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与工程变更的规范化管理核心理论辨析、现实挑战与系统化实施路径张家港工程造价信息网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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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工程造价信息网工程建设是一个动态、复杂且充满不确定性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工程签证与工程变更作为调整合同初始状态、应对现场实际情况的核心管理工具,其规范性直接关系到项目投资的可控性、合同执行的严肃性以及最终结算的效率和公平性。实践中,因二者管理不规范所引发的造价争议、工期延误乃至法律纠纷屡见不鲜。因此,深入辨析其概念内涵与差异,系统剖析各类不规范现象及其根源,并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对于保障工程项目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旨在对工程签证与工程变更的规范化问题进行系统性论述。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界定:工程签证指的是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工程变更则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对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对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也包括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等所引起的合同条件或工程量的变化。二者是施工合同履行中调整价款、工期及相关责任的重要依据。

  ▲工程签证与工程变更的核心区别辨析

  尽管工程签证与工程变更共同作用于合同的动态调整,但其在性质、内容和法律意义上存在本质区别,明确这些区别是规范管理的前提。濮阳市工程造价信息网

  〔1〕在内容与性质上的区别

  工程签证主要针对的是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在原合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未曾预见或明确涵盖的即时性事件或零星工作。它通常是事实的记录与确认,如地下隐蔽障碍物的处理、非承包人原因的停工窝工、材料代换的现场确认、指令性零星用工等。其内容具有突发性、零散性和非系统性。

  工程变更则是对合同既定工作内容本身的修改,具有预先计划和系统性。它直接改变原合同的工作范围、技术标准或实施路径,如修改建筑设计、调整结构形式、改变设备选型、增减某项工程内容等。变更是对合同蓝图的有意修正。

  〔2〕在法律效力与目的上的区别

  工程签证是承发包双方就特定事实达成一致的书面确认行为,其本身构成一项独立的补充协议或证据。其直接目的在于确认某项事实的发生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影响,并作为未来结算时增减工程造价的直接凭据。全国建筑工程造价师

  工程变更是一个过程和行为,其法律效力来源于合同中对变更权的约定以及发包人(或经其批准)的变更指令。变更的目的在于优化设计、适应条件变化或纠正错误,其本身并不直接确定价格,变更引发的价款调整需另行按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进行计算和确认。

  〔3〕在发起与确认主体关系上的区别

  工程签证强调双方合意,是发包人(或授权人)与承包人双方现场代表共同确认的结果,本质上是平等协商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工程变更的发起权虽可来自发包人或承包人建议,但单方决定权通常在发包人(或由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图纸)。发包人依据合同授予的权限发出变更指令,承包人原则上应予执行(涉及价款和工期可协商),这体现了发包人在合同履行中的特定管理权。

  正确理解上述区别,有助于在实践中准确运用两种工具,避免概念混淆、程序错用。然而,当前工程实践中,两者均存在大量不规范操作,严重影响了工程管理秩序和投资控制。

  ▲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依据不规范”问题

  工程签证与变更的合规性,首先取决于其发生是否具备充分、合理的合同或事实依据。依据不规范是引发结算争议的首要源头。输变电工程造价控制线

  〔1〕工程签证依据不规范的主要表现

  混淆风险责任:将本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或合同内已明确包含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例如,合同中已约定一定幅度内的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但承包人仍就正常范围内的价格上涨提出费用签证;或者因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当、技术措施失误导致的返工、修补,也试图通过签证转嫁给发包人。

  前置程序缺失:规范的签证应有明确的事由和依据。常见的不规范现象是,在没有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或设计修改通知等前置文件支持的情况下,直接办理费用或工期签证,导致签证事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无从考证。

  事实依据模糊:签证描述笼统,如仅写“处理现场问题”、“完成零星工程”,而未清晰说明具体事由、发生原因、责任归属,为后续计价留下争议空间。

  〔2〕工程变更依据不规范的主要表现

  背离变更初衷,沦为价格调整工具:承包人出于不平衡报价策略,在投标时故意将某些项目低价中标,随后在施工阶段以“优化功能”、“保证质量”等为名,推动将低单价项目变更为高单价项目(如单层石膏板吊顶变更为双层),试图扭转其报价劣势。若发包人未经技术经济比选即予批准,则变更依据实质上是不合理的利润追求,而非工程客观需要。廊坊市工程造价管理站

