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深度解析预算单位审计常见问题与应对策略(下)工程预算专家评审流程

  矿建工程预算实例在预算单位的审计工作中,发现问题、揭示风险、提出建议是审计人员的核心职责。上文我们已对前八类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本文将继续深入剖析第九至第十三类问题,涵盖资产管理、银行账户与公务卡管理、会计核算、津贴补贴管理及财政管理等多个关键领域。通过系统性的方法与依据解析,旨在为审计实务提供清晰指引,助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与效益性。

  【第九类】违反资产管理规定方面的问题

  资产管理是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审计中常发现账实不符、处置不当、使用违规等现象,需重点予以关注。

  (40)固定资产未入账

  审计方法与步骤

  审计人员应首先获取被审计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表,组织财务与设备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盘点。盘点需执行双向核对:一是“从账到物”,依据台账记载的名称、数量、规格与存放地点逐一清点实物,确认资产是否真实存在、状态如何;二是“从物到账”,将现场盘点的所有实物与台账记录进行比对,核查是否存在已使用或已购置但未登记入账的资产,并详细记录盘点差异。特别要关注新增资产是否手续齐全、发票与资产是否对应,以及是否存在已报废、已处置却未及时进行账务核销的情况,防止资产游离于账外。工程预算柱子怎么计算

  定性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八条明确要求,固定资产增加时应及时入账;第三十五条强调须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第三十条则界定了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第四十一条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要求。未将符合标准的资产登记入账,即构成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

  处理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及第四十六条,审计机关应责令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对未入账资产补记入账,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涉及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问责。

  (41)把国有资产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

  审计方法与步骤

  通过实地盘点,仔细检查固定资产的实际保管与使用状况,与财务账面记录进行交叉核对。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将房屋、车辆、设备等资产出借、出租给非本单位人员或机构使用,且未收取任何租金或使用费的情况。审计中应注意调查资产使用协议的缺失、口头约定以及利益输送的可能性。哪些工程预算定额

  定性依据

  《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资〔2010〕50号)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国有资产无偿提供给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此举实质上是造成了国有资产收益的流失。

  处理意见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对此类行为应责令改正,调整会计账目,限期收回资产或补缴收益。对单位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分。涉及违法违纪的,应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42)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审计方法与步骤

  调阅被审计单位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所有内部决策记录、审批文件与上报材料,核对每一项资产处置行为(如报废、转让、拍卖等)是否履行了完备的审批流程。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先处置后补办手续、化整为零规避审批或完全未经批准私自处置资产的情况。

  定性依据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第二十九条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第二十五条均严令,处置国有资产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长垣防腐工程预算

  处理意见

  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进行处理。责令追回被处置资产或相应价款,调整相关账目,并对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相应行政处罚。若处置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应依法移送追究责任。

  (43)国有资产处置未经评估

  审计方法与步骤

  在审查资产处置行为时,必须核查其程序合规性。对于按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处置方式(如拍卖、有偿转让、置换等),需检查是否委托了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评估结果是否作为处置定价的重要依据。

  定性依据

  上述《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均列出了应当进行评估的情形,其中明确包括资产拍卖、转让、置换等行为。未经评估即处置,可能导致国有资产被低价处置,造成价值流失。

  处理意见

  参考《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对此类行为应责令纠正,必要时重新履行评估程序。对因未评估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应严肃追责,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隧道工程预算服务方案

  (44)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审计方法与步骤

  系统审查采购全流程文档,包括采购预算、采购计划、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记录、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及支付凭证等。核对采购项目是否属于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采购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必要时,可延伸调查供应商,核实交易真实性。

  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规定,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各单位不得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或集中采购。

  处理意见

  依据相关法规,责令单位改正,对已违规采购的项目进行说明并补正程序。对屡次发生或情节严重的行为,建议财政部门暂停其采购权限,并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十类】违反银行账户管理、公务卡结算规定的问题

  银行账户是资金流转的枢纽,公务卡是规范公务支出的工具。管理不善易引发资金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建设工程预算计算

  (45)未按规定开立、变更银行结算账户

  审计方法与步骤

  获取单位所有银行账户清单及开户许可证,核查每个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是否均持有财政部门的书面审批或备案文件。比对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与单位账户台账,排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私自开立的“影子账户”或已停用未及时注销的账户。

  定性依据

  《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规定》(鲁财库〔2003〕19号)第三条要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实行财政审批备案制,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操作。

  处理意见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一条,责令撤销擅自开立的账户,追回账户内资金,没收违法所得,调整账目。对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降级、撤职处分。安徽小型温室工程预算

