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2024版《计价标准》工期延误风险分担与索赔新机制(下)巴楚司法鉴定中心 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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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鉴定的特色做法在工期延误风险分担与索赔机制的理论建构与实务应用中,风险分担原则的科学确立与工期索赔方法的精准选择,直接决定着发承包双方权责配置的公平性与争议解决的效率性。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在延续2013版规范核心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吸收了学术界关于工程项目风险分担的最新研究成果,并借鉴国际工程实践中的成熟经验,形成了更加系统化、精细化的工期延误处理规则。本文作为下篇,将重点围绕风险分担的理论内涵与基本原则、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展开深入解析,并结合2024版《计价标准》的条文规定,为发承包双方提供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系统指引。

  ▲风险分担理论:从技术范式到关系范式的演进

  在有关工程项目风险分担的研究领域,以尹贻林为代表的天津理工大学公共项目与工程造价研究所(IPPCE)提出,风险分担并非简单的技术性工作,其背后蕴藏着深厚的经济学渊源。该团队从合同治理的角度重新审视了风险分担,并基于此开展了大量理论研究,其研究路径体现出由“点”到“线”再及“面”的递进式深化。慈溪司法鉴定点电话

  〖1〗风险分担的内涵:契约视角下的动态过程

  风险分担被视为工程项目合同机制的核心要素。研究表明,合理有效的风险分担是提高项目绩效、促进项目成功的重要途径。学术界关于风险分担内涵的界定经历了从技术范式、组织范式向契约范式、关系范式的演进,这一演进过程深刻反映了人们对风险分担本质认识的不断深化。

  技术范式下的风险分担,其主要思路是通过风险辨识、风险评价等方式合理地分摊风险,即对未来不确定损失的责任承担进行预先分配。在这一视角下,风险分担被视为一种静态的、一次性的技术性工作,重点在于如何将各类风险准确地识别出来,并按照一定的规则分配给合同各方。

  组织范式下的风险分担则更进一步,提倡风险分担是对信息和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过程。这一范式认识到,风险分担不仅涉及责任分配,更关系到项目各方如何通过组织结构和资源配置来有效应对风险。然而,上述两种范式仍将风险分担视为项目启动阶段的一次性分配过程,未能充分反映项目执行过程中风险动态变化的现实。浙江迪安司法鉴定

  契约范式下的风险分担立足于不完全契约理论,认为风险分担是通过合同设计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承发包双方行为的动态过程,包括风险初次分担与风险再分担两个阶段。这一视角深刻揭示了风险分担的本质:由于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和未来事件的不确定性,任何合同都无法穷尽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因此,风险分担不应被视为一次性的分配,而应作为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动态调整机制。

  关系范式则进一步拓展了研究视野,强调风险分担受到交易环境中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如信任、共同规范、认知等关系治理要素对风险分担的扰动作用。这一范式提醒我们,在工程实践中,除了合同条款的正式约束外,发承包双方之间的信任关系、合作默契、行业惯例等软性因素,同样对风险分担的实际效果产生着重要影响。

  〖2〗风险分担的原则:权责利对等的思想内核

  随着当今工程项目复杂性提高、参与方增多、风险巨大等特征的变化,风险分担日益受到重视。通过合理的风险分担,有助于项目成功。风险分担实践需要根据一定的理论原则指导予以实施,因此,对风险分担原则的总结与提炼成为风险分担研究的重要主题。

  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系统梳理可以发现,Casey、Nadel等学者较早提出了工程项目风险分担的理论原则,其核心思想体现了以下基本原则:风险与收益对等;风险承担者具有足够的控制力(财务或管理能力);风险分担结果有利于降低风险;风险实际分担与理想分担方案保持一致。司法鉴定定损标准

  上述风险分担原则的定性描述在当时的工程管理界得到了广泛认同,英国上院对于工程项目风险分担纠纷的一些判例也支持此类原则。这一风险分担原则为国内何伯森等学者推介并概括为风险分担的一般原则——“谁能更好地控制风险且对项目产生最大整体利益,则将风险分配给谁”。他们结合项目各方的风险态度对这一原则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概括出以下具体原则:

