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年度经营预算编制说明我国现行评标制度主要具备两大特征:一是由业主参与的专家评委负责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二是评标过程基本采取全封闭模式,除特大型项目可能外出隔夜评审外,绝大多数项目于交易中心当天完成评审。然而,该制度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评委权力过大,且缺乏有效约束
目前评标委员会通常由业主代表与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共同组成。例如,业主派出2人时,则抽选5名专家,构成7人评标组;若业主派出3人,则抽选6名专家,形成9人评标组。尽管专家“跑风泄密”现象已基本得到遏制,但个别专家为特定企业提供便利的情况仍难以杜绝。
评标常分为技术标与经济标两组进行评审,业主代表分别参与其中。由于评委个人专业素养和主观判断存在差异,个别评委有时足以影响最终中标结果。例如,某位资深专家因威望较高,其意见往往具有决定性;又如某些年轻专家可能因经验不足,容易放大投标文件中存在的细微问题,而其他评委不愿与其争论,便同意要求企业答辩澄清。若有意排除某家企业,小问题也可能被刻意放大。
此外,业主评委的行为也值得关注。有时上级监察人员虽名义上仅为列席监督,却可能会暗示“该工程属政府重点工程或民心工程,不宜选择报价最低的单位,否则责任重大”。这类言论往往直接影响评标结果,导致一些低价优质企业被排除在外。
确定中标人时,常采用打分制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然而打分标准模糊,个别评委甚至出现打0分或100分的极端情况,缺乏统一、客观的评分依据。预算编制方法案例讲解
〔2〕评标流程简单,时间仓促
评标过程中,评委通常仅核查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要求、是否存在缺漏项,技术标侧重工艺先进性,经济标则关注是否存在过低的单项报价。发现疑问则要求企业答辩。因属封闭评标且需当日完成,实际评审时间通常仅3至5小时。如有投诉,虽可重新抽专家复议,但实际操作中复议案例极少。
与香港及国外通常基于工程量清单进行细致评审(耗时通常为一周至半个月)相比,国内评标显得较为仓促。有专家反映,评标专家属临时抽选,事前完全不接触项目,而投标文件内容繁杂、家数又多(现通常为6家甚至11家),短时间内难以全面审阅。
〔3〕缺乏责任追究机制
施工单位由业主选定,其资质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核,一般不会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即便工程出现问题,评标专家也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预审环节亦存漏洞
首先,公开透明度不足。业主按自定标准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和打分,并据此遴选6家或11家入围单位。某些业主为让意向企业入围,可自行设置有利于该企业的条件,导致部分实力较强的“正规军”反而未能入围,“杂牌军”却进入名单。
其次,变相将公开招标转化为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实质上已成为业主从所有报名单位中筛选6家单位的过程,等同于全由业主推荐,实质上已属于邀请招标,极易滋生腐败,甚至出现若干投标单位实为同一控制人的情况。
第三,围标、串标行为难以查处。尽管围标、串标现象众所周知,但若无确凿证据,难以进行有效查处。
综上所述,针对上述问题,个人认为可推行最低价中标法作为根本解决途径。该方法并非取消评标,而是要求评标更加细致和严格。现行各种变通办法反而可能衍生更多新问题,而最低价中标法如能规范实施,将有助于从源头上杜绝目前评标过程中的诸多弊端。迎泽区建筑预算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