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竣工图为何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分析结算中常见问题的原因工程结算的审查依据

  益阳工程竣工结算单位▲为什么竣工图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施工图通常是由设计单位依据施工,并结合实际施工情况进行绘制的。竣工图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的情况,是由于施工图与竣工图不一致。

  按图施工是施工方的法定义务,若然有变更,那么必须获得有效支撑才可以作为结算依据,否则变更部分是不能给予结算的。

  发包方要求不按图施工的,就要有签证变更资料。施工方整理好资料,并找发包方签字盖章,佐证竣工图作为结算依据的有效性。

  ▲发包方未签字的签证单能否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在工程量发生前后,一定要找监理和发包方负责人办理签证手续,一旦发生纠纷以后发包方不认账,将会增加许多不必要的工作。

  若是最初确实是发包方同意施工的,结果发包方以未签字不承认已施工的工程。那么,未能提供有效签证文件证明工程变更的情况,有证据侧面证明发包方同意施工,另外监理拥有代理权,监理方的签字也是有效证明。只要证据确凿就能够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工程结算审核要点总结

  ▲结算中常见问题的原因分析

  结算争议多,造成编审不及时甚至严重拖期,主要原因包括有:

  首先,产品定位模糊,设计随意变更,导致合同总价或单价难以覆盖并锁定。

  其次,招标图纸深度不够。

  一方面,设计院不提供材料及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导致技术要求模糊,合同界面不清,风险界定不明,招标单位无法编制出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清单项目或描述不清或多漏项,招标单位无法精准报价,价格的竞争性受限,开发商或建设施工单位很难合理评定标价。

  另一方面,鉴于设计图深度不够等问题不得不延至施工阶段解决,建设施工单位不得不采用开口合同,造成合同严密性差,争议与现场签证多,成本很难锁定,而建设施工单位亦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与人力加以协调。

  再次,合同分拆过细。

  一方面,建设施工方把大量材设采用甲供合同或甲定乙供合同予以分拆,合同数量少则几十多则上百,为此不得不安排大量人力负责材设的确认、采购、协调、管理及收验货。

  另一方面,合同分拆造成项目合同关系更为复杂,建设施工方不得不承担直接管理责任与总承包方应承担的部分责任,在工程进展及结算中经常会发生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继而导致无效成本,乃至进度拖延。

  最后,总包填资(至结构封顶)施工、合同暂估价或利润水平较高,或其内部管理混乱,造成承包商不及时编制施工图预算,不积极跟投资监理核对预结算。工程结算的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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