  (1)恶意行为或者渎职责任的过错方应该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这一原则体现了过错责任的基本法理,即因自身过错导致风险发生的,应当承担相应后果。

  (2)对于某风险,能够以更优的价格进行保险的主体应承担此风险。这一原则源于保险经济学,将风险分配给能够以最低成本进行风险转移的主体,有利于降低项目整体风险成本。

  (3)因为有效风险管理而获益最大者应该承担此风险。这一原则强调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性,谁从风险管理中获益最多,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山东滨州司法鉴定许可

  (4)能够对某种风险进行更好的预见和控制者,应该承担此风险。这一原则是“控制力原则”的具体体现,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预见和管控的一方,有利于实现风险的有效控制。

  (5)风险损失的直接受损方最好承担该风险,以激励其管理行为。这一原则赋予直接受损方风险管理的激励,使其有动力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发生或扩大。

  从现有文献来看,目前对于工程项目风险分担原则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但其表述林林总总,不尽相同,有时甚至在分担原则之间亦不尽统一。比较有代表性的风险分担原则研究呈现出多样化与系统化的趋势。例如,K.C.Lam等学者梳理了前人的基本观点,总结出七条工程项目风险分担原则,以期支持工程项目风险分担决策实践。Loosemore等对于工程项目风险分担原则的归纳也体现了集成化的思路,其提炼的风险分担原则大致可划分为“可预见性原则”(即能够更好地预见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等相关情况者承担该风险)、“风险偏好原则”(即风险承担者必须愿意承担某风险)、“控制力原则”(即能够更好地管理与控制风险者承担风险)、“对价原则”(即承包商提出的风险报价合理且能够被业主方接受)等。

  然而,工程项目风险如何进行合理分担仍然没有统一的标准化原则。通过文献分析可以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工程项目风险欲实现其合理分担,应秉承权责利对等的思想,且考虑合同各方的意愿和能力。以此为核心,国内对于工程项目的风险分担原则的提炼与概括得到了众多学者的重视,如:何伯森、刘先涛等对BOT项目风险分担的研究;罗春晖等探讨基础设施民间投资项目中风险分担的原则;刘新平、王守清、安丽苑、邓小鹏等探讨了PPP项目的风险分担基本原则。司法鉴定还能调解吗

  整体而言,工程项目风险分担原则的研究与归纳,未能充分体现出典型的项目类型或属性差异。此外,柯永建等学者通过案例分析法剖析了英法海峡隧道PPP项目的风险分担的成败,归纳出风险应由对该风险最有控制力的一方承担有利于项目成功的结论。同类研究还包括澳大利亚的悉尼南部铁路项目、印度尼西亚的高速公路项目、香港的迪士尼公园项目等。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从比例分析到网络图分析

  工期索赔的核心在于准确计算应予顺延的工期天数,这是确定误期赔偿、费用补偿等后续责任的基础。2024版《计价标准》对工期索赔的计算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与工程进度计划中的关键线路理论深度结合。

  2024版《计价标准》第8.11.7条规定:“按本标准本节相关规定计算工期延误(或延长)及其引起的索赔费用时,索赔工期所对应的工作应是关键线路上的工作,或索赔事件引起关键线路改变的工作,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批准给承包人的工期延长应是合同工期延长的时间。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所有工期延误(或延长)的索赔费用应对每一索赔事件进行独立评估,不应包括前期发生的工期延误(或延长)对后期进行的工程造成相应延误(或延长)的费用索赔。”

  这一规定确立了工期索赔的核心原则:只有对关键线路产生影响的事件,才能获得工期顺延;对于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只有当其延误超过总时差并导致关键线路改变时,才能获得部分工期顺延。企石司法鉴定机构

  2024版《计价标准》第8.11.8条进一步细化了工期索赔的计算规则:“当发生工期延误事件时可根据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定该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以及是否引起关键线路上的工期延误,发承包双方计算索赔工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延误事件为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

  (2)延误事件为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出总时差而成为关键线路上的工作时,其延误时间与总时差的差值为索赔的工期;

