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余方弃置工程量怎么算?咨询公司这套算法颠覆了施工方的认知幕墙预算编制说明

  专项预算编制方案在工程结算审核的漫长博弈中,造价咨询公司与施工方之间的意见分歧几乎从未间断。有的分歧源于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有的分歧来自对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的信息不对称,而还有一部分分歧,则直指工程量计算规则本身的解读差异——这种分歧一旦出现,往往令人措手不及,甚至颠覆从业者多年的惯性认知。今天要探讨的正是这样一个真实案例,它在余方弃置工程量的审核计算方式上,展示了一种让施工方大感意外的思路。请耐心读完,读到一半时,你或许也会感到自己的思维被悄然颠覆,而这份不一样的收获,可能正是你在未来结算审核中避开陷阱的宝贵经验。

  ▲一次令施工方措手不及的审核

  事情发生在前几年,某施工方承建的一个门卫室建设工程进入结算阶段,建设单位委托了一家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按照合同约定,工程量计算规则采用《房屋建设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这本规范是行业内应用极为广泛的计量依据,施工方原以为一切都会按部就班,却没想到在核对余方弃置工程量时,双方产生了严重分歧,而咨询公司的计算方式更是让施工方感到颠覆。施工预算编制ppt

  先来看一看双方都认可的基础数据。经过认真计算,挖沟槽工程量确定为630.71m³,回填方工程量确定为511.24m³。按照施工方多年积累的常规思路,也是绝大多数造价人员的第一反应,余方弃置工程量应当是挖方量减去回填方量,即630.71-511.24=119.47m³。这个逻辑清晰明了,余方弃置的本质就是把挖出来的土方在完成回填之后剩余的部分运走,多挖少填、差额即余方,看起来天经地义。

  然而,咨询公司给出的计算结果却令施工方大跌眼镜:630.71-511.24/0.87=43.08m³。同样的两个基础数据,最终得出的余方弃置工程量竟然只有43.08m³,比施工方的计算结果整整审减了76.39m³。面对如此悬殊的差额,施工方自然无法接受,立刻要求咨询公司解释计算依据。

  ▲咨询公司的解释,关键在于“利用”二字

  咨询公司不慌不忙地翻开《房屋建设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将余方弃置的计算规则指给施工方看。规范原文写得很明确:“按挖方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利用回填方体积(正数)计算”。咨询公司强调,这句话的重点落在“利用”二字上。什么是“利用”?利用回填方体积,并不是简单地等于回填方的工程量,而是在回填过程中真正被使用掉的天然密实状态下的土方体积。预算编制允许误差

  咨询公司进一步解释:511.24m³是回填方经夯实后的体积,也就是最终留在沟槽里的压实土方体积。大家都知道,土方在天然状态下较为松散,经过夯实之后体积会显著缩小,压实后的体积与天然密实体积之间存在着一个折算系数关系。既然回填后需要达到511.24m³的夯实体积,那么在回填之前,所需天然密实状态的土方量就必然大于511.24m³。按照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天然密实度体积折算为夯实后体积的系数是0.87,也就是说,1m³天然密实土经过夯实后,体积约为0.87m³。因此,真正被“利用”掉的天然密实土方量为511.24÷0.87=587.63m³。

  咨询公司采用的思路是:从挖出的630.71m³天然密实土方中,扣除回填实际消耗掉的587.63m³天然密实土方,剩下的才是真正需要外运的余方。于是,余方弃置工程量便成了630.71-587.63=43.08m³。按照这一逻辑,回填利用的土方量越大,余方弃置的工程量就越小。这一解释在形式上逻辑自洽,计算过程也引用了规范中的折算系数表,乍一听似乎无懈可击。

  ▲施工方的反驳,规范条文的位置之争

  面对咨询公司这套头头是道的解释,施工方虽然感到十分意外,但也并未轻易认输。毕竟被审计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算法,总不能仅凭一句“我从来没这么算过”去反驳,那样没有任何说服力。于是,施工方迅速翻开了《房屋建设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试图从规范条文当中寻找对自己有利的依据。预算编制阶段包括()

  他们很快找到了第7页第8条,上面明确写着“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施工方认为,这条规定已经说得清清楚楚,所有土方工程量都应当以天然密实体积为统一口径。既然如此,余方弃置中的回填方体积,也应当直接采用回填方工程量清单中的511.24m³,无需再进行任何折算。

