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工程咨询公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5〕807号),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精神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招投标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通知围绕远程异地评标的全流程管理,从资源共享、协同服务、责任划分到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旨在构建全国统一、规范高效、安全可靠的远程异地评标体系。
▲加强资源共享,夯实评标基础
〔1〕明确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范围。各省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应当会同各行政监督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科学确定实行远程异地评标的招标项目类型和规模标准。具体范围应当充分考虑项目复杂性、技术特殊性和监管可行性等因素,确保标准设置既满足改革需要,又具备可操作性。确定后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政策透明度,便于市场主体提前准备和适应。
〔2〕建立评标专家库共享目录。各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应当按照统一技术标准,积极推进专家资源整合与共享,明确本专家库可供共享的专家专业类别、资质等级和数量规模,形成详实完整的评标专家库共享资源目录。为保证专家参与的积极性与规范性,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应当同步公布本专家库的评标劳务报酬计算标准、支付方式及结算流程,为跨区域评标合作提供制度保障。国外咨询工程师
〔3〕建立评标场所工位共享目录。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他电子交易系统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评标场所工位资源的统筹管理与优化配置,全面梳理本地区具备远程异地评标条件的场地设施、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将符合技术标准、满足评标需求的场所工位信息汇总形成共享资源目录。同时,应当公布评标专家在评标期间的就餐、住宿等后勤保障方式及费用支付渠道。对于收取交易服务费的机构,应当一并公布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依据,增强服务透明度。
▲完善协同服务机制,提升评标效能
〔1〕建立主副场分工合作机制。在远程异地评标组织实施过程中,招标人选择的进场交易机构作为评标主场,负责统筹协调评标全过程;配合主场开展工作的机构作为评标副场,协助完成相关事务。主场应当提供远程异地评标所需的电子交易系统及专业辅助工具,确保系统稳定、数据畅通。副场则需积极配合主场完成专家抽取、场地工位安排、专家身份核验、项目评审组织、评标报告签署、过程资料保存、问题线索移交等具体工作。如在副场出现专家临时无法参与、场地设施异常或系统故障等突发情况,副场应当第一时间通知主场,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重新抽取专家、调整评标时间或重新组织评标等相应措施。
〔2〕完善副场补偿机制。为保障副场参与的积极性与可持续性,主副场之间应当通过协商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与补偿机制。具体而言:若主场收费而副场不收费,主场应当适当分担副场部分运营成本,体现合作共赢;若主副场均收费,可由主场统一收取费用后向副场支付合理补偿,或由主副场分别按照不高于主场本地收费标准的原則,在共享目录中公布各自收费标准,直接向招标人收取;若主场不收费而副场收费,副场应按照不高于其作为主场时的收费标准,合理确定作为副场的收费水平并对外公开。所有收费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价格管理和收费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工程咨询资质申请流程
〔3〕强化评标服务保障。在远程异地评标实施过程中,涉及评标专家就餐、住宿等后勤保障事项,应当由招标人按照场所工位共享目录中公布的服务方式和标准予以落实,并承担相应费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他电子交易系统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人员配备与值班安排,做好远程异地评标的全程服务与应急保障,确保评标活动顺利进行。
〔4〕明确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参与远程异地评标的专家,其劳务报酬可按照所属评标专家库既定标准执行,也可由主副场专家库组建单位协商确定。为体现对副场专家工作的尊重与认可,鼓励主副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副场专家劳务报酬标准,营造公平、合理的评标环境。
▲厘清主副场责任,规范评标秩序
〔1〕明确主副场行政监督责任。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行政监督工作由主场行政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副场行政监督部门协助配合。副场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涉嫌违规违纪或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整理并移交主场,由主场按程序向相关执纪执法机关报告,确保监督闭环、处置及时。西安工程咨询公司排名
〔2〕明确现场管理和资料保存责任。主副场分别负责维护各自场内的交易秩序,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提醒、劝阻并做好记录。副场应当配合主场完成评标见证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主场移交相关过程资料。主场则负责全面收集、整理和保存该项目的完整招标投标资料,确保资料齐全、归档规范、可溯可查。
〔3〕明确主副场专家考核管理责任。主副场分别负责记录本地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履职表现,包括专业水平、职业道德、纪律遵守等方面。评标结束后,主副场应将专家履职记录推送至相应的专家库组建单位。各专家库组建单位依据履职记录对在库专家进行考核与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专家管理机制。
▲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推广成效
〔1〕夯实软硬件基础。各地应按照统一技术标准,逐步优化电子招投标平台及远程评标系统功能,加快评标场所工位设施的升级改造,为远程异地评标提供稳定可靠的技术支撑。在建设过程中要秉持节约集约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软硬件资源,避免重复投资与资源浪费。新建或改建平台系统及场所工位的,应确保其与技术标准相匹配、与未来发展相适应。外资工程咨询管理公司
〔2〕加强系统和数据安全防护。各地应建立健全适应远程异地评标特点的安全防护体系,明确网络安全措施、数据加密与备份机制、专家信息访问权限控制、安全审计与实时监控要求以及人员保密管理制度。在数据使用过程中,应坚持最小必要原则,严格控制评标专家和项目信息的调用范围,并切实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
〔3〕强化宣传推介和培训。各地应通过政府公告、政策专栏、专题解读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场主体宣传远程异地评标的政策内容、优势特点及操作流程,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组织开展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等参与主体的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提升各相关方的专业能力和操作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各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地应在持续推进省内跨市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跨省域合作机制,通过签署合作协议、工作备忘录等形式,进一步明确副场补偿、服务保障、监管协同等具体内容,加快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推广应用步伐。鼓励国有企业参照本通知精神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要持续完善全国远程异地评标共享节点建设,坚持开源、中立、共享、兼容的原则,为全国推广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及相关技术单位,根据实践反馈不断优化技术标准,提升其科学性与适用性。各地在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重要进展,应及时总结上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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