付担保。目前,深圳、浙江等地已将此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之一。这一制度能从根源上缓解承包人的垫资压力和收款风险,是过程结算得以顺畅运行的重要信用基石。
〖4〗制度衔接:创新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介入模式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必要性与过程结算的时效性之间的矛盾,必须通过制度创新来调和。简单地规定“不得以审计为由拖延支付”在实践中往往缺乏约束力。工程结算价包涵什么
一个可行的思路是:建立基于项目规模的分类、分阶段审计介入机制。
建议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按投资额或重要性进行分级。对于达到一定限额(例如,总投资额数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若采用过程结算,审计部门可同步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审计人员提前介入项目,对每一个过程结算节点的结算资料、计价依据、审批程序进行同步审计监督,实现审计与结算进程基本同步。这样,每个节点确认的结算结果都已蕴含了审计意见,竣工时仅需进行汇总性审计,极大提高了效率。
对于限额以下的中小型项目,则可以不强制要求采用过程结算,仍维持传统的竣工后一次性审计模式。或者,审计部门可对过程结算进行“备案抽查”而非“逐项详审”,聚焦于风险较高的变更签证部分。
这种差异化安排,既保障了对重大公共资金项目的严密监督,又避免了审计成为所有项目过程结算的“堵点”,实现了监督效率与结算效率的平衡。
〖5〗技术支撑:建立动态、弹性的过程结算造价控制体系
针对过程结算造价与设计概算的衔接难题,应摒弃简单、僵化的“一刀切”控制,转向建立一套多层次、动态预警的造价控制体系。如何书写工程结算汇总报告
控制的核心原则是“总额控制、动态预警、分层管理”。依据《政府投资条例》,控制的终极目标是项目总投资不超批复概算。在过程结算中,应实施三级控制:
第一级:合同总价控制。以施工合同对应的概算总额作为“天花板”,确保所有过程结算的累计金额,加上预估的未完工程价款,始终处于该天花板之下。
第二级:分部分项概算控制(动态预警)。将合同总概算分解到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层级。在办理某一分部工程(如主体结构)的过程结算时,设定该分部工程对应的概算子项为预警线。当该分部下各节点结算累计金额接近或达到预警线时,系统自动预警,项目管理层需立即分析原因(是设计变更、材料涨价还是工程量计算问题?),并制定明确的控制措施,在确保不突破上一级(单位工程)控制目标的前提下,方可批准当期结算。
第三级:灵活调剂与归并。允许在单位工程或项目总概算范围内,对不同分部工程之间的概算金额进行合理调剂,以应对某些分部超概、某些分部节余的实际情况。同时,当招标清单与概算项无法一一对应时,可按“相近或包含”原则进行合理归并,避免因口径过细导致无法执行。土石方工程结算材料
这种体系既坚守了投资控制的底线,又赋予了项目管理必要的弹性,使过程结算能够在不频繁“暂停”的情况下持续推进,真正服务于工程建设。
▲结语与展望
在建设工程领域大力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绝非简单的结算流程调整,而是一场深刻的项目管理变革。其成功实施,将有效改善施工单位现金流,降低经营风险,进而促进其将更多资源与精力投入到提升工程品质、保障施工安全与加强现场精细化管理之中。同时,它也能倒逼建设单位提升投资控制的前瞻性与主动性,加强过程资料的规范管理,最终实现减少结算争议、加速项目财务闭环、提升行业整体运行效率的多重目标。
目前,施工过程结算仍处于政府大力推广与项目试点探索的关键阶段。本文通过对其面临的五大重点问题进行剖析,并相应提出了推广专用合同范本、采用形象进度节点结算、构建及时支付与争议处理机制、创新政府审计模式、建立动态造价控制体系等一整套对策建议,希望能为相关政策制定者、建设各方主体及从业者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
展望未来,行业主管部门当务之急是加快制定并推出权威、细致的施工过程结算合同示范文本与操作指南。同时,应积极总结先行试点项目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持续优化制度设计。唯有通过政策引导、合同规范、机制保障、技术支撑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才能克服当前障碍,确保施工过程结算这一先进模式在中国建筑市场的土壤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最终推动整个行业向更加规范、高效、健康的方向持续发展。工程竣工后需要多久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