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方工程管理咨询在现代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不断演进的背景下,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已成为行业改革与创新的两大重要方向。二者虽属性与定位不同,却共同推动建筑领域向集成化、高效化方向发展。理解它们的区别与内在关联,对把握行业趋势具有关键意义。
▲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的区别
〔1〕业务属性不同
全过程工程咨询本质是“包服务”,即围绕项目全生命周期,集成提供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多元咨询服务,属于项目管理与智力支持模式。
工程总承包则是“包工程”,指对工程全过程或特定阶段的生产活动负责,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实体工作,对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承担全面责任,属于工程实施与生产组织方式。
〔2〕合同关系不同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履行项目管理与咨询职责,代表业主对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与服务。
工程总承包单位则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负责按约定完成工程建设并交付最终产品。广州致合工程咨询
〔3〕参与范围不同
全过程工程咨询覆盖项目从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直至运营维护的全过程,服务周期长、参与面广。
工程总承包通常集中于工程的实施环节,如设计-采购-施工(EPC)等阶段,履约周期相对较短,参与范围更为集中。
〔4〕工作成果不同
全过程工程咨询输出的是无形智力成果,如管理流程、咨询报告、规划方案、评估意见等,以服务费为主要收入形式。
工程总承包则负责产出有形工程实体,将设计、设备、材料等物化为固定资产,其收入以工程款为主,涵盖建筑安装费、设备购置费及相应设计咨询费用。
〔5〕风险承担不同
全过程咨询单位按合同收取固定或比例服务费,主要承担管理责任和咨询风险,整体风险相对较小。
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合同总价或约定计价方式承包工程,须对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全面负责,承担的风险显著较高。
▲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的联系
〔1〕相互依存
二者作为国务院多项政策文件中共同推行的现代工程管理模式,如“孪生兄弟”般相辅相成。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共同促进市场资源的整合与优化,提升工程品质与效率,降低建设成本与投资风险,已成为各级主管部门支持的发展方向。东风武汉工程咨询公司
〔2〕相互促进
全过程咨询单位凭借其在管理、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供系统的监督与服务,助力其实现质量、工期与造价的有效控制,从而推动工程总承包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工程总承包一体化实施模式也催生了对高水平全过程咨询服务的需求,进一步促进咨询行业的专业提升与市场扩张。
〔3〕相互制约
咨询单位受业主委托,对总包单位实施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而总包单位则通过工程实践,反向检验咨询服务的可行性与有效性。
为防止利益冲突,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行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及发改委、住建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均明确要求,同一项目的咨询与总包单位之间不得存在利害关系,以保障工程建设的公正性与公共利益。
〔4〕设计作为共同核心
两者均高度重视设计的关键性与全局性。全过程工程咨询通过整合设计、造价、管理等服务能力,强化对项目前端的控制力;工程总承包则依托设计主导,实现采购、施工与调试的高效协同,最大程度减少内耗、提升综合效益。如《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建设“国际设计岛”,进一步突显设计在工程创新中的核心地位。江苏科信工程咨询
▲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的融合发展
〔1〕融合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工程规模扩大与技术复杂化,以往“碎片化”服务模式难以适应项目高效统筹的需要。建设单位出于对质量、安全、工期和投资的控制要求,越来越倾向采用一体化的服务模式。
面对这一趋势,工程服务与施工企业需横向拓展业务范围、纵向延伸服务链条,不断提升全过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的综合能力,以实现集约化发展与效益最大化。
〔2〕政策与市场双轮驱动融合
从国际经验看,众多知名工程公司往往同时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能力。2019年12月,住建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明确提出推进设计与施工资质互认,为两者融合提供制度支持。目前,广东、上海等多地已允许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接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
可以预见,未来中国将涌现更多同时具备咨询与总包能力的综合性工程企业,实现从单一服务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者的转型。
在政策引导与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将协同发展、双向赋能,共同促进建筑业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与可持续发展,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和创新水平。重庆甲级工程咨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