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衡报价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深度剖析及系统性防范策略研究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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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面实施以来,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正式进入了“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定价”的全新阶段。在这一背景下,投标人面临着双重挑战:一方面需要确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成功中标,另一方面又追求在工程最终结算时实现利益最大化。这种双重目标促使许多投标人采取了不平衡报价策略,并在施工阶段通过工程变更等方式,将投标时的不平衡报价策略发挥到极致。本文旨在通过控价清单、投标报价清单和结算清单的对比分析,深入剖析不平衡报价的表现形式及其对工程造价的深远影响,并提出系统性的防范措施,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提供参考。

  ▲理论基础与现状分析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量价分离”的基本原则,在具体实施上遵循“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思路。在现行招投标政策框架下,招标阶段的清单工程量由招标人负责编制,并具有一致性和不可更改性的特点。这种制度安排使得投标人既要确保中标,又要在结算阶段获取最大利益,只能在价格和费用上进行策略性调整。具体而言,投标人需要审慎考虑:哪些项目价格可以适当报高,哪些项目价格可以相对报低;在施工阶段,如何针对报价高低不同的项目,通过变更签证等方式,尽可能增加高价项目的工程量,同时减少或取消低价项目的工作内容。

  当前,在工程结算阶段频频出现因投标人不平衡报价导致的利润异常现象,这已经引起业界的广泛关注。本文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期警示招标人充分重视这一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背景资料-招标文件核心内容

  某道路土方工程招标文件明确规定,计价依据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合同类型为单价合同,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关于变更工程单价的确定原则,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文件中已有适用单价的采用投标单价;无适用单价的参考投标文件中的相似单价进行换算;无相似单价的则按照投标预算文件原则重新组价。这一相对标准的合同条款设置,为不平衡报价策略的实施提供了一定的操作空间。

  ▲不平衡报价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实施策略

  〖1〗不平衡报价的核心内容

  不平衡报价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核心维度展开:首先是针对工程量的预期变化,判断哪些项目工程量可能增加而提高报价,哪些可能减少而降低报价;其次是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通过调整不同时期施工项目的单价,实现资金的早期回笼;最后是针对可能发生变更的项目,通过刻意抬高或降低单价,为后续的变更索赔预留空间。

  〖2〗不平衡报价的主要实施形式

  (1)确保中标为导向的报价调整:投标人在保持总报价竞争力的前提下,对各分项工程报价进行差异化调整。例如,本案例工程的总报价在招标控制价基础上整体下浮10%,但各个分项的下浮幅度存在显著差异,这种差异化的报价策略既保证了中标可能性,又为后续盈利创造了条件。

  (2)基于资金时间价值的报价策略:通过提高先期实施项目的单价,相应降低后期实施项目的单价,实现资金的早期回笼。在本案例中,清淤项目作为工程进场后首先实施的内容,其单价较控制价高出14%,这种安排显著改善了承包商的资金流状况。

  (3)利用工程量清单偏差的报价技巧:投标单位通过详细的图纸审查和现场勘查,发现投标清单工程量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从而有针对性地调整相关项目报价。例如,本工程中的清淤、碎石回填等项目,投标人预见到实际工程量可能与清单存在较大出入,相应调整了这些项目的报价。

  (4)预估工程变更的报价准备:针对设计图纸不明确、预计在施工过程中会发生设计变更的项目,投标人会预先调整这些项目的报价。如本案例中,施工过程中现场河塘面积较清单量显著增加,导致清表量减少而清淤量增加,投标人对此已有预期并相应调整了报价。

  ▲不平衡报价对工程造价影响的实证分析

  〖1〗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对比分析

  通过详细对比投标报价清单与招标控制价清单,可以发现以下规律:

  (1)单价降幅显著的项目:包括清表、土方开挖、原地面翻松等。投标人经过现场勘查后判断,实际河塘面积和深度将超过设计图纸和清单数量,相应的清淤量将增加,而与清淤背向的土方开挖、原地面翻松和清表工程量将减少,因此有意降低了这些项目的报价。

  (2)单价降幅较小的项目:如5%灰土和6%灰土。投标人为确保中标,适当调减了灰土报价,但同时考虑到灰土工程量大且可实现机械化施工,通过优化施工工艺仍能保证合理利润。