  规避审批程序,单方面操作:施工单位绕过发包人,直接与设计单位沟通办理设计修改,或设计单位未获发包人正式委托即出具变更图纸。这种“先斩后奏”或“边做边改”的方式,使发包人丧失了对投资变化的控制权,变更的合规性存在严重瑕疵。例如,某地下室钢筋规格加大,若未经发包人从投资角度进行必要性审核,仅由设计和施工方决定,便属于依据不规范。

  依据不充分或理由牵强:变更申请中未详细论证变更的必要性、技术优越性或经济合理性,仅以“便于施工”、“传统做法”等为由提出,缺乏足以支撑变更决策的客观数据和分析报告。

  因此,规范化的核心原则之一是:任何签证或变更的提出与批准,必须严格对照施工合同条款,审查其是否属于合同约定的可调整范围,是否具备客观、必要、合理的事实与技术依据,并始终以控制总投资、优化工程方案为根本出发点,而非成为一方牟取不当利益的渠道。

  ▲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要素不规范”问题

  即使依据充分,如果签证单或变更文件本身的要素(内容)不完整、不清晰,也会在结算审计时引发巨大争议,导致无法准确计价。十堰市工程造价信息

  〔1〕工程签证要素不规范的表现与要求

  不规范的表现通常是签证单内容过于简略,只有结论性描述,缺乏关键数据和证明资料。例如,一份关于“基坑降排水”的签证,若仅写明“同意进行井点降水”,则完全不具备可审计性。

  规范的工程签证要素应力求详尽,至少应包括:

  事由与依据:清晰说明为何发生,附上相关的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或影像资料编号。

  范围与工程量:详细描述工作内容、部位、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对于土方、拆除等,应有简图、尺寸标注和计算式。

  计价方式与确认:明确该项工作如何计价(是套用定额、按合同单价还是计日工),发包人确认的是工程量事实,还是已包含单价的总费用。

  时间与签字盖章:明确事件发生时间、申报时间及确认时间。必须由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发包人(或授权监理)代表签字并明确意见(如“工程量属实,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同样需加盖确认单位公章。沈阳市工程造价信息网

  〔2〕工程变更要素不规范的表现与要求

  不规范的变更往往只有一张修改后的图纸或简单的指令,缺少系统性文件支撑。

  一个完整的工程变更(尤其是涉及费用增减的)应形成一套闭环文件,包括:

  变更建议/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内容、技术方案对比、预估对工期和造价的影响。

  变更指令/通知:经发包人正式批准的书面指令,是执行的依据。

  变更实施方案:承包人根据指令提交的详细施工方案。

  变更工程量与费用报审:变更实施完成后,承包人提交的已完成工程量计算书及费用报审表,并附上经监理和发包人确认的验收记录。

  变更价款确认单:双方就变更导致的最终费用调整达成一致的书面文件。

  要素的规范性是确保签证变更事项可追溯、可计量、可计价的基础,是从源头上减少结算争议的技术保障。

  ▲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时效性不规范”问题

  “事后补签”或“集中变更”是项目管理中的大忌,严重破坏管理的严肃性和真实性,往往导致事实无法核实,造成投资浪费。10千伏线路工程造价

  〔1〕工程签证时效性不规范的双向原因

  承包人方面:或出于管理松懈,未能养成随发生随确认的习惯;或出于策略性考虑,有意拖延至工程后期,利用时过境迁、现场情况已改变、原管理人员可能调离等,提出一些难以核实或夸大的签证要求。

  发包人(监理)方面:现场代表权限不足,不敢或不能及时确认;缺乏责任心,拖延签批;甚至有意以“拖延”作为谈判筹码或控制付款节奏的手段。人员流动频繁也常导致历史签证无人认账。

  〔2〕工程变更时效性不规范的风险

  变更提出过晚可能造成灾难性浪费。典型案例如:主体结构施工时未考虑后续精装修的管线综合要求,待主体完工、开始装修时,才发现需大量剔凿、开洞,甚至局部拆除重建以敷设装修图纸要求的管线。若能在主体施工前或施工中及时进行设计协调与变更,即可避免此类无效成本和返工。时效性规范的严格要求是:变更宜早不宜迟,原则上应在相关工程开始施工前提出并获得批准,严禁事后追溯性变更。

  ▲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确认不规范”问题

  确认环节的随意性,直接削弱了文件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总结

  〔1〕工程签证确认不规范的表现与规范要求

  不规范表现:签字人员身份不符(如资料员代签)、权限不明;签字意见模糊(只签“情况属实”,未明确属实的是“事实”还是“费用”);缺乏单位公章;签证单编号混乱、份数不足等。

