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之眼服务之手论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市场综合价的必要性与实践路径工程预算与实际结算 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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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抗震支架工程预算在当前深化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联合市财政审核中心编制并发布《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市场综合价》,无疑是一项具有前瞻性和探索意义的重要实践。此举不仅为本地建筑市场提供了宝贵的计价参考,更引发了行业对于工程造价主管部门角色与职能的深入思考:在从“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转型的关键时期,主管部门是否有必要建立并坚持一套定期发布市场综合价的常态化机制?答案是肯定的,但这一定期发布行为必须建立在科学分析、精准定位与持续优化的基础之上,其核心在于服务市场,而非替代或指挥市场。

  ▲定期发布市场综合价的深层必要性

  〔1〕动态捕捉市场脉搏,平抑信息滞后风险。建筑市场是一个高度动态的复杂系统,其核心要素——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时刻受到宏观经济周期、产业政策调整、季节供需变化、甚至国际原材料市场波动等多重因素的交叉影响。传统上依赖年度或半年度定额调整的模式,已难以跟上市场变化的节奏,容易导致投资估算失真、招标控制价偏离实际、施工过程成本失控以及竣工结算争议频发。定期(如按季度或月度)发布市场综合价,相当于为市场安装了一个灵敏的“监测仪”和“校准器”,能够更及时、更连续地反映真实成本变动趋势,有效减少因信息不对称与时间滞后带来的系统性造价偏差,为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成本管控奠定可靠的数据基础。工程预算多久能做完

  〔2〕构建透明化价格基准,提升市场公信力与效率。一个健康、成熟的市场需要透明、可信的价格发现机制。当市场信息零散、来源不一、质量参差时,容易滋生不实报价、恶意竞标或“价格黑箱”,增加交易成本和信任成本。由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的、基于广泛数据采集和科学方法处理的市场综合价,能够构建一个公认的、权威的价格参考坐标系。它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进行成本测算与报价、监理与审计单位进行过程审核与结算提供了共同的对话基础,显著减少因价格依据不明而产生的争议,提升招投标、合同履行及结算审计各个环节的公正性与效率,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3〕引导理性竞争与预期,促进产业链健康发展。定期发布的、反映市场平均或综合水平的参考价格,对市场参与者具有重要的信号引导作用。对于发包方而言,它有助于形成更贴近市场的投资预期,避免盲目压价或接受不合理高价;对于承包方而言,它提供了成本核算与风险评估的基准,促使企业通过提升内部管理、技术创新和资源整合能力来赢得竞争,而非依赖于信息不透明下的恶性低价搏杀或投机性高价。长期来看,这有助于引导建筑企业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推动整个产业链向注重质量、效率与诚信的健康方向升级。

  ▲审视定期发布的现实可行性与关键考量

  在确认其必要性的同时,也必须审慎评估定期发布机制的可行性与具体设计,避免好政策陷入执行困境或产生unintended consequences(非预期后果)。做工程预算有哪些

  〔1〕数据能力建设是根基:从采集到分析的全程把控。定期发布的核心挑战在于持续、高效、高质量的数据获取与处理能力。主管部门需着力构建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的数据采集网络,这应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建材供应商的出厂价与批发价信息、大型施工企业的实际采购数据、典型项目的分包与劳务价格、机械设备租赁市场的行情、以及通过抽样调查获取的补充信息。在此基础上,必须建立一套科学、透明、稳健的数据处理与综合测算模型,例如采用加权平均法、指数调整法,并合理确定各类样本数据的权重。只有当数据来源稳定、处理方法科学、结果具有足够代表性时,定期发布的综合价才能真正具备参考价值。

  〔2〕发布频率需寻求最佳平衡点:在及时性与稳定性之间。发布频率并非越高越好。频率过高(如按周),不仅会大幅增加行政成本与工作负担,而且市场短期的、噪音性的波动可能会干扰长期趋势判断,反而使参考者无所适从。频率过低(如按年),则又失去了动态更新的意义。一个务实的选择是采取“主周期+动态补充”的模式。建议结合厦门市工程项目建设的一般周期特点(房建、市政、装饰等细分领域可略有不同),将主发布周期定为季度。对于价格波动异常剧烈、对工程造价影响重大的关键性材料(如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等),则可建立月度甚至双周的快报或预警补充机制,在主周期发布的综合价基础上进行备注或联动调整,从而在控制成本与保持灵敏之间取得平衡。