  (3)单价增幅显著的项目:以清淤项目最为典型。投标人充分利用设计图纸工程量通常偏少的特点,大幅提高清淤单价。在实际施工中,由于客观的设计深度不足和勘测不准确,以及主观的施工方人为因素,清淤工程量往往大幅增加,高价清淤单价为此创造了可观的额外利润。

  (4)单价增幅较小的项目:包括碎石回填和外借土方。这些项目与河塘回填密切相关,投标人预见到河塘工程量的增加将带动这些项目的实施,但考虑到招标人可能对增加的河塘不采用碎石回填,因此对碎石单价调整较为谨慎,而对外借土方单价则作了适当提高。

  〖2〗结算工程量与投标报价工程量对比分析

  从最终结算结果与投标报价的对比中,可以清晰看到不平衡报价策略的实际效果:

  (1)结算量显著增加的项目:清淤、5%灰土、碎石回填和外借土方的结算工程量均大幅超过投标报价时的预计工程量。特别是清淤工程量增加超过一倍,充分暴露出勘察设计深度不足和现场管理薄弱等问题。

  (2)结算量显著减少的项目:清表、土方开挖和原地面翻松处理的结算量明显减少。这与河塘工程量的增加直接相关,验证了投标人最初的预判。

  (3)结算量变化不大的项目:6%灰土由于属于路床部分,其厚度、长度和宽度等参数相对确定,设计图纸工程量较为准确,因此结算时的调整幅度有限。

  通过上述对比分析可见,投标人采用的系统性不平衡报价策略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保证总价下浮10%成功中标的同时,实现了最终结算利益增加59%的惊人效果。这一结果充分展示了不平衡报价策略对工程造价的重大影响。

  ▲系统性防范措施建议

  〖1〗强化勘察设计深度与精度管理

  勘察设计阶段的工作质量直接决定了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对于范围不明确、做法不详尽的部位,特别是隐蔽工程,应当进行补充勘察和完善设计。以本案例中的河塘清淤为例,如果设计阶段能够详细勘察现场河塘分布,准确测量深度,就能有效控制工程量的偏差,从而压缩不平衡报价的操作空间。因此,必须确保施工图设计范围完整准确,节点做法描述清晰明确,并预留充足的审图时间以保证设计质量。

  〖2〗完善合同条款设置

  在施工合同中应当设置专门的条款,对结算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差异过大的情况作出明确规定。例如,可约定当单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变化超过一定幅度(如±15%)时,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单价应当重新组价。重新组价的原则应当明确,如参考投标时的降幅比例或按照现行定额和市场价格重新确定,从而消除通过人为操纵工程量获取超额利润的空间。

  〖3〗提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

  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应当避免漏项,并对设计图纸工程量进行认真复核。当发现清单量与图纸量存在较大差异或前后不一致时,应当及时请设计单位澄清或更正。对于造价较大的重要项目,可以考虑委托两家咨询单位背对背同时编制,通过相互核对减少误差。此外,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应当准确完整,避免出现歧义,为投标报价提供清晰依据。

  〖4〗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管理

  中标人往往会利用清单工程量的差异,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各种变更和签证来调整实际工程量,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发包人应当建立严格的变更管理制度,明确变更的审批权限和流程,对每一项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对变更引起的费用调整进行严格审核。特别要加强对隐蔽工程的现场管理和记录,防止通过虚假变更获取不当利益。

  〖5〗优化评标方法和过程

  在评标阶段,应当建立对不平衡报价的识别和防范机制。评标专家应当具备识别不平衡报价的能力,对投标报价进行细致的符合性检查。可以设置相应的评标规则,对严重不平衡的报价作废标处理或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同时,可以考虑在评标办法中增加对报价合理性的评审权重,引导投标人提供更加均衡合理的报价。

  ▲案例总结与启示

  不平衡报价法是施工企业在当前招投标环境下常用的投标策略和结算技巧,体现了投标人的系统思维和商业智慧。作为发包人,要有效控制不平衡报价带来的负面影响,需要从工程量清单准确性、招标文件条款设置、评标方法优化、施工过程变更管理等多个环节建立系统性的防范体系。同时,应当认识到,完全消除不平衡报价既不现实也不必要,重点在于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极端不平衡报价对项目造成实质性损害。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才能将不平衡报价对工程造价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维护建筑市场的健康秩序,保障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

  本案例的分析表明,投标人通过系统性的不平衡报价策略,在保证中标的同时实现了可观的额外利润,这一现象值得所有项目建设参与方深思。只有在招标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才能构建更加公平、透明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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