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分析比较固定总价与据实结算的特点和优势工程结算与工程量清单

  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款区别▲固定总价


  固定总价合同,又称为总价包干合同,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除非发生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否则该总价不因工程量的增减、材料价格的变动等因素而调整。这种合同模式要求承包方对项目的成本、风险进行充分预估,以及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费用。


  适用范围


  固定总价合同主要是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精确计算、设计图纸完整详细、工程结构以及技术要求相对简单、工期较短、工程条件相对稳定的工程项目。除此之外,当业主希望控制项目总投资,防止施工过程中价格变动风险时,也倾向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项目决算和工程结算


  特点和优势


  (1)明确性:总价固定,便于业主控制总投资,避免超支风险。


  (2)激励性:促使承包方加强成本控制,提升效率,降低浪费。


  (3)简化管理: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减少了由于工程量变更造成的价格调整程序,简化了合同管理。


  (4)风险分担:把大部分价格风险转移给承包方,业主风险相对较低。


  ▲据实结算


  据实结算合同,即按实结算合同,指的是在工程项目完成后,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使用的材料数量、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费用结算的一种合同模式。这种合同模式要求双方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并且在项目结束后进行核对与结算。


  适用范围


  据实结算合同适用于工程量难以精确预估、设计图纸变更频繁、工期较长、工程条件复杂多变的工程项目。当工程项目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时,采用据实结算合同能够更加灵活地应对各种变化。工程结算和工程成本相等


  特点和优势


  (1)灵活性:可以适应工程变更与不确定因素,确保费用结算的合理性。


  (2)公平性: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原则。


  (3)风险控制:业主与承包方共同承担价格风险,减轻单一方的风险压力。


  (4)透明度:要求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提高了结算的透明度。


  ▲对比与选择


  在选择固定总价合同还是据实结算合同时,需要综合考虑项目的特点、风险、管理难度及双方利益等因素。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明确、风险可控的项目,可以简化管理并控制总投资;而据实结算合同则适用于工程变更频繁、风险较大的项目,可以灵活应对各种变化,并保证费用结算的合理性。故而,在选择合同模式时,应按照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权衡与选择。


  无论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还是据实结算合同,都需要加强合同管理,从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合同管理应包括合同条款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界定、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变更与素赔的处理以及最终结算的审核等环节。通过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能够降低项目风险,保障双方利益,进而实现项目目标。工程结算与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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