  (3)工期延误后事件仍为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则不发生工期索赔。”

  这一规定将关键线路理论作为工期索赔的技术基础,使索赔计算从粗放的经验判断转向科学的网络分析。

  在实践中,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比例分析法和网络图分析法。

  〖1〗比例分析法:简便但存在局限

  在实际的施工工程中,干扰事件往往影响某些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从而引起整个工程的总工期发生拖延。分析各干扰事件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较为简单的比例分析法,即将某个技术经济指标作为比较基础,从而计算出索赔工期的具体时间。常用的比例因子包括:工程量比例(已完工程量与合同总工程量的比值)、造价比例(已完成工程价款与合同总价款的比值)等。

  比例分析法的最大优势在于操作简便,不需要建立复杂的网络计划模型,对于小型项目或干扰事件影响较为简单的情形,能够快速得出参考结论。然而,这种方法往往不符合比较复杂的实际工程情况。比例分析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引起的工期索赔。盛堂司法鉴定所

  对于工程变更这一事件,特别是由工程量的增加所引起的工期索赔事件,由于干扰事件发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无法在事件发生时重新确定一个合理的工期计划,而合同工期及价格均是在合同签订前确定的。工程变更指令可能对施工现场造成停工、返工等情况,甚至需要重新增加或修改承包人的组织计划,重新安排人工、材料和机械设备,这会加剧施工现场的管理混乱度并且降低施工效率。此类工程变更事件的实际影响往往要比利用比例法得到的结果大得多。在这种情况下,工期索赔一般应当依据实际施工现场记录来确定,而非简单套用比例法。

  〖2〗网络图分析法:科学精确的首选方法

  网络图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从而确定干扰事件对总工期影响的科学方法。该方法以关键路径法(CPM)为理论基础,能够精确计算延误事件对总工期的实际影响。

  网络图分析法的核心逻辑如下:

  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该工作的延误时间即为应批准顺延的工期。因为关键线路上的任何延误都会直接导致总工期延长。

  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则需要计算该工作的延误时间是否超出其总时差。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总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作为顺延工期。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因为该工作拥有足够的总时差吸收延误。

  在对缩短工期的索赔中,应索赔其对总工期的影响,不应依据该工作的工作时间的缩短值进行索赔。因为处于非关键路径上的工作存在总时差,该工作的工作时间缩短不会影响总工期的变化,只会造成该工作总时差变得更大。因此,该工作的工作时间缩短不应得到索赔。处于关键路径上的工作,该工作的工作时间缩短会影响总工期的变化,但可能会造成关键路径的改变,因此工期的缩短值与该工作的工作时间缩短值并不相同。天津司法鉴定投诉电话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两条重要结论:

  (1)处于非关键路径上的工作,该工作的工作时间的缩短值一律不应计算在索赔值内。因为非关键工作的时间缩短不会对总工期产生任何实际影响,发包人无需就此支付任何费用或给予任何补偿。

  (2)处于关键路径上的工作,除非该工作的工作时间的变化引起关键路径改变及总工期的变化,一般应就该工作的作业时间缩短值给予索赔。在关键路径改变的情况下,计算索赔值的依据应当是工期变化前后的差值,而非该工作作业时间的缩短值。

  ▲结语

  2024版《计价标准》对工期延误风险分担与索赔机制的完善,体现了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从经验判断走向科学计算、从模糊分配走向清晰界定的发展趋势。风险分担理论的研究成果被有效转化为具体的合同规则,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从比例分析升级为网络图分析,使发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加明确,争议解决更加高效。

  对于发包人而言,应当充分运用关键线路理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承包人的进度计划进行严格审查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潜在延误风险,确保工期目标的可控性。对于承包人而言,应当建立完善的进度计划管理体系,熟练运用网络图分析法进行工期索赔计算,在发生延误事件时及时收集证据、履行通知义务,依法主张自身权益。

  在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驱动下,我们有理由相信,2024版《计价标准》所确立的风险分担与索赔新机制,将为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巴楚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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