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计服务方案〔1〕法律界定的范围不同
政府采购是包含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其中包括货物、服务与工程。在这当中服务项目的采购属政府采购独有,例如会议定点、加油、修车、保险、印刷等。招投标使用的是资金性质不同,其范围只有建设工程及相关货物,不包含服务。
〔2〕实施的主体不同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依法在每一个行政区划单位成立一个政府采购中心管理政府内部的采购事务,是一个纯服务性机构,承担实施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采购行政职能,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与招投标机构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依据政府采购的特殊性,各省从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一开始,就设立独立的采购中心。对招投标来说,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登记设立的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机构,其性质是属于营利性企业,不是政府的内设机构,没有行政职能。
〔3〕组织形式有区别
政府采购是由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评标专家、供应商、监察、审计机关六方共同组织采购工作,实行“采”“管”分离,以及接受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在程序、方式、人员等方面具有很强的规范性,进而更有助于实现“三公”原则与防止暗箱操作。而招投标是由业主单位加招标机构与投标企业有时甚至是两方组织完成采购活动。工程预决算审计费
〔4〕资金保障不同
政府采购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并且有坚实的政府采购资金作采购项目的保障,由国库统一集中支付,减少了拨款环节,防止了资金流失占用与拖欠资金等弊端,维护了政府形象。而招投标并不具备以上的特点。
〔5〕服务结果不同
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政府内部的服务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全部免费服务,并且对政府采购资金的节余部分全部归财政,充分体现了反腐倡廉目的,这个是招投标企业所无法做到的。
▲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哪些?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具体数额标准,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于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申请
〔2〕邀请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需符合下面两种情况之一:
➊具有特殊性,即是说,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只可以向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的。
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需要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之一:
➊采用招标的方式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➋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➌采用招标所需要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工程造价审计现状
➍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单一来源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需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➊只可以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➋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➌必须确保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5〕询价。询价顾名思义即是采取询问供应商价格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其一般适用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工程造价审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