  (46)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

  审计方法与步骤

  查阅单位公务卡管理制度、办卡人员清单、刷卡消费记录及报销凭证。核实在规定的公务支出领域(如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零星购置等),除特殊情况外,是否均采用了公务卡结算。分析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原因,判断其合理性,排查是否存在规避监管、使用现金进行不合理消费的情况。

  定性依据

  《济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济发〔2014〕14号)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经费支出,除财政直接支付或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处理意见

  责令单位加强公务卡管理,对应当使用而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要求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对普遍性、习惯性的违规行为,应提出完善内控的管理建议。

  【第十一类】违反会计核算、账簿管理规定方面的问题

  会计信息质量是经济决策的基础。账簿设置不规范、核算不真实,将严重影响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做好工程预算清单

  (47)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审计方法与步骤

  检查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各类账簿的设置是否齐全、合规。审阅账簿记录,查看其登记是否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内容是否完整,书写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记账规则。特别注意有无涂改、撕页、缺号等异常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不设账簿、以表代账等严重违规行为。

  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这是会计核算的最基本要求。

  处理意见

  责令单位立即依法设置或规范会计账簿,对既往混乱的账目进行清理重记。对直接责任人,可建议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48)私设“小金库”(私存私放资金、账外账、账外资产等形成“小金库”)

  审计方法与步骤

  这是审计的重点与难点。需综合运用多种方法:一是分析单位职能与收入来源,查找可能形成“小金库”的收入渠道,如违规收费、资产出租收入不入账等;二是核对所有银行账户,关注对账单与单位银行账的差异,追踪异常资金流向;三是审查费用支出,关注以会议费、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大额套取资金的现象;四是核查票据使用,甄别真假发票;五是关注上下级单位、关联单位之间的异常资金往来。清徐正规装饰工程预算

  定性依据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详细列举了“小金库”的七种主要表现形式。《会计法》第三条和第十六条也明令禁止私设会计账簿。

  处理意见

  依据《设置‘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等令第19号),必须将“小金库”资金全额没收上缴财政,并依法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审计中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49)公款私存

  审计方法与步骤

  在银行账户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延伸检查。通过网银流水、大额现金支取记录等,追踪单位资金是否转入会计、出纳或其他人员个人储蓄账户。结合座谈、询问,了解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的用途、审批流程及后续去向,判断其性质是否为挪用、侵占或违规存放。

  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齐齐哈尔消防工程预算

  处理意见

  立即责令将私存资金及孳息全部划回单位公户,纳入统一核算。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依据《审计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

  (50)往来账未及时清理

  审计方法与步骤

  详细审阅“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科目明细账,分析款项性质、发生时间及挂账原因。重点关注长期挂账(如三年以上)的款项,判断其是否已成为呆坏账,了解未及时清理结算的障碍所在。

  定性依据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七条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九条均要求,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管理,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处理意见

  责令单位成立清理小组,制定计划,对历史往来款进行全面清理。对确属无法收回或支付的款项,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账务核销。建议单位建立健全往来款项定期对账与催收清理制度。

  【第十二类】违反津贴补贴管理方面的问题

  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是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部队工程预算员

  (51)吃空饷

  审计方法与步骤

  1.核对编制与实有人数:将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财政部门统发工资人员名单、单位实际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名册进行三方比对。

  2.核查在岗情况:查阅考勤记录(签到簿、打卡系统)、请假条、人员调动文件等,核实领取工资人员是否实际在岗履职。

  3.关注特殊情形:重点排查已调出、辞职、退休、死亡人员是否仍在领取工资津补贴;处分期内人员待遇是否按规定执行;是否存在“挂名”不上班人员。

  4.利用外部信息:通过座谈、走访、接受举报等方式获取线索。

  定性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号)对单位“吃空饷”和个人“吃空饷”的各类情形作出了明确界定。

  处理意见

  严格按照上述文件处理:追缴全部“吃空饷”所得资金上缴财政;对“吃空饷”人员予以清退、核销工资关系或办理相关手续;核减相应编制和预算;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公路工程预算系统

  (52)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等

  审计方法与步骤

  审阅单位内部关于薪酬福利的会议纪要、决策文件,详细核查工资发放表、津补贴发放明细、会计凭证及附件。对照国家及本地统一的津补贴政策、绩效工资办法,逐一核对发放项目、标准、范围、资金来源是否合规。重点检查是否自行设立项目、超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未休年假补贴,以及以购物卡、实物等形式变相发放福利。

