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步骤▲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暂列金额应按照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
发包人按照本规范第9.1~9.14节(合同价款调整)的规定所作支付后,暂列金额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暂列金额的比例规定
在各地做项目时,可以结合当地的计价规定或习惯做法计取。下面列举几个省市的规定:
(1)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编制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时,具体是由发包人按照工程特点确定,发包人没有约定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00%计算。结算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对比分析
(2)长财评综〔2021〕8号-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关于工程类计价问题的意见原则上按照分部分项的5%计取(不含增值税)。
(3)四川省20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市政工程暂列金额应按照拟建工程特点确定。
①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时,暂列金额可以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措施项目费的10%~15%计取。
②编制投标报价时,暂列金额应按照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4)《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可以按本定额估算。暂列金额可以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措施项目费的8%~10%计取。总概算工程费用含准备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