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喜工程咨询公司财政部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时明确提到,现阶段,政府采购领域没有取消保证金收取政策。
财政部在《财政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343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合理收取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是保障采购活动严肃性与中标供应商严格履约的重要手段。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四十八条,授权采购人可以按照项目实际需要收取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世纪华都工程咨询公司
为了降低供应商制度性交易成本,供应商可以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而且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近几年来,财政部多次通过出台政策文件、举办会议培训等方式,要求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规范进行保证金收取事宜,以及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财政部还提到,伴随着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改革措施的持续深入,一些地方推行免收投标保证金、简化供应商投标材料等措施,这些便利措施尽管降低了供应商制度性交易成本,然而也降低了其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恶意投诉的成本。
因此,财政部这几年来持续加大质疑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在采购活动中发现的供应商违法失信行为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中联工程造价咨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