  定性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2005〕10号)明令禁止在国家统一政策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

  处理意见

  依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等令第31号),责令单位限期整改,清退收回违规发放的款项。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需要追究党纪责任或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应机关处理。

  【第十三类】财政管理情况

  财政管理涉及预算执行的全过程,其规范性与效率性直接体现政府治理水平。影视基地建设工程预算

  (53)虚增财政收入

  审计方法与步骤

  重点审查税收和非税收入的真实性。分析税收报表,检查是否存在为完成收入任务而“寅吃卯粮”预征下年度税款,或通过财政资金“空转”方式虚增收入(即财政资金以税款等名义入库后又以支出形式返还给企业)。审查非税收入缴库情况,核实是否存在虚增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行为。

  定性依据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库〔2015〕192号)第十四条要求,总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预算法》也严禁虚列收支。

  处理意见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责令改正,调整相关预算科目,追回虚增收入对应的财政资金。对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54)财政支出挂账

  审计方法与步骤

  检查“暂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科目,查看是否有大量实际已发生的支出(特别是工程款、采购款)长期在此挂账,而未按权责发生制或收付实现制及时列支。分析挂账原因,是资金紧张、手续不全,还是有意调节支出进度。土方外运工程预算

  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要求,不得把本年度支出转为下年度支出,决算数字必须真实。

  处理意见

  同虚增财政收入,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处理。责令单位及时清理挂账支出,据实列支,调整决算。

  (55)专款拨付不及时

  审计方法与步骤

  获取专项资金指标文件、分配方案和拨付流程记录,追踪资金从财政下达到主管部门,再到具体用款单位或项目的每一环节时间节点。对比规定时限或项目实际进度需求,判断拨付是否存在滞留、拖延,并分析其原因及对项目效益的影响。

  定性依据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专项资金应当及时拨付,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电力内网工程预算报告

  处理意见

  责令相关部门优化流程,加快拨付进度。对因拨付不及时导致资金闲置、项目延误,甚至造成损失的,应建议追究相关人员效能责任。

  (56)违规融资

  审计方法与步骤

  审查单位所有借款合同、协议,核实债权人是否为正规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是否超过国家法定标准。特别关注是否存在向非金融机构甚至个人高息借款,或以单位名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融资提供担保等情况。

  定性依据

  《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等文件严禁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违规举债、担保。

  处理意见

  立即终止违规融资行为,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对违法举债担保的,依据预算法等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工程预算部门年中总结

  (57)违规(约)出借财政资金

  审计方法与步骤

  审查“暂付款”等科目明细,核查借款对象是否为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借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重点排查向非预算单位、企业或个人出借财政资金,以及无预算、超预算的垫付行为。

  定性依据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第十条严禁违规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

  处理意见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责令限期收回出借资金,调整账目。对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处分。

  (58)违规引税

  审计方法与步骤

  审查地方政府或部门出台的涉税规范性文件,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制定税收先征后返、财政奖励等变相减免税政策。通过分析企业纳税与获得财政补贴的关联性,揭示是否存在通过财政奖励形式吸引税源,导致税收异地流转、虚增本地收入的问题。医院装饰装修工程预算

  定性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提升税收收入质量的通知》(税总函〔2015〕79号)明令禁止采取空转、转引税款等手段虚增收入。

  处理意见

  依照《预算法》第九十三条,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废止相关违规文件,对责任人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9)融资平台违规注资

  审计方法与步骤

  审查地方政府向融资平台公司注入资产的评估报告、产权转移手续等。重点核实注入的资产是否为学校、医院、公园等不能产生现金流的公益性资产,或是否为储备土地且将预期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这实质上增加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定性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第二条明确禁止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中标价超工程预算

  处理意见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等规定,责令予以纠正,对已违规注入的资产要进行清理规范。

  (60)资金闲置

  审计方法与步骤

  关注各类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在各级财政和项目单位的账面余额。结合项目实施方案、合同、进度报告等,分析资金从下达至形成实际支出的时间跨度,判断是否存在分配环节繁琐、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实施缓慢等原因导致的资金大量结存,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定性依据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强调要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处理意见

  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第五十二条,对因管理监督不力导致资金闲置沉淀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处罚和行政问责。同时,督促单位加快预算执行,对长期闲置资金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

  预算单位审计发现的上述六十个问题,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中的短板与风险。审计的目的不仅在于揭示问题,更在于推动整改、完善制度、促进治理。各单位应以审计为契机,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与绩效理念,建立健全覆盖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共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切实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工程预算专家评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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