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司法鉴定所对于承发包双方而言,工程量清单执行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既是陷阱又是馅饼,关键在于怎样提出问题与解决问题。
因为工程量清单是体现拟建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并且为实现这些工程内容而进行的其他工作。为了简化计价程序,与国际接轨,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所谓的“综合单价”通常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同时考虑风险因素。正是由于这种清单计价方式十分直观,因此很多总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大多数都采用这种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的最大特点是讲究量价分离,即:根据实际完成的有效工程量和单价合同中定死的清单单价,据实付款。亦是由于这个特点,才产生出清单报价的很多技巧,这些技巧运用得好,对于承包方而言可以说是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对于发包方而言就是陷阱了。
(1)施工图纸不全
在中国干工程时间通常不够用,永远要赶工期。因此发包方在工程发包时通常是在工程项目基础设计完成并获得审批后,这时候详细设计刚开始,详细设计的施工图纸不可能出全。本应该依据施工图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不可能事无巨细,编制得一点儿漏洞都没有,这些漏洞对承包方来说就是馅饼。深圳司法鉴定机构
比如一般大型的石油化工项目,从原料投入到成品产出,为了使产品成型要经过一个挤压造粒的过程,这个过程在挤压造粒厂房中完成。挤压造粒厂房高达40多米,要比其他工业厂房高出很多。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与投标报价过程中,承发包双方都没有注意到这一问题,更何况也没有更多的施工图纸可以参考。到了工程完工结算时,承包方提出索要的脚手架超高支撑的费用达几百万之多,承包方同时出示了现场照片和钢管脚手架体租赁费发票,这对于承包方而言不能不说是一个大馅饼。相反,为了避免再度掉进陷阱,发包方在以后的类似工程项目的招标过程中,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就会注明:所有需要搭脚手架项目的综合单价中都包含为完成此工作所必需的脚手架费用(含超高)。
(2)设计变更
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施工合同中,结算时变更费用的谈判是重中之重,一般变更费用将占到工程费用的15~20%,这些变更费用主要是由业主变更、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组成,三者在变更费用中的占比分别是20%、20%和60%。
一般业主变更由业主出钱,受业主委托的发包方不好控制,发包方与承包方只有执行的义务。而设计变更与施工变更对发包方而言是相对可控的,接下来来谈谈设计变更。
毫无疑问,多干活,多拿钱,这个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之一。承包方为了吃到这个馅饼,通常希望设计多出变更,为此,他们常常会通过设计联络单提出设计建议。在施工现场碰到的各种问题层出不穷,设计变更难以避免,这就要求设计工程师严把设计变更关,当改则改,属于锦上添花的设计变更应谨慎签发。
比如在某个工程结算时,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出示了一张设计变更联络单,内容是将厂房的内墙与顶棚的做法由喷大白浆改成涂内墙防火涂料。工业厂房的面积通常都很大,其相应的内墙与顶棚的面积就可想而知了,施工单位当然想干附加价值高的活儿,他们提出的这项设计变更建议涉及增加的费用达到100多万元之多,这个大馅饼就看设计工程师给不给烙了。
对于上述例子中属于锦上添花的设计变更还好办,主要是看工程费用的松紧程度怎样。不过下面这个例子就有点儿让设计工程师掉入陷阱的意思。金陵司法鉴定所
资深造价同行亲身经历:某日结构工程师说施工单位想要改变地基类型,问我可不可以。我觉得挺纳闷:到底谁是设计工程师呀?难道设计师设计的地基承载力有问题吗?这个变更是增加投资还是减少投资?当我将这些疑问说出后,设计师也就有了答案。
(3)代购
代购行为的出现取决于采购成本与时间成本的博弈。
在某石化项目中,总承包工程中的土建工程承发包时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单价合同,通常工程中所用的全部材料(行业特殊的材料除外,如:防爆门)都是由承包方采购,这就给了承包方做大馅饼的机会。
承包方可采用不均衡报价法,将预计可能涨价、又易索赔成功的大宗材料按照较低的市场价报价,以便于日后结算时按较高的市场价索赔。在最近5年的实践中,钢筋与商品砼价格的调增一般都占土建工程结算的10%左右。这个在另一方面就要求发包方在编制涨价预备费时要有一定的考虑,做到心中有数,避免陷于被动。
而总承包工程中的安装工程承发包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单价合同,鉴于石化工程的安装特点,通常情况下,设备与主要材料由发包方提供,承包方主要负责安装施工。不过对于一些用量小的和易损的零星散财多委托施工单位代为采购,这些散财多集中于电气仪表专业,例如:接线套管、防火防爆密封堵料、接地导线、镀锌保护管、灯泡、灯管等等。这些代购的材料尽管用量少、价格低,但是如果承包方有顺畅的供应渠道,并且可以控制好损耗,还是有利可图的。对于发包方而言,如果有能力,还是应该自己采购,以防在价格上由承包方说了算。
(4)施工变更之新增补充单价
伴随着总承包工程日益增多,承包方在和发包方的不断接触中积累了很多经验,通常在拿到施工图纸的第一时间,他们就会找到施工图纸上的工作内容和合同报价中工程量清单项目下所列内容不同的地方,以及通过提交工程签证的方式取得施工经理、现场工程师和现场监理三方的签字确认,其目的是为了日后结算时新增补充单价做好充足的准备。
比如在某工程中,承包方在工程量清单中已经为“300mm宽地沟”报综合单价为52.52元/米,而实际施工的是0.4m和0.6m宽的排水沟以及0.5m、0.9m和1.3m宽的电缆沟,承包方依据工程签证做出的新的补充综合单价是2707.34元/米,这些沟的总价有110多万元,这个馅饼不可谓不大。司法鉴定不服
好在发包方在合同中写明了补充单价的编制原则:土建工程报价参照《xx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xxxx年)执行,室内安装工程报价参照《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xx省单位估价表》(xxxx年)执行,取费分别参照相应的费用文件。承包方应当根据当地的价格水平和自身的施工经验、劳动生产率、成本、利润等情况进行调整,报出有竞争性的价格,报价中所涉及到承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应该以近期市场价格为准(附所需要主要材料的市场预算价格表和市场价格信息文件,采用xx省预算编制软件进行报价的应附价差计算表)。按照双方认可的综合单价编制原则,重新组价后的综合单价分别为506.83元/米(排水沟0.4m)、605.34元/米(排水沟0.6m)、677.68元/米(电缆沟0.5m)、1478.67元/米(电缆沟0.9m)和2010.84元/米(电缆沟1.3m),这个时候这些沟的总价为67万多元,这项投资降了近40%。
以上事例表明,尽管施工变更的费用占全部变更费用的大头,不过承发包双方如果在合同中把相应的变更计价规则写清楚,双方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行事,还是可以达到双赢的。
(5)施工变更之隐蔽工程
有些施工变更是明摆着的,比如喷大白浆变成了涂内墙防火涂料、增加了电缆沟等等,这些实物工程量到现场一看就知道了。而涉及到隐蔽工程的变更就不好说了,比如土方是否重复开挖了?重复开挖了几次?是否换土了?开挖时是不是碰上了地下石方?针对地下石方采取了哪种措施?所有这些就得靠现场签证来说明问题了,可见现场签证的重要性,它们是做“馅饼”的原料。注意现场签证的搜集、整理并取得相应级别负责人的签字,使其成为索赔的合理依据,是承包方现场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体现。而针对这些签证的认真审查,避免掉入陷阱,则是对发包方的一个考验。司法鉴定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