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公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支付工程款不得超过60天在建工程结算证 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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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装修工程结算理念国务院总理近期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通知重点内容:

  ▲明确付款期限

  (1)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自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最长不得超过60日。

  (2)大型企业支付工程款最长不得超过60日。

  (3)逾期按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利息。

  ▲完善非现金支付方式与保证金管理

  (1)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利用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2)除了依法设立外,工程建设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其他保证金。

  (3)无争议部分及时支付。

  ▲强化法律责任

  (1)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依法给予处分。

  (2)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工程结算审核补贴标准

  (3)国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导致不良后果或者影响,对负有责任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恐吓、打击报复及其他违法行为,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处罚。

  ▲完善监督管理与投诉处理措施

  (1)建立国家统一的投诉平台。

  (2)投诉处理时限不得超过90日。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制定与修订,剑指长期困扰中小企业的“账款拖欠”顽疾,目的就是帮助中小企业尽快收回相关的账款,对于工程行业生态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从“垫资生存”到“现金流革命”

  工程领域长期存在“施工方垫资、发包方拖延”的恶性循环。新条例将付款期限压缩至60天,且强化了非现金支付监管,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账期。

  通过规范支付行为,为工程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能够有效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由于纠纷造成整体项目停滞的风险,从而进一步保障建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从“讨薪困境”到“权益保障”

  对于工程行业从业者,条例的实施直接关系到工程人工资发放的稳定性。过去由于工程款拖欠造成的欠薪事件频发,新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必须把逾期付款信息纳入年度报告并公示,将会倒逼企业优先保障劳动者权益。

  同时,工程款的及时结算将会促进企业扩大再生产,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随着行业生态的改善,工程领域或将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促进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在建工程结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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