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怎样避免围标串标的问题及分析为何无法彻底杜绝强化部门预算编制作用 2025-08-26
返回列表

  新媒体预算编制的重点围标串标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损害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下面是一些避免围标串标的措施:

  〔1〕招标前期

  完善招标文件编制:明确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质量要求、评标标准等,避免出现模糊不清或者容易引起歧义的条款,减少投标人通过串标来操纵评标结果的空间。同时,合理设置投标资格条件,既要确保充分的市场竞争,又要防止过于宽松致使不合格投标人参与围标串标。

  严格审查招标人资质:对参与投标的单位与个人进行全面、细致的资格审查,包括企业资质、业绩、信誉、人员配备等方面。不但要审查书面材料,还能够通过实地考察、查询信用记录等方式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防止有不良记录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入投标环节。

  〔2〕招标过程中

  加强开标现场管理:严格控制开标现场的人员出入,确保只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投标人代表在场。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仔细核实,防止冒名顶替等情况发生。同时,规范开标程序,保证开标过程公开、公正、透明,所有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环节都应当在全体投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招标、投标、评标等环节的电子化。电子招投标系统能够有效减少人为干预,提升招投标活动的效率与透明度。通过电子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提交、加密和解密,防止投标文件在传递过程中被篡改或泄露,同时也便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对与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保评标专家的选择具有随机性与公正性。同时,要对评标专家的身份进行严格保密,在评标前尽量减少相关人员对评标专家名单的知晓范围,防止投标人与评标专家提前接触、进行利益输送。关于政府预算编制的问题

  〔3〕招标后期

  强化中标后监管:对中标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中标人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是否存在转包、分包或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现中标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追究相关的责任。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对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主体进行信用记录与评价。把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披露。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等,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通过信用约束机制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围标串标现象,为什么无法彻底杜绝?

  围标串标现象难以彻底杜绝,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的原因:

  〔1〕利益驱动

  追求短期利益:部分企业为了获取中标机会,不惜通过围标串标手段谋取短期利益。例如,一些竞争力不强或者亏损的企业,可能会充当“陪标者”来获取经营收入。

  高额利润诱惑:围标串标行为往往伴随着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如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这些行为能够为企业带来高额利润,进而驱使部分企业铤而走险。

  〔2〕监管难度大

  监管体制不健全:招投标监管体制存在多部门共管、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造成监管缺位、错位现象时有发生。例如,工程标后监管中,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容易造成标后监管不力。施工预算编制方法有哪些

  执法查处手段不足:围标串标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与欺骗性,执法部门发现和查处的难度较大。除此之外,部分地区监管手段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很难做到对招投标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标后监管薄弱:部分建设单位对标后管理疏忽,对施工管理中发现的挂靠、串标、非法转包等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3〕法律法规及制度不完善

  法律法规配套不足: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招投标法律法规,不过在具体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法律法规缺乏具有强制性与可操作性的配套制度,难以有效约束围标串标行为。

  处罚力度不够:现行法律法规对围标串标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不足以形成足够的威慑力。例如《招标投标法》对围标串标行为的罚款比例较低,难以有效遏制这类行为。

  〔4〕市场环境及企业自律不足

  市场诚信体系不健全:我国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还未形成全国统一的招投标运作机制与信用体制。部分企业对企业自身信用建设重视不足,只注重短期效益,造成守信反而不获利的畸形现状。

  企业自律意识差:部分企业缺乏自律意识,为了中标不惜采取不正当手段。例如,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为了承揽业务,可能会主动或者被动地参与围标串标行为。

  〔5〕评标定标办法存在漏洞

  评标定标办法缺乏防范性:部分评标定标办法存在漏洞,容易被投标人利用。例如,一些评标标准不够科学、合理,容易被操纵,进而为围标串标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6〕行业竞争激烈

  市场竞争无序:当前招投标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企业为了中标,不惜通过围标串标等不正当手段来获取竞争优势。这种无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剧了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预算编制8种方法

  〔7〕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透明: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现象比较突出。例如,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故意泄露投标名单与数量,为围标串标提供便利条件。除此之外,部分地区还未建立统一的招投标信息平台,难以实现信息共享与公开透明。

  〔8〕人为因素干扰

  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部分地区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的现象,为围标串标行为提供了便利。这种人为因素的干扰严重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评标专家不公正履职:部分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串通一气,为他人中标提供便利条件。这种不公正的评标行为不但影响了招投标的公正性,也为围标串标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9〕地域和行业壁垒

  地方保护主义:部分地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现象,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外地企业参与投标。这种地域壁垒的存在不但限制了市场竞争,也为围标串标行为提供了土壤。

  行业垄断:部分行业存在着垄断现象,少数企业凭借其市场地位与资源优势,通过围标串标手段获取中标的机会。这种行业垄断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10〕技术手段有限

  电子化程度不高:虽然电子化招投标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但部分地区电子化程度仍然较低。例如,一些地区尚未全面推行电子评标系统,评标过程中仍存在人为操作的空间。

  数据共享不足:部分地区还未建立统一的招投标数据共享平台,造成难以实现对招投标数据。强化部门预算编制作用


搜索

0758-6806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