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一些"控标"手段及避免项目被"控标"的应对措施工程预算管理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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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建工程预算▲“控标”问题根源


  一般被“控标”采购项目程序为:首先,采购人具有采购需求;然后某供应商得到信息上门推销,或者采购人主动联系建立起相互之间的合作关系;该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设计采购实施方案;采购人修改后报上级领导和财政部门审批;得到批准后选取中介机构按照设计好的方案招标。


  在这个过程中,关键点是采购实施方案,鉴于采购人大多不掌握相关产品或者服务的专业知识,对市场行情也不甚了解,而且采购人与供应商可能会存在利益输送关系,使得采购人的采购方案依赖于前期参与的供应商,在采购方案的制定上往往被其操控。


  ▲常见的一些“控标”手段


  现如今,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的控标手段五花八门、层出不穷,而且大多情况下这些手段互相结合使用,已经达到限制他人投标目的,通常有下列的几种方式:


  〔1〕限定采购参数采购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与特定产品,例如说限定底盘型号、规定产品尺寸等,在招标文件中也许只有少数产品具有限制性参数,却导致其他供应商即使别的产品都符合要求,但是不满足部分产品的限制性参数而被废标,导致所有的产品都未能竞争,中标价格较高。升旗台工程预算


  〔2〕要求厂家授权、质保承诺书招标文件中会明确必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与质量保证函,同时内定的供应商私下要求厂商只给他和其指定的陪标单位开具,这样就算其他供应商取得货源仍然无法投标,这种控标的做法在行内俗称“报备”。


  〔3〕资质、业绩等限制性要求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应的资质、认证、业绩,有的属于不合理要求,却经常被拿来作为限制其他供应商的手段。类似要求还有具有某项软件证书、参加过某项活动、某地区有几百万业绩等,这些要求是按照内定的供应商“量身定做”的,其他供应商也许可以满足其中的一两项,不过多项要求组合起来就形成了无法进入的隐形壁垒。


  〔4〕接入、联网等软件限制招标文件中要求设备需要接入某软件系统,不过是否能够接入完全取决于前期开发管理系统的供应商。还有的要求与上级某中心系统联网,而能否联网也是由上级单位所控制,往往只有个别指定产品才可以满足,这样的项目实质上是单一来源采购。


  〔5〕苛刻的本地化服务要求很多项目要求必须提供在当地具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与技术人员的书面证明,还有的尽管没有要求设立本地售后机构,不过要求产品出现问题时必须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这也是变相地限制外地供应商参与,原因为在没有确定能够中标的前提下,外地供应商在当地设立固定售后场所需要一定的前期投入,降低了他们参与投标的积极性。


  〔6〕不合理的供货时间部分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货时间不合理,现如今市场上产品大多为订单式生产,供应商在不能确定是否中标的前提下,提前生产备货的风险过大,最后只能放弃投标。缩短后的供货期实际上只有事先内定的、提前准备供货的供应商才可以满足。


  〔7〕过多的样品要求有的招标项目样品要求达几十项,甚至包括了双开门冰箱、钢琴等大件商品,需要大型车辆运输,过多的样品要求增加了供应商的精力耗费与投标成本,对内定中标的供应商来说却可视为该供应商的提前供货,故而数量过多的样品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控标的一种隐形手段。


  〔8〕后期验收存在的问题与控标手段有些项目的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完成,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都不参加,项目验收缺少第三方的有效监督,具有采购人受专业知识限制或者可能跟供应商相互串通,在验收时不能发现中标供应商弄虚作假等行为。小型工程预算模板


  ▲应对措施


  〔1〕关于限定采购参数问题


  首先,去除经证实的不合理的参数限制,比如限定产品的重量、只有某产品才可以达到的功能等,若是采购需求确实只有个别产品能够满足,需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采购。


  其次,在确保招标产品质量档次、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适当放宽采购参数限制。比如某车辆采购要求发动机“型号为XXX”,修改为“型号优于或等同于XXX”。


  最后,是弱化采购参数限制,强化评标现场的专家评委作用。


  具体做法:


  ⓵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本项目说明中所提出的技术规格、要求、参数和标准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的技术规格、要求、参数和标准,但该替代应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实际的操作中,投标商出现的“替代”是否“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则是由现场的专家评委认定。


  ⓶采取对技术参数划分重点的做法,例如把关键技术参数标注★号,而未标注★号的参数不是废标要素,做为评委对产品技术打分项。


  ⓷强调投标文件不必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是满足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也是由评标现场的专家评委认定。


  〔2〕关于授权、质保承诺书的问题


  修改为“供应商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厂家授权、质保承诺书”,或者去除关于厂家授权、质保承诺书等要求,明确“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产品无专利权、知识产权等纠纷,所投产品为原厂原装正品,否则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在采购项目的后期验收中如出现了非原厂组装拼凑、未按合同质保等问题,严格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对供应商进行处理”。工程预算的职责


  〔3〕关于资质等限制性要求的问题


  调查了解市场的实际情况,查阅跟招标项目有关的法律要求、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对比其他地区政府采购同类项目,确定采购项目关于资质、认证等要求是否合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去除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软件证书等不合理的限制性要求。对于供货时间不合理和过多的样品要求的问题,也是通过以上方法进行处理。


  〔4〕关于接入、联网等软件限制的问题


  调查接入的系统是否具有开放性,了解关于上级联网要求的相关文件与技术参数,了解以上要求是否具有限制排他性。若是只有个别供应商可以满足要求,建议采取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在采购项目中涉及软件系统等内容时,要求必须确保将来接入系统的兼容性、开放性,防止后续硬件采购受到限制。


  〔5〕关于苛刻的本地化服务要求问题


  在确保产品服务的前提下,允许外地供应商在项目中标后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将有关要求修改为“外地供应商若中标,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在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常驻技术服务人员,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合理分包


  部分产品的参数要求可能存在的限制性,不过因为某种原因无法更改,可以在不影响采购项目整体兼容性的前提下,把有限制性嫌疑的采购内容单独分出一包进行采购,从而确保采购效果。工程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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