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总结工程结算的问题与常用技巧工程完后结算

  在工程结算方面(1)招标工程的中标价在竣工决算的时候,工程量变更,是否能够对投标书部分重新计算,亦或是只计算变更部分?投标书中的材料价格在竣工决算时是否可以调整?(签订的是可调价格合同)


  答:需要按照合同约定,通常只可以对变更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计算,至于材料价格仍然要根据合同约定,要是没有约定只可以对变更部分按实结算,投标书部分不应当调整。对于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2)工程合同签的是固定总价合同,综合单价是根据花岗岩沙浆铺设计算的,洽商为改用进口微晶石粘接剂铺设,结算时施工单位把原工程量也加大了,请问工程量的变化允许吗?工程结算袁格


  答:需要根据合同对变更条款的约定,从这个问题来说,倘若合同没有约定,是两个不同的清单项,在结算时变更后的清单项重新组价由建设方确认,工程量是允许变更的。


  (3)总价包死的合同,施工单位竣工结算时如何报结算资料?


  答;很简单,倘若没有任何变更合同额等于结算额。怎样有变更按照合同约定是不是能够调整,怎样能够调整加上变更费用。其次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增加索赔费用。


  (4)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于工程造价结算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倘若工程一经招投标,在工程结算时,必须按投标价+签证+变更的形式计算,如果双方在结算方式中约定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决算,是否能够对招标报价中遗漏的工程量和项目(实际已完成)进行追加。


  答:准确的说,法律法规中不会硬性规定,必须用哪种结算方式结算。倘若双方结算方式约定为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能够做为合同的补充条件,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招标报价中遗漏的工程量和项目可以进行追加。


  (5)施工挖孔桩土方工程项目,包工不包料,在这当中合同规定土方按实计算,遇到塌方时另行计算,如今甲方代表与监理由于对甲方不满,随意签证,导致土方数量、塌方数量增加很多,请问作为甲方应当如何结算?工程结算的书


  答:这个是甲方内部管理的问题,倘若甲方代表和监理都签证认可,应当给施工单位结算。要是甲方发现内部人员失职,应当出示充分证据资料或者走法律程序。


  (6)关于甲供材在结算中应当怎么退还,一直有争议,想请教一下?


  答:甲供材料应甲乙双方自行商定。通常采用正常结算后,甲供材按结算价扣除。甲供材的采购市场价和结算价的差额由甲方自行解决,在扣除过程中乙方可以计取甲供材料的保管费。


  (7)我司近期有一个工程竣工,正在进行最后结算工作,这个工程的承包价很低,并且有近三分之一的工程量是属于甲供材和甲方分包工程,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时按01定额及相关取费后下调10%执行,而本工程的洽商核减量很大,(甲方工程师在签证时注明,因为一些洽商是我方提出的,不再计入经济变更内,而核减的确计入)如果按照合同约定核减部分也按照这个规定执行,我们的损失比较大,我认为本工程的合同价本来很低,并且有很大一部分是甲供或者甲方分包项目,这个部分基本是一个固定数,而做为核减,只能是甲方分包及甲供材之外我们的实际工作量,所以我觉得核减部分不可以按照这个合同执行,请给以明示。


  答:结算应当是从预算中先行扣除甲供材料和甲方指定分包工程,所剩工程款作为合同价款,之后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约定下浮)。广义工程结算


  (8)我如今做的一个结算工程是使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发包方在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与竣工实际工程量有出入时,根据当地部门的规定,应当是多列部分不予扣除,按相应清单量的中标价结算;漏项和少列部分应当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及指导价结算。我现在遇到问题是我们中标的预算书中配电箱安装子目报价太低,主要是预算中配电箱报价过低导致,依照规定不能调整。不过倘若是有些配电箱漏算(甲方发包时的工程量中)我是应当按照中标预算书中的类似配电箱的子目综合单价报结算,还是按照实际的设备价格计入子目,按照新的综合单价结算?


  答:通常情况下施工图纸、经过甲方签认的施工方案、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单、有效的竣工资料都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不过有些甲方会规定作为结算经济依据的资料必须专门签认装订,为了防止结算时扯皮最好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9)合同中约定结算依据为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这个工程在办理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隐蔽资料可以作为结算依据,这样行吗?


  答:隐蔽工程能够做为设计变更或者现场签证的依据,但是还需要补充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


  (10)遇上电缆、电线的价格上涨幅大增的情况,在结算时要求甲方给我们调整价差,不过甲方不给调整,甲方说这在合同中已经约定,包括了风险系数。请问这样的风险也太大了,不知可以要求甲方给我们调整。除此之外,不知道关于铜的上涨是不是有什么文件规定,上涨在多少到多少范围内不予调整,上涨在多少到多少范围内需要在合同中有约定但是任可以调整。并且,我用什么方法才可以让甲方给我调整差价。


  答:按照合同约定,倘若合同没有约定,只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工程结算反税


  (11)工程量清单描述与施工图纸不符,且施工中有现场签证,在固定总价情况下,结算价格是否能够可调整。


  答:按照合同中结算条款对变更及签证的约定,倘若有明确则按照合同执行。要是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协商确定变更和签证的结算方式后进行结算。


  (12)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结算根据当地公报信息价计算主材价格,但在施工中双方签证了主材价格,显著高于当地公报信息价,且监理单位也签字认可,作为审计部门应如何处理?


  答:倘若合同有约定应首先执行合同约定。另监理单位签字,建设单位是不是签认,由于有的合同约定监理职责只负责现场情况,涉及到费用的必须甲方签认,倘若甲方也签认了,能够认为是补充的结算资料,应予计价。


  (13)工程招标文件与合同规定,结算根据当地公报信息价计算主材价格,不过在施工中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结算的主材价格为当地公报信息价加运输费用,而且议定二次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和二次运输费用明显高于市场价,作为审计部门应怎样处理?


  答:倘若甲方签认了补充协议,审计时发现不合理应再告知甲方,不过若是甲方同意,或者说明了特殊的原因,应当按照补充协议给予结算(政府审计除外)。工程完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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