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签证单的常见问题与审计要点(上)武汉市工程评估审计中心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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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工程审计国家标准最新工程签证单是基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核心依据之一,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最终认定和国有资金的安全使用。所谓工程签证单,一般是指在基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或发包人指令等原因,导致施工承包合同范围之外的工程量或单价发生增减变动时,施工单位现场出具的、要求建设单位予以确认的书面凭据。在实际操作中,工程签证单常被称为工程联系单或设计施工变更单,是发承包双方对合同外工程事项进行确认的法定文件形式。

  在基建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建设规模的调整、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变更、装修标准的升降等因素频繁发生,加之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多变与波动,使得基建工程在实施阶段产生了大量的签证单,签证单所涉及的费用金额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在某些特殊项目中,工程签证单所对应的费用在工程总造价中的占比甚至达到15%至20%。这一比例充分说明,签证费用的管控质量,直接影响着工程投资的整体效果和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对工程签证单和设计变更的审计,已经成为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风险系数最高、问题最为集中的环节之一,也是工程结算审计中必须重点把控的关键领域。工程签证的合规性审查,不再仅仅是程序性工作,而是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合理性、合法性的实质性审计内容。工程审计计划表咋做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签证单存在的典型问题

  在长期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践中,工程签证单暴露出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三大类别:签证不合理、签证不准确、签证不真实。这三类问题各自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危害程度,需要在审计过程中分类识别、精准应对。

  【1】签证不合理——程序合规但内容失当

  签证不合理是指签证本身在形式上经过了一定程序,但其内容缺乏合理的经济依据或不符合规范的计价规则,从而造成造价虚增。这类问题在实务中往往最为隐蔽,因为签证本身有建设单位代表的签字盖章,形式上“合规”,但在计价口径、费用构成和价格水平上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之处。

  (1)既签工程量又签综合单价,导致重复计费或多计费用。部分施工单位利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对定额费用构成了解不足的弱点,在工程签证中采用“量价双签”的方式——既确认了工程数量,又直接约定了单价,且该单价往往明显高于正常的定额水平或市场价格水平。这种做法表面上简化了结算程序,实际上绕开了定额计价和市场竞争机制,人为抬高了工程造价。工程财务管理审计的目标

  例如,在某室内改造工程中,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签证中涉及拆除室内墙面1250平方米,签证直接标明了拆除费用为每平方米20元。而根据定额测算,该类墙面的正常拆除费用仅为每平方米3元左右。此签证实际上只需签认拆除的工程数量即可,单价应当按定额标准据实计取,而非由签证直接锁定畸高的价格。量价双签的做法,使建设单位在不知不觉中承担了远高于正常水平的费用。

  (2)不签具体事实,直接签认费用总额,导致计价过程不可追溯。审计过程中经常遇到合同外的零星工程事项和一些临时用工的签证,其内容过于笼统,无法还原真实的施工过程和费用构成,使审计人员无法核实其合理性和真实性。

  例如,某签证单仅笼统描述为“拖运土石方费用6000元”。但其中工程量是多少?是土方还是石方,或是二者各占多少?运距是多远?运输条件如何?这些关键信息均未作任何说明,审计人员无法通过签证本身核实该费用是否合理。

  又如,某签证单描述“修下水道用工15个”,但维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实际工作量有多大?采用何种方式维修?用工的组织安排是否合理?均不明确,完全不具备可追溯的计价基础。多大金额工程需要外部审计

  再如,某签证单仅记录“工程自开工以来共用施工单位计时工合计256个工日(每工日10小时)”,既未附具体的工作时间记录,也未说明工作内容和每次用工的具体数量。当审计人员向建设单位了解情况时,对方的回应是:“施工单位报的还要多,我们已砍掉了50个工日了。”这种依靠主观判断而非实际记录来控制用工的做法,使得签证的客观性大打折扣。

  此外,部分签证在涉及材料价格时,只写产品名称和单价,却未明确价格是否包含安装费用。例如签证描述“塑钢门(海螺牌)480元”或“防盗门、防盗窗”若干,这些价格是包含安装费用,还是仅为材料价格?安装的辅材由谁提供?运输费用如何计取?均未明确表述,结算时极易产生争议,也为高估冒算留下了空间。

