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谈谈工程结算难在宏观方面来看的几个原因epc工程审计结算

  公司工程结算文件工程结算难的问题日渐显露,这篇文章通过对造成建筑工程结算难的四个方面:建设资金不足,施工合同管理薄弱,拖欠工程款,签订阴阳合同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


  工程结算全名为工程价款的结算,即是指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按照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工程结算需要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以及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这其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必须要严格遵守执行,非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参照执行。工程结算的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或协议、清单报价、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与图纸、工程索赔费用、各种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工程结算现行的计价依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采用定额计价的工程,执行各省的定额。例如我省执行《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及《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同一工程其合同范围以内的项目及签证、变更等应采用同一种计价方式结算;合同范围以外的签证、变更等除另行签订合同外,应当根据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结算。


  ▲工程结算难从宏观方面来说,有以下四个方面原因:


  〔1〕建设资金“先天不足”和施工单位垫资,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根据《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应当具备条件是具有可靠的资金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其中一个条件就是: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在建设资金不落实,项目不合规的情况下,施工企业一旦承建,就会背上沉重的资金包袱。


  对于以上的情况,一是要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大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二是建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一种强制性的业主支付担保制度。业主应当提供支付担保,只有提供了支付担保的项目才能批准颁发施工许可证。三是在全行业建立工程担保企业的自律组织,评价担保企业的资信。工程审计结算资质


  〔2〕施工合同管理薄弱和严格把握合同条款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规范投资人与承包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书,亦是工程结算的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合同对于投资方与承包方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解决工程结算难的根本出路是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把握合同条款,将可能预见的将来在工程结算中会出现的问题予以明确约定,尽可能严密,增强其可操作性。特别是固定总价合同,材料价格应当重点规避。这就需要约定调价的主材范围名称、价格升降幅度,确定该幅度之内的条件方法;同时还需要约定超过约定幅度的超过部分及其余材料的调价方法,不能简单地概括为“依实结算。”


  〔3〕建议完善结算条款的同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具体约定的事项


  在完工后,承包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交竣工验收通知和竣工结算文件,并且要求发包人或者总包人签收上述文件。约定具体的结算结算标准和依据,以作为发生分歧时的处理依据。对于有异议部分可进一步协商,协商不成,对有争议部分工程可以委托第三方审价。作为分包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需要注意不要约定下列条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根据业主(实际)付款同比例支付,工程余款在业主审计结束后再支付。


  〔4〕阴阳合同


  所谓的阴阳合同,就是建设单位为了绕过《建筑法》或《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法令,把一些不合理甚至是非法要求通过另一种见不得阳光的契约形式强加给施工企业的一种违法行为。解决阴阳合同的措施是通过规范房地产企业的开发建设行为,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与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守法意识,提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与严格执法水平,深化建设体制改革,完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具体如下:


  建立工程履约担保制度与推行履约报备制度及定期报告制度。


  建立工程履约担保制度,有助于强化各方的风险意识,让各方对于自己的市场行为造成的后果所负的责任更加清晰化、价值化、数量化。改变如今工程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清、互相扯皮状况。有助于规范建筑市场的行为,提高行业素质,助力解决拖欠工程款之类的问题。把工程招投标活动与工程担保结合起来一起管理,由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每一项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及工程施工过程的所有工程担保。这样既加强了工程招投标监管力度,亦落实了工程担保制度,将从根本上解决招标人、投标人的违规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合同履约期间的执法检查与跟踪管理,办理合同终止备案、合同解除备案、合同重大变更备案与合同履约基本情况备案,应当加大执法力度进行跟踪管理。工程实验结算方式


  〔5〕拖欠工程款


  造成工程款被拖欠的原因:一是政府投资的项目,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搞形象工程,没有钱硬上马,叫施工企业垫资。第二种情况是盲目上马,决策失误。第三种是不按基建程序办事,搞“三边”工程。第四种就是恶意拖欠。第五是善意拖欠工程款。第六是工程款结算存在争议造成拖欠工程款。


  造成的危害:影响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及影响整个建筑市场,不能根据规范正常运行,并且给工程质量与安全留下了隐患,以及影响社会的稳定。


  解决拖欠工程款的两个办法:


  ➊解决历史上的拖欠,凡是拖欠工程款的部门、单位、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在没有还清拖欠工程款以前,一律不准开工新的项目,银行亦要配合冻结其所有款项,以确保还款;对于有钱的业主方要规定其还钱,没有钱的要用固定资产与不动产来进行补偿,用两年、三年的时间来逐步清还完毕。


  ➋防止新的拖欠,就要建立健全防范拖欠工程款的有关法规,并严格按法规执行;同时需要建立工程保证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还要加强合同管理与质量管理,防止引起合同纠纷,导致新的拖欠。epc工程审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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