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审查意见书工程概算“怎样确定投标人报价是否属于低价恶性竞争?”,在这个问题还可以延伸出两个小问题,下面来分别进行解答:
▲什么是低价恶性竞争?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明确,评标的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置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以及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小区绿化工程概算清单
若然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从其专业认知的角度或者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已经找到了支撑其报价的合理依据(比如分项报价表等),则不需要投标人做出进一步说明。
▲投标价明显远低于预算和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是否必定属于低价恶性竞争?
投标人对于同一项目的竞争力不可以光从表面上来判断。投标人会从主观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的报价组成一定包含硬件的投资建设成本与国家规定的用工成本、补贴、企业利润、企业管理费等成本。不过,在实际的投标竞争中,投标人基于长远的战略考量,花费长时间为未来市场竞争做充分的准备与投资建设,是属于从表面上无法看到的隐形竞争力。
现如今对于低价恶性竞争现象有了一些解决方案,判定“低价恶性竞争”情况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明材料,这其中重点就是成本核算与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工程概算最大调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