  (3)不签价格直接签费用,混淆费用性质。在施工过程中,常常出现无法计算工程量或难以按常规计价方法确定的特殊项目,发承包双方往往通过协商确定一个具体金额进行签证。但在签证表述中,部分施工单位故意写为“直接费为……”,使建设单位代表误以为该金额仅为基础费用,而实际上该金额已是包含各项费用的打包价。建设单位代表若不了解直接费、综合单价与全费用单价之间的区别,便可能在不经意间将本已包含全部费用的金额纳入计价体系后再次计取管理费和利润,造成重复计费。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方式包括

  【2】签证不准确——数据失实与计量方法偏差

  签证不准确是指签证内容虽有一定的事实基础,但在数量、规格或计量方法上存在偏差,导致签证所确认的费用与实际应计取的费用之间出现差距。这类问题的产生,既有主观故意因素,也有技术层面认识不足的原因。

  (1)签证工程数量与实际情况不符。工程量的计量偏差通常表现为两种情况:

  一是签证确认的数量大于实际完成的数量。例如,某项目基础挖石方签证工程量为6479.86立方米,而根据施工图纸的复核计算,实际工程量仅为6126.64立方米,多计353.22立方米。这种偏差若未被审计发现并予以纠正,将直接导致结算造价虚增。

  二是签证数量虽与实际完成量一致,但包含了施工过程中的非正常损耗。例如,某工程室外电缆敷设,实际需要电缆长度为210米,施工单位因下料管理不善导致多截取了20米的电缆,并将这20米的损耗也纳入签证工程量申请结算。这种非正常损耗本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不应计入结算价款。

  (2)签证采用的计量方法不符合规范要求。工程量的确定不仅取决于数量本身的准确性,还取决于计量方法是否符合计价规范的规定。部分签证采用了错误的计量方法,导致工程量虚增。工程验收财务审计方案模板

  例如,某项目的挖基坑土方签证,按照现场实挖方量进行了计量,包含了施工所需的工作面和放坡系数增加的量。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下,挖基坑土方的清单工程量应当按照实体工程量进行计算,不包括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量(这部分通常在综合单价中予以考虑)。由于计量方法的选择错误,导致该签证多计土方工程量超过6000立方米,对造价产生了显著影响。

  又如,某道路工程中清运建筑垃圾的签证,按照建筑垃圾的堆积体积进行了计量,而清单计价规则明确要求按照拆除前的实体体积进行计算。二者之间的差异可达20%以上,若审计未能识别并纠正这一偏差,将造成可观的造价虚增。

  【3】签证不真实——虚构事实与弄虚作假

  签证不真实是最为严重的签证管理问题,其本质是签证所记载的内容与工程实际情况完全不符或部分不符,属于主观故意的造价欺诈行为。

  (1)施工单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虚构签证事项。个别施工单位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在工程签证上大做文章,通过虚增工程量、捏造签证事项、曲解定额规定等方式,使签证内容与实际施工情况严重不符。其常见手法包括:利用建设方对施工工艺和工序安排不熟悉的弱点,将合同范围内已包含的工作内容重新包装后另行签证;故意混淆定额规定的适用范围,将不应单独计费的工作内容单独立项签证;利用隐蔽工程和事后难以核实的工程部位,虚构工作量进行签证。玉泉区专业工程审计公司

  (2)利用建设单位专业力量薄弱,虚增不合理签证。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造价知识和施工管理经验,对签证事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缺乏判断能力。当施工单位提出一些不符合事实或不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时,建设单位人员往往未能识别其不合理之处,便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尤其在隐蔽工程、拆除工程、修复工程等事后难以复原的领域,施工单位往往利用其“隐蔽性高、求证难”的特点,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量和费用。

  例如,某道路工程中挖运淤泥项目,签证确认的挖运淤泥工程量为8193.2立方米。然而,根据该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勘探的5个点位中仅有2个为淤泥层,其余3个为杂填土。后经询问建设单位现场人员,其答复是“当时挖的土土质很差,不能作为回填土而全部外运了,所以施工单位报了签证我们就认可了”。这种不区分土质类别、不核实实际工程量,仅凭主观判断即确认签证的做法,使工程签证完全脱离了客观事实的约束,给国家资金造成了严重损失。

  上述三类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工程签证管理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仍存在较大的制度漏洞和执行缺陷。加强对工程签证的审计监督,不仅需要审计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更需要从制度和程序层面建立完整的签证审核、确认和追溯机制,从源头上堵住签证环节的风险敞口。下篇将继续深入分析工程签证审计中发现的其他典型问题及其应对策略。武汉市工程评估审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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