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邀请招标应具备的条件与遵循的程序潍坊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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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则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应具备的条件与遵循的程序

  本条第1款规定了可以邀请招标的两种情形。

  (一)项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

  按照这一规定进行邀请招标,除了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外,还应当同时满足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这一条件。

  考虑到上述特殊情况下,就算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也是已知且有限的,直接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不但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于投标人不足三个而致使招标失败。

  需要说明的是,项目技术尽管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或者尽管受自然环境限制,若是有足够多的潜在投标人,对于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来说,仍然不能邀请招标。

  另外,项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这三个要件均应当是客观的,尤其是项目的特殊要求,要从采购项目的功能、定位等实际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地提出。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招标采购本质上是一种经济活动,应当遵循经济规律。不管是世界银行《货物、工程和非咨询服务采购指南》,还是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都将物有所值作为采购活动的基本原则或者价值目标之一。

  当招标成本等于甚至大于招标收益时,招标活动就失去了意义。该项规定,是物有所值原则的具体体现。

  鉴于实践中不同招标项目差别较大,本条没有规定公开招标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具体比例。武汉天时立工程咨询公司

  本条第2款规定,对于应当审核招标内容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认定公开招标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是否过大,其他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当然,本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也应当按照《条例》第7条履行审核手续。

  ▲解析总结

  本条规定的邀请招标条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的立法。

  例如,我国《政府采购法》第29条规定,由于货物或服务具有特殊性,供应商有限的,以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第20条规定了适用限制性招标(即邀请招标)的两种情形:

  一是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由于其高度复杂或专门性质,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或承包人处获得;

  二是研究和评审大量投标书所需时间和费用与拟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值不成比例。

  根据世界银行《货物、工程和非咨询服务采购指南》规定,有限国际招标(即国际邀请招标)适用于供货商数量有限等情形。

  本条规定的邀请招标条件,是对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来说的。对于非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潍坊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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