  〔3〕机制设计应兼具原则性与灵活性:与其他政策协同并预留弹性空间。定期发布机制不能孤立存在。一方面,可以积极借鉴国内先进省市的经验,如浙江省建立的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广东省推行的主要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预警与调整机制,将其精髓融入本地的发布体系中。另一方面,机制本身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除了常规的周期性发布,还应预设当市场发生突发性、全局性重大变化(如极端天气导致区域性建材短缺、重大政策突然调整)时的临时信息发布与价格调整指引流程。这样,既保持了定期发布的节奏感与预期稳定性,又赋予了应对市场急剧变化的必要弹性。做工程预算收费多少

  ▲改革语境下的角色重塑:从定价者到服务者

  理解定期发布市场综合价的意义,必须将其置于国家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的宏大叙事中考量。根据《工程造价改革方案》(建办标〔2020〕38号)的精神,改革的核心方向是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破除对定额的过度依赖,真正让市场在工程造价形成中起决定性作用。

  〔1〕定期发布是“辅助”而非“替代”。在此背景下,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市场综合价,其性质发生了根本转变。它不再是过去带有一定强制色彩的“政府定价”或“指令性标准”,而是转变为一项面向全行业的、纯粹的“公共服务产品”。它的目的不是要为企业划定一个必须遵守的价格区间,而是要为企业自主报价、市场自主定价提供一个经过专业加工的、高质量的“信息导航”和“参考锚点”。企业完全可以基于自身管理水平、采购渠道、技术方案和利润预期,报出高于或低于该综合价的价格。

  〔2〕职能转型的内在要求:从管理到服务。这一定位要求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必须加速实现自身角色的深刻转型——从价格的“制定者”与“审批者”,转变为市场信息的“收集者”、“分析者”、“发布者”和风险“预警者”。其核心职能在于通过提供市场综合价、价格指数分析、成本构成研究、市场风险提示等专业信息服务,赋能市场主体,帮助它们提升自主报价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从而最终推动整个行业建立起不依赖定额的、成熟的市场定价机制。定期发布市场综合价,正是履行这一新型服务职能最关键、最直接的载体之一。工程预算和决算差额

  ▲结论与前瞻性建议

  综上所述,厦门市造价主管部门不仅有必要,而且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建立并完善一套定期发布建筑工程市场综合价的常态化机制。为确保此举真正服务于市场化改革大局,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1〕科学规划发布节奏,稳步推进优化。在启动初期,建议以季度为周期进行发布,确保数据质量和发布流程的稳定。同时建立后评估机制,定期收集市场使用反馈,监测发布效果,待数据体系更成熟、处理能力更强后,可评估是否对部分高频波动项目缩短发布周期,实现动态优化。

  〔2〕共建共享数据生态,夯实信息根基。应突破单一政府部门采集数据的局限性,积极探索与行业协会、大型建设企业、建材集散平台、专业咨询机构等建立数据共建共享联盟。通过建立安全、合规、互惠的数据交换平台,汇聚更广泛、更实时的一线市场交易数据,从而极大提升所发布综合价的样本代表性、时空覆盖面和整体时效性。

  〔3〕清晰界定“参考”属性,坚决去行政化。必须在每一次发布、每一份文件、每一次宣贯中,不遗余力地强调市场综合价的“参考性”、“指导性”和“服务性”,明确其非强制性。坚决避免在招投标、合同签订、财政评审等环节将其变相作为强制性标准或准入门槛,防止形成“旧定额走了,新综合价又来管”的隐性管制困境,确保与“放管服”改革和市场化改革的最终目标同向而行。

  通过系统性地构建并实施定期发布市场综合价的机制,厦门市有望在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的浪潮中,不仅扮演积极的“实践者”,更能成为优秀的“服务者”。这不仅能为本地区建筑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注入稳定器和助推剂,也将为全国同类城市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厦门经验”,最终助力中国建筑业在更加透明、高效、健康的轨道上行稳致远。工程预算与实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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