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工程审计机构笔者被网友问及这样一个问题:某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类型是固定单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是采用政府颁布的定额进行报价。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发生设计变更,需要重新核定其价格。按照合同条款,对于变更洽商新增项价格执行“合同有类似价格的借用类似合同价格”。
在执行环节发生了争议:原合同清单“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组价套用的定额,从定额使用规则来看定额套用是存在差错的,套用了“腻子定额+乳胶漆定额”,由于乳胶漆定额子目已包含腻子的工作内容,审计要扣减掉“腻子定额”的费用。
这种做法合理吗?
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对于这样的问题肯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扣减可能有扣减的理由,不扣可能有不扣的道理,那么究竟怎样做才是合理的呢?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复在直播时给出了几个观点,不过又意识到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是一个特别好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做更深度的解读与分析。
▲投标报价的规则
对于以“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标项目,对于报价的方式一般是没有明确约定的,具体而言就是,既可以采用政府颁布的定额,亦可以采用企业定额,还可以采用市场价格。
不过现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通常是采用软件完成的,例如采用广联达软件,所有的表格格式亦都是软件自动生成。
为了简化报价的工作量,许多投标单位基本亦是采用广联达软件进行报价,由于投标单位很少有真正意义上企业定额,因此报价依然会采用政府颁布的定额做报价的基准。工程审计巡查提问
那么问题来了,若然不发生变更洽商,由于是固定单价合同,原合同报价的定额套用所存在的问题,我们是无须关注的,特别是在合同签订后。
当发生变更洽商时,需要借用原有报价重新确定新增项的价格时,就会关注到这个问题,从政府颁布的定额规则方面对报价分析进行审核。
为什么会这样呢?那是由于我们对政府颁布的定额规则比较熟悉的。自然就会将固定单价合同模式切换到了定额计价模式。
有一个心理学家曾经说过“人只关注自己熟悉的方面,对陌生的是采用主动屏蔽的”。
▲固定单价应本着“将错就错”的原则
“借用合同类似合同价格”,这个规则应该是优先的,若然类似合同价格不是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水平,这条原则是应该被执行的。
换而言之:遵循“将错就错”的原则。这样说也许有造价同行会不同意这个观点。
因此,接下来要给出两个的理由:
(1)所谓的“错”是相对于“对”来说的,那么什么是对的呢?
例如“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原合同报价是200元/m²,这个价格应该是符合市场价格水平的,只是报价的明细构成,从定额子目的角度讲是有些问题,不过这个并不影响这条清单子目价格的有效性,亦就瑕不掩瑜。工程建设审计领域
(2)对于组价明细多套用了“定额子目”要扣减,那么若然少套用了是不是要给予增加呢?
在审计的逻辑中:多的要扣减,漏的是不增加的,由于这是对投标者错误的一种惩罚。
这种不对等的逻辑是经常被使用的,并且许多项目都可以执行下去。
存在并不一定就是合理的,可能只是因为综合的考量才会接受这种逻辑上的不对等,不管这确实是显失公平原则的。
对于“将错就错”的原则,就有必要添加上一个适用的前置条件,防止不扩大化,那就是在原合同约定范围内,若然超过了原合同的范围,那么就需要重新核定合理的价格。
以上两点就是对“将错就错”这个观点的内容补充,总结一句话就是:价格不偏离合理价格水平,需要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假如不提供软件版的报价文件
若是施工方不提供软件版的报价文件,亦就没有报价的底稿,同样的项目,依然是固定单价合同,同样的清单报价,还会发现定额子目套用的问题吗?
很显然是没有办法发现的。
我们再做一个假设:依然提供软件版的报价文件,同样的项目、清单报价数据是相同的,对于定额子目的套用完全遵循了的定额的规则,亦就定额子目的套用是没有问题的,不过投标单位调整了定额的人材机消耗量,或者调整了人材机的价格水平。
对于这样的情况在借用相似合同价格时,还会出现争议吗?
可以肯定的讲:调整人材机价格水平的报价,是不会出现争议的。不管调整人材机消耗量的情况就不确定了。工程材料内部审计
这就让我们困惑了,为什么呢?
同样的清单报价,只因为报价的组价明细不同,就会出现这样的差异。
问题拆解到这里,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1)套用定额子目分析出的价格水平是跟市场价格不完全吻合的,这是客观事实。
(2)投标单位为了保证报价与市场相吻合,一般会采用:多套用定额子目,调整定额消耗量,调整人材机价格等方式去实现报价的调整。
(3)审计在审核时,却并没有关注到这些维度的问题,依然停留在定额工作的思维中,多套了定额子目要扣除,调整了消耗量要扣减。
总结成一句话:审计看到的只是结果,并没有关注到这其中的动机。若是从这个维度来说,我们是应该支持“将错就错”这个观点。
▲总结
通过上文的分析,对于采用政府颁布定额进行投标报价中的瑕疵应遵循“将错就错”的原则,这是比较合理的做法。
然而造价行业受定额工作思维的影响还是有点根深蒂固的,短时间扭转不是件容易的事,或许要等到定额消失的时候,因此,若是还要采用政府颁布的定额进行报价,那就不要通过“增加套用定额子目”和“调整定额消耗量”的方式,建议“调整人材机的价格”去修正报价,进而避免执行环节争议问题的产生。
另外若然可以执行“将错就错”这种观点的造价人,亦不需要过于纠结,相信你看过这篇文章后,是可以让自己纠结的心有处安放。
不管是“多套用定额子目”,还是“调整定额消耗量”,将这些都可以视为是一种企业定额。又没有谁规定企业定额非要是什么样子的,可以与政府颁布的定额一样,亦能够在政府定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工程财务审计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