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编制阶段流程图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领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T/CCEAS001—2022)明确指出,EPC模式下发包人要求错误的风险分担机制。
该规范第3.3.3条规定发包人要求中错误的责任可按照以下的规定分担:
1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承包人应复核发包人要求,发现错误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做相应修改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若是确有错误,发包人坚持不改,应承担由此造成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以及合理的利润。
承包人未发现发包人要求中存在错误和(或)未通知发包人提交说明文件的,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无论承包人发现与否,发包人要求中的下列错误造成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1)发包人要求中或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负责的或不可变的数据和资料。
(2)对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的预期目的的说明。
(3)竣工工程的试验和性能的标准。
(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能核实的数据与资料。公共维修基金使用预算编制
可见,在EPC项目中,当发包人要求中存在错误时,承包人应进行复核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如果发包人做出修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如果发包人坚持不改,则需要承担由此造成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以及合理利润。
同时,如果承包人未发现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或未通知发包人提交说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需要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增加与工期延误。
除此之外,发包人要求中的特定错误,如发包人负责的或不可变的数据资料、对工程预期目的的说明、竣工工程试验和性能标准以及无法核实的数据资料等,所造成的费用增加与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以某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工程为例,工程总承包方由联合体牵头人A公司及B环保设计院组成联合体,与C污水处理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书及总承包技术协议书。该项目涵盖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项目管理、调试验收等所有环节,技术协议书中明确了拟处理污水(进水)的相关参数。在项目完工后的试车验收阶段,项目未能实现独立满负荷运行的要求。经过专家团队评审,发现现场进水指标值低于设计值,这表明进水水质未达到发包人预期。
从法律角度来看,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是有边界的,其责任在于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工程。当发包人要求出现错误时,责任应由发包人承担。在本案例中,承包人依据合同要求完成了项目,且在发现问题后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了书面说明。而建设单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提供的进水污水指标符合技术规范,因此法院判定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总而言之,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过程中,当发包人要求错误时,应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明确责任归属。这不但有助于保障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建设单位提供了明确的风险控制依据。在实际的操作中,双方还需要加强沟通与协作,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阳江市预算编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