  规范要求:必须建立明确的授权体系。承包人应由项目经理签字并盖施工企业公章;发包人确认方应为合同指定的授权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字时应明确意见(例如:“确认XX事件发生,具体工程量以实测为准,费用按合同XX条款计算”),并加盖发包人或项目管理部门公章。签证单应统一连续编号,至少一式四份,各方妥善保存。

  〔2〕工程变更确认不规范的风险与规范要求

  最大风险在于确认流程倒置或缺失发包人环节。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直接完成设计修改,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即施工,使发包人陷入既成事实的被动局面。更恶劣的是,承包人与设计人员串通,做出于已有利却增加发包人不必要投资的变更。

  规范的核心铁律是:任何工程变更,无论来源如何,必须获得发包人的书面批准指令方可实施。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图纸,必须经发包人工程管理部门(必要时需经成本控制部门)会签认可,并正式发至监理和施工单位,方为有效变更依据。承德市工程造价信息网

  ▲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程序不规范”问题

  在涉及项目管理公司、监理、跟踪审计等多方参与的大型复杂项目中,若缺乏清晰、统一的签变更管理程序,极易出现职责不清、重复确认、相互推诿或管理漏洞。

  程序不规范表现为:各方都有自己的表格和流程,互不衔接;同一事项既签变更又办签证,重复计价;审批链条过长或过短,关键环节缺失;紧急情况下口头指令后无及时书面确认等。这必然导致管理混乱、效率低下,为“乱签证、乱变更”提供了土壤。

  ▲构建工程签证与变更规范化管理的系统路径

  针对上述问题,实现工程签证与变更的规范化,不能依赖零散措施,而需从制度、认识到执行层面进行系统化建设。

  〔1〕建立健全分层次、全覆盖的管理制度体系

  1.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的核心制度制定: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启动初期,即牵头制定并发布《工程签证与变更管理办法》。该办法应作为合同附件或项目管理纲领性文件,明确规定:

  范围与边界:清晰界定何种情况属于可签证、可变更的范围,何种情况属于合同风险不予调整。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流程与权限:绘制清晰的签证变更处理流程图,明确从提出、审核、批准到实施的每一步骤,并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如现场工程师、项目经理、成本总监、公司领导)的审批金额与内容权限。

  格式与要素:统一签证单、变更申请单、变更指令等所有文件的标准化格式,强制要求必须填写的要素。

  时限要求:规定各类签证变更的申报时限、审核答复时限,并设置超时处理机制。

  监督与罚则:明确对虚假、恶意签证变更行为的检查机制与处罚措施。

  2.强化内部管控与廉政建设:将签证变更管理纳入建设单位内控和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实行关键岗位人员轮岗、重大变更集体决策、全过程跟踪审计介入等制度,防范道德风险。

  3.承包单位的自律与配合:施工单位应摒弃“低价中标、签证盈利”的陈旧思路,建立内部的成本与签证变更审核制度,确保申报事项的真实、必要与资料完备,将管理重点放在履约和自身成本控制上。

  4.咨询单位的专业支撑:监理单位应公正履职,对签证变更的必要性、真实性进行严格现场核实;造价咨询单位(尤其是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应提前介入,对变更方案进行造价影响分析,对签证资料进行合规性预审,为发包人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广东安都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2〕统一思想,深化对签证变更本质的正确认知

  项目建设各方需从根本上认识到:工程签证与变更是应对工程不确定性、完善合同、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的合法合规工具,其存在是正常的。各方目标应统一于确保工程品质、控制总投资、顺利实现项目功能,而非将其视为博弈牟利的“战场”。发包人应避免“惜签”、“拖签”,承包人应杜绝“滥签”、“恶签”,共同营造诚信履约的合作氛围。

  〔3〕严格执行,规范每一个具体行为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将规范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签证变更的提出、审核、确认和实施环节。

  杜绝虚假与恶意:对无事实依据、虚构工程的签证变更,坚决不予认可,并追究相关方责任。

  确保及时与按实:坚持“一事一签、随发生随签”,确保记录与事实同步;现场计量必须由双方共同参与,数据客观准确。

  遏制随意性:任何签字盖章都必须基于事实和制度授权,杜绝“人情签”、“指令签”。

  总之,工程签证与变更的规范化管理,是一项涉及技术、经济、法律和管理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它要求建设项目的所有参与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造价咨询单位——以合同为准绳,以制度为保障,以诚信为基础,各司其职,形成管理合力。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驾驭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变化,将投资控制在合理预期范围之内,最大限度地减少结算纠纷,保障项目最终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重目标,推动建筑市场持续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张家港工程造价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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