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审计的目的对于借助国家预算或者国有资金或者通过国家贷款、世界银行或者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援助的项目的招投标,国家有关部门需要对这些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依据进行审核,主要包括对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信息发布方式、招标方式,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其审核的依据与内容包括有:
▲审核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2)国家、省、市颁发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地方性技术标准、计价规范、工程造价信息等;
(3)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4)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
(5)建设单位和各承建方依法签订的工程技术合同、工程实施现场情况等;工程其他项目费如何审计
(6)其他和工程有关资料。
▲审核的主要内容:
(1)招投标程序是不是符合相关法规及制度规定:应当进行招标投标的建设项目是不是进行了招标;是不是存在没有经过批准擅自招标(包括擅自自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发包):采用邀请招标项目和确需分包的专项工程是不是经过招标投标指导委员会批准。
(2)是不是存在人为肢解工程、规避公开招标等问题。
(3)标段划分是不是科学合理,有没有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有没有招标人借助划分标段规避招标的情况。
(4)招标范围是不是明确,是不是存在擅自扩大范围或缩小范围的情况。工程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5)投标单位的选择与资质的审查是不是公正:投标人和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人的资质、业绩等的要求,是不是符合项目本身的特点;是不是存在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况。
(6)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重要条款内容规定是不是合法、合规、合理:是不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投标单位报价、工期、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质量实绩、企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资信分的设置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存在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情况,比如在业绩、信誉方面要求“某某杯”、“某某奖”等区域限制类的条款,进而排斥了潜在投标人。
(7)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不是客观、科学、正确:是不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相关依据进行编制;招标图纸的内容是不是完全体现到清单中,有没有漏项、缺项的情况。
(8)招标文件的发售期是不是不足五日,是不是存在由于发售期不足,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而不能公开招标的情况。
(9)投标截止时间是不是存在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现象;是不是存在因投标文件制作时间不足,投标人考虑问题不全面,造成不能顺利履行合同,引起工程造价纠纷等的情况。
(10)评标办法设置是不是合理:招标文件中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投标报价、企业业绩等评分因素设置和分值设置是不是科学合理。
(11)评标与定标组织是不是完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不是由招标人的代表与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是不是为五人以上单数,成员人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是不是为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建筑工程造价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