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是否能够要求赔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人

  工程建设必须有概算文件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把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故而,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弃标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因此,这时候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同时,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


  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➋给招标人导致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需要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➌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需要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工程费不能超概算吗


  当然了,招标人想要中标人赔偿的,就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由于中标人弃标导致了损失,其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否则是无法要求弃标的中标人赔偿的。由于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招标人没有相关损失的证据资料,就算起诉到法院,法院亦不会判决中标人赔偿或者只适当赔偿部分费用。


  在生活中,招标人要是因为中标人弃标遭受严重损失,或者情况复杂的,最好是找个建筑工程律协助处理,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尽最大可能索取到最大的赔偿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亦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工程设计概算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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