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工程造价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科学、准确地编制工程造价,不仅是政府进行宏观决策和业主制定投资计划的基本依据,更是保障建设项目经济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基石。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如何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调控建设成本、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投入,已成为行业必须认真回应的重大课题。只有正视现实问题,找准改革方向,才能真正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当前工程造价管理的现实困境与突出症结
我国现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萌芽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逐步完善,形成了以定额管理为核心的计价体系。应当承认,经过数十年的实践积累,这一制度在工程计价、投资控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诸多可喜成果。然而,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体制与新的市场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一系列深层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工程造价怎么做
〖1〗市场供求关系失衡,竞争秩序失范,合理定价受到冲击
近年来,在宏观政策的有力调控下,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稳步扩大,为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然而,施工队伍扩容的速度远远超过投资增长的速度,市场呈现出明显的“僧多粥少”局面,原本就激烈的竞争更趋白热化。为了在市场中争得一席之地,不少施工企业不得不接受一些明显偏离公平原则的招标条件,比如压低标价承包、带资垫资施工、被迫压缩工期、接受肢解发包甚至指定分包等。这些做法看似是企业无奈之下的现实选择,实则是以牺牲长远发展为代价的短期应对。企业长期疲于“拼老本、保眼前”,无力积累更新改造和转型升级的后劲,正常的工程造价管理秩序受到严重影响。与此同时,现行政策体系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对这类不规范交易缺乏及时纠偏的抓手,客观上进一步助长了建筑市场中的无序竞争风气。
〖2〗施工企业历史差异悬殊,公平竞争难以真正落地
市场经济呼唤公平竞争,但施工企业之间客观存在的历史差异,使这一理想在现实中面临不少障碍。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曾为国家建设立下汗马功劳,但也因此背负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元员负担较重、离退休人员保障压力大、历史债务积累较多。在与机制灵活、负担较轻的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同台竞争时,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实际压力远不止于施工管理水平本身,而更多来自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历史成本。如果这些历史差异得不到正视和合理消化,所谓公平竞争就难以真正实现。因此,在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时,应当妥善处理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的历史包袱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更加公平的竞技舞台。广西工程造价站
〖3〗立项与设计阶段造价管控薄弱,投资失控现象频发
长期以来,我国建设项目普遍存在“重施工、轻前期”的倾向,造价管理的重心往往落在施工阶段甚至竣工决算阶段,而对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关注不足。这种事后补救式的管理模式,使许多项目从立项之初就埋下投资失控的隐患。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设计变更频繁、概算编制不严谨等原因,“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项目建成后投资大幅超出计划,甚至沦为效益低下的低效资产。事实上,工程造价控制应当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但控制重点必须坚决前移——投资决策阶段是整个造价链条的源头,而设计阶段则是实现造价控制最具潜力的环节。只有真正把功夫下在前端,告别“后期拼命算、前期没人管”的旧模式,投资控制才有望取得实质性突破。
〖4〗工程肢解发包与行业垄断并存,造价被人为抬高
在一些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不是从工程整体效益出发进行科学发包,而是出于各种动机将工程肢解为多个标段分头发包;与此同时,某些行业部门凭借行政特权干预工程发包,形成了不容忽视的行业垄断现象。这种做法的直接后果是:现场名义上有总承包单位,实际上却无法对施工进度、现场资源和工程质量进行统一协调与管理,施工组织陷入混乱,资源浪费严重。肢解发包和行业垄断还人为增加了中间环节,层层剥蚀投资效益,最终抬高了工程造价,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可以说,打击肢解发包、打破行业垄断,是净化建筑市场环境、回归合理造价的一项紧迫任务。银川工程造价
〖5〗业主行为缺乏有效约束,市场主导者反而成为风险源头
现阶段我国投资体制和责任机制尚不完善,工程发包权和工程款支配权高度集中于业主一方,而业主行为又与工程建设的最终效益之间缺乏紧密的利害约束关系。在市场供求关系失衡的大背景下,业主更是在建筑市场中长期居于主导地位,其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和造价。实践中,部分业主方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欠缺、法律意识淡薄,既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也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随意压缩工期、压低造价,甚至以“市场经济就是愿打愿挨”为由,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承包方。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承包企业的正当权益,也严重干扰了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转。从这个角度看,规范业主行为,应当成为治理建筑市场乱象的首要着眼点。
〖6〗中介组织监管力度不足,咨询服务公信力有待提升
近年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标底编制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快速涌现,为建筑市场提供了大量专业服务。但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却未能同步跟上,各种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审批未能严格执行,导致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中介机构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不按市场规则办事,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少中介机构对承担的咨询服务并不承担实质性经济责任,行业普遍缺乏完善的赔偿制度和回避制度。尤其是标底编制环节,错算、漏算时有发生,直接干扰了招投标活动的顺畅进行,也削弱了中介服务整体的公信力。中介市场能否走向规范,已成为影响工程造价管理质量的重要因素。管道施工工程造价指标
▲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路径与举措
面对上述问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无论是体制机制、思想观念还是人员素质,都不可避免地受到旧有模式的影响。深化改革不是对过去的全盘否定,而是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正确的路径是:认真总结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管理的有益经验,深刻剖析其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弊端,运用价值规律的基本原理,顺应市场竞争的内在要求,从加强法治建设入手,系统推进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健全与完善。
〖1〗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制建设,让造价管理有法可依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工程造价管理要依法开展,尤其是在新旧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更应把法制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应加快构建以《建筑法》为核心、相关配套法规为支撑的建筑法律体系,使工程造价管理真正走上“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要继续完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招投标法规、施工合同法、质量管理法等一系列制度规范,让市场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要明确强调,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须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坚决消除“愿打愿挨就是市场定价原则”的错误认识。法制建设应紧密联系实际、便于操作执行,针对工程建设各个阶段设置相应的约束机制,使制度能够真正落地生根,而不是停留在纸面上。工程造价人员需求表格
