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工程预决算审计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是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国有资金真实、有效、合规使用的有效检查方式,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政府的服务职能更加重要,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与效益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此文介绍了开展政府投资审计的必要性,以及审计调查中所使用的主要方法,并谈谈自己的一些思考。
政府投资项目作为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受到社会密切关注。在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快速发展、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各级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对公共性大型项目投资需求不断扩大,例如2008-2011年校舍工程就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其工程质量的好坏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故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很有必要。
▲开展政府投资审计的必要性
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能够为政府完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这几年我市对水利、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性项目投入较大,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能够加强对政府性投资活动的监控,向政府提供相关的信息依据,供各级政府在投资活动中参考,促进经济有效地使用公共资金。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能够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通过对于投资项目的事前监督,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确保公共资金使用可以发挥最大效益。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能够有效遏制腐败现象。鉴于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本身的复杂性所导致的监督困难,以及监督体系建设滞后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迅速扩大的现实,使得固定资产投资与建设领域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能够明确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投资活动中的经济责任,约束对于政府投资力的滥用,进而有利于防止经济犯罪,反腐倡廉。政府投资工程审计方式
▲审计调查中所使用的主要方法
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的改革刚刚起步,这是一个逐步过渡阶段,是原有的定额计价和改革后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正处于适应阶段。为了提高审计质量,最大限度的节约审计成本,按照不同的工程项目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有针对性的审计局会显得尤为重要。依据近几年的造价审计和现场工程管理的时间来看,通常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审计有下列几种方法:
〔1〕全面审计法
全面审计法是指按照国家或行业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编制顺序或施工的先后顺序,逐一的对全部项目进行审计的方法。它的计算方法和审计的过程与编制施工图预算基本相同。其优点是全面、细致,出现差错比较少,质量比较高。缺点是工作量较大。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量较小、工艺比较简单、造价编制或报价单位技术力量薄弱。
〔2〕对比审计法
对比审计法是指用已经审计的工程造价与拟审计工程进行对比审计的方法。按照工程的不同条件和特点区别对待:若是两个工程使用同一个图纸,但是基础部分和现场条件不尽相同,其部分就可以采用对比审计法,不同部分分别计算和采用相应的审计方法进行审计。若是两个工程设计相同,但是建筑面积不同,就可以按照两个工程建筑面积之比或是它们之间部分项工程量之比例基本一致的特点,把两个工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以及各分部分项工程量进行对比审查。若是基本相同,就说明工程造价就是正确的或者说是审计的分部分量是正确的,反之,说明审计存在问题,找出差错,我们应该加以改正。拟审计工程若是与审计工程的面积相同,但是图纸不完全相同,我们可以将相同部分运用对比审计,不同的分部工程按照图纸或签证计算,
〔3〕筛选审计法
建筑工程尽管在建筑面积和高度的不同,但他们在各个分部分工程量,造价等方面的数值差异不大。我们就可以将过去一些审计累积起来加以汇总、优选,归纳为工程量、价值等几个单方基本值表,标明其使用的建筑标准。这些基本值就相当于“筛选孔”,用来筛选分部分项工程,筛选下去的就不予审计了;其他的就意味着不符合这些基本值,需要对该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详细审计。这个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懂、易于掌握、审计速度与发现问题的快。适用于不具备全面审计审查条件的工程。
还有其他的审计方法,比如标准图审计法、重点抽查审计法、分组计算审计法,这些也是经常用到的主要审计方法。建设工程审计人员资格
▲改进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建议
〔1〕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支持,重视审计机关在国家建设项目投资监督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审计机关利用现有力量和聘请少量中介机构人员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可以采取对投资额大的政府重点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对其他项目进行有选择审计。
〔2〕加强审计机关内部力量的整合,注重政府投资审计的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利用目前政府已经给予事业编制的有利条件,适当引进工程审计人员,另外还能够通过利用上级审计机关专业人员与专业知识的帮助,不断提升我市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能力。
〔3〕切实规范政府投资审计,不断提高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审计机关内部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控制,一是制订计划时突出重点,并把握好投资审计的九个重点环节;二是在实施主审负责制的基础上,加强对审计组成员、外部专家工作的督导;三是对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审计结果严格实施“三级复核制”,依据主动请纪检、财政、建设部门介入审计过程,做到审计证据充分有力,审计结论科学合理,审计意见恰当可行。
〔4〕审计机关外部应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指导与检查,这几年市建设部门对中介机构的业务检查和我局对有关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复查都发现存在严重问题:一是咨询机构大多没有资质,审计人员都是借用施工单位的,个人也不具备审计资格,审计资料上签字的不是现场实施审计人员,而是工程造价机构有资质人员,形成审计的不签字、签字的不审计的怪现象,导致质量事故,很难追究责任;二是审计人员与施工方人员、利益密切相连,审计质量低劣,从我们对财政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看,明显存在由于计算差错,高套定额,多计材料价格等情况,而使施工单位高估算合法化,导致了巨额国有资金流失。
总而言之,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是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程审计过程中发现了一系列建设程序不规范与竣工结算高估冒算等问题,为政府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未来在工程建设领域,应当继续发挥政府投资审计的审计监督、免疫系统作用,为此,就要求审计人员做好建筑工程的审计工作,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从而保证工程审计报告的真实性与客观性。政府工程的审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