  然而,咨询公司的回应同样迅速而果断。他们指出,这条“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的说明,在规范中位于A.1“土方工程”章节的下方,而并非位于A.3“回填”章节的下方。换句话说,这条说明是针对挖方工程的计量规则,并不能顺理成章地扩展为余方弃置的补充说明。施工方试图借用的依据,在章节归属上被咨询公司精准地挡了回来。

  面对这样的反驳,施工方一时语塞。一方面,咨询公司指出了规范条文的位置归属问题,确实有据可查;另一方面,施工方也未能迅速找到其他直接支持自身算法的规范条文。更为现实的是,彼时正值年底,施工方迫切希望尽早收到工程尾款,以缓解资金压力。如果继续在这处争议上纠缠不休,势必影响结算进度,甚至可能拖到年后。权衡再三,施工方最终选择了放弃这处争执,无奈地接受了咨询公司的审核结果。预算编制系统优点

  ▲权威辅导教材给出的答案

  那么,咨询公司的计算方法真的正确吗?施工方是否应当认同呢?这个问题并没有因为施工方的妥协而真正得到解答。带着这个疑问,我们不妨将目光投向更具权威性的参考资料——《2013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辅导》。

  这套辅导教材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各专业计量规范的官方宣贯辅导教材,由参与规范编写的专家团队倾力打造。它的使命,正是帮助广大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及广大工程造价工作者深入理解并正确应用规范。按常理推断,辅导教材的内容与规范正文应当是相辅相成、完全一致的,不可能出现相互矛盾或彼此冲突的情况。

  在这套辅导教材第三篇《房屋建设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的典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实例中,我们终于看到了清晰的答案。实例中明确呈现了余方弃置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余方弃置=挖土方工程量-土方回填工程量。整个计算过程中,既没有任何土方体积折算系数的介入,也没有出现咨询公司所谓的“利用”学说。施工方原本的算法——用挖方量直接减去回填方量——恰恰与权威辅导教材给出的计算方式完全一致。德国预算编制方法

  这一发现,无疑为施工方的主张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原来,在规范编写者的真实意图中,余方弃置的计算并不需要引入土方折算系数,回填方工程量清单中的数值就直接代表了被“利用”的土方体积。咨询公司看似严密的折算逻辑,实际上偏离了规范的本意。

  ▲深入思考,清单计量规则背后的初心

  为什么官方辅导教材会采用这种简洁直接的计算方式?为什么余方弃置不需要像咨询公司那样进行土方折算?这背后,其实体现了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一以贯之的重要原则——方便计量。

  稍微留心的造价从业者都会发现,《房屋建设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中有大量简化计算的规定。例如,计算钢结构部分时,不需要扣除孔眼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会增加质量,当然除钢网架等特殊构件之外;再例如,大多数计算规则都规定,不超过0.3㎡的孔洞所占面积无需扣除。这些规则的共同特点,就是尽量减少造价人员的工作量,让大家从繁琐的细节计算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更重要的造价控制环节当中。

  工程量清单规范的初心,从来都不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而是通过清晰、简明、可操作性强的规则,让工程计量工作更加高效、更加统一。咨询公司引入土方折算系数的做法,虽然在数学逻辑上似乎更加“精确”,但显然与清单规范追求简洁高效的初衷背道而驰。若然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味化简为繁,将简单问题复杂化,岂不是违背了清单规范计量原则的本意?靖江预算编制会

  ▲面对争议,我们该如何选择

  回到最初的案例,咨询公司的计算方法真的正确吗?从规范正文的字面解释来看,确实存在一定的模糊空间,“利用回填方体积”这几个字可以被不同的人作出不同的解读。然而,当我们结合官方辅导教材的实例、结合清单计量规则的一贯原则来看,施工方的思路显然更符合规范的本意。

  当然,这个案例也给我们所有造价从业者带来了深刻的警示。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遇到争议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面对争议时没有足够的依据去支撑自己的主张。施工方因为年底急于收款而放弃争取,虽然情有可原,却也反映出预判不足、准备不充分的问题。如果当初能够更早地查阅权威辅导资料,更全面地梳理规范条文之间的逻辑关系,或许在谈判桌上就能掌握更大的主动权。

  若是换作你,面对咨询公司这样的计算方式,你会选择认同吗?若在没有《2013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辅导》相关实例的情况下,你又会如何应对呢?这个问题,值得每一位造价从业者深思。在规则与经验的碰撞中,在效率与精度的权衡中,唯有持续学习、深入研究,方能在纷繁复杂的工程计量世界里,守住属于自己的一份清醒与底气。幕墙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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