〖2〗理顺各方关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全过程管理体系
长期以来,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主要侧重于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的管理,实行分阶段、分部门的管理方式。但从政府职能转变和工程管理的内在要求出发,工程造价管理应当覆盖建设全过程,形成环环相扣的完整管理链条。因此,必须理顺各方关系,明确职责边界,强化协同配合。标准的制定应当做到上下衔接、口径统一,确保各类文件相互交圈、不留空白。尤其要严把建设项目资金和投资决策的审批关口,建立覆盖不同投资主体的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不落实、保障不到位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立项。各有关部门应严格审查建设项目开工前及年度计划中的建设资金安排,坚决防止“空头项目”带病启动。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要坚定不移地向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前移,加强和规范总概算的编制与管理,使总概算真正发挥控制投资总盘子的作用。只有从源头守住决策和资金关口,投资控制才能取得实质成效。与此同时,各建设施工管理单位要认真执行造价主管部门的规定,造价主管部门也应对定额执行单位进行抽查监督,形成相互制约、彼此促进的管理合力。
〖3〗建立约束机制,规范业主行为,管住市场关键少数
业主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从立项决策、招标发包到施工管理、竣工验收,每一阶段都离不开业主的参与。业主行为是否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的最终成效。因此,政府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业主在建设阶段的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坚决纠正权力与责任失衡的局面。要强化施工总承包职能,凡是总承包单位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应尽量由其自行承担水、暖、煤、电、消防和装修等专业工程的施工,严禁建设单位强行肢解分包。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原则上应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并严格做好进场验收。建设单位确需自行采购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其责任和技术要求;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承包单位有权拒绝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要求承包单位购买指定厂家或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在招标审查环节,要对标书和合同条款严格把关,对明显违反规定、有失公允的内容,如过分压低工期和造价、脱离实际地要求质量达优等,应坚决予以取消,确保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工程造价审查方案范本
〖4〗规范中介服务,提升行业水准,锻造专业服务力量
中介机构是建筑市场中不可缺少的服务主体。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积极倡导服务社会化、市场法制化,将造价咨询、标底编制等业务纳入规范化、专业化的轨道。当前的重点是,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高度专业化、功能完备的原则,培育一批真正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为工程发承包双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造价管理服务。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入:
〔1〕对现有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对不符合资质条件、无法胜任专业要求的机构坚决予以清除。中介机构应以“独立、客观、公正”作为执业的基本准则,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对所承担的咨询业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确保行业秩序规范有序。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推动咨询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彻底脱钩,杜绝利用行业特权承揽标底编制业务。标底编制要走向市场竞争、以信誉取胜的轨道。政府部门应对中介机构实行资质年检和标底抽查制度,将奖励与惩罚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
〔3〕大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咨询服务单位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资质等级,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人才端保障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4〕制定咨询服务机构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加强法制教育和行业自律,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以优质、可靠的专业服务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5〗提高企业素质,规范承包行为,净化招投标市场土壤
实行招投标制度以来,施工企业承揽任务的主要途径是参与投标竞争。投标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招投标市场的健康程度和资源配置效率。为此,应当从制度、技术、人员三个维度协同发力,系统规范承包行为。天津涉密工程造价咨询
〔1〕建立联合办公制度,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造价工程师牵头负责,组建“工程造价审定小组”,组织招标投标、标准定额、合同管理等部门的负责人定期联合办公,共同参与招标投标和评标定标活动,做到协调一致、相互配合。要明确禁止承包单位以带资垫资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严禁私下授标和层层转包,以严格的制度约束维护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用清晰透明的计价规则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并做好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招标文件的有机衔接,从源头上减少因计价口径不一致引发的争议和纠纷。
〔3〕严把概算审核关口,加大对概预算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将日常管理与定期考核紧密结合起来,促使概预算人员持续提升专业水平和工作责任心,为造价成果质量提供可靠的人力保障。
〖6〗适应市场发展,推进动态管理,重塑造价管理机制
定额管理是造价管理的重要基础,多年来为工程造价确定提供了基本依据。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定额体系相对固定的消耗量标准和价格水平,难以完全适应市场波动的现实需要,客观上制约了造价管理的灵活性和精准性。为适应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工程造价管理应当主动求变,契合建设工程分阶段计价的实际要求,加快建立覆盖全过程、贯穿全周期的造价管理体系。今后的管理重点,应当逐步向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环节前移,同时强化对价格动态变化的宏观调控能力。环保建材工程造价管理
定额改革是新一轮造价管理改革的突破口。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下,以市场调节作为主要运行机制——实体性消耗量以定额为基础,非实体性消耗量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政府给予指导;材料设备价格以市场信息价为基准实行动态管理;将指令性的间接费率调整为在合理幅度内浮动的指导性取费;招标方式逐步过渡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企业依据定额、有关规定及市场价格自主报价。这一模式既保留了政府宏观调控的引导作用,又赋予了企业自主决策的空间,使造价管理更加贴近市场真实。
在此基础上,工程造价主管部门除继续做好定额编制等基础性工作外,应大力发展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系统,着力抓好信息的收集、加工、传输、贮存四个关键环节,建设覆盖广泛、响应快捷的信息服务体系,为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数据保障。
总而言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在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与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目标在于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合理确定是有效控制的基础和前提,有效控制是合理确定的延伸和保证,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将二者紧密衔接、有机配合,才能真正实现造价管理的整体目标。面对新的形势与挑战,行业上下应当勇于探索、敢于开拓、主动转变观念、积极创造条件,以务实创新的精神持续推动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贡献应有的力量。重庆巫山工程造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