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审计实务指南结算问题深度剖析与高效审计策略(下) 202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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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接上文对建设项目前期、设计、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环节常见问题的梳理,本文将继续聚焦于工程竣工结算阶段暴露的典型问题,深入剖析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并系统阐述审计人员应遵循的核心理念与可操作的具体方法。结算审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终关口,其精准与公正直接关系到建设资金的最终使用效益。

  〖6〗工程竣工结算编制环节存在的典型问题

  工程结算是整个建设项目投资额的最终确定,也是各方经济利益博弈的焦点。施工单位在此环节为谋求更多利润,往往采用多种手段虚增造价,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1)虚报与重复计算工程量。这是最常见、最直接的造价虚增手段。施工单位利用竣工图与现场实际可能存在的差异,或利用工程量计算的复杂性,故意多算、重算工程量。典型案例:某大型路床土石方工程结算中,审计人员通过详细复核计算规则与现场勘测比对,发现施工单位通过夸大土方开挖断面、重复计算运输方量等方式,共计多计工程量,虚增结算价款高达206.66万元。

  (2)定额子目高套、错套。定额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依据。施工单位在编制结算时,倾向于将实际施工的、价格较低的工艺或项目,套用定额水平更高、价格更贵的子目。例如,将“人工挖土方”套用“机械挖土方”子目,或将普通抹灰套用高级装饰抹灰子目。典型案例:某道路路面基层施工,实际采用的材料和工艺符合某一较低价位的定额子目,但结算中却全部高套至价格更优的子目,经审计核减,此项问题涉及造价152.22万元。

  (3)违规提高取费标准与费率。工程费用中的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均按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取费基数和费率计算。部分结算中存在擅自提高取费基数(如将人工费调高)、套用更高类别的企业费率或违反规定计取已取消费用等问题。典型案例:某道路路面工程结算中,施工单位不按合同约定的二类工程取费标准,擅自按一类工程标准计取多项费用,并违规计取已明令停止的收费项目,由此多计工程费用67万元。

  (4)虚报、抬高材料设备价格。对于合同约定允许调差或采用暂估价的主材、设备,施工单位在结算中往往提供失实的采购发票或合同,以抬高价格。典型案例:某大厦室外高压管道工程中,使用的C-PVC高压护套管,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所谓“购销合同”显示单价为65元/米。审计人员通过多渠道市场询价、对比同期同类项目采购记录,最终核实该材料的合理市场价格仅为35元/米,单价虚高近一倍,审计据此进行了大幅核减。

  (5)虚增土方运距、机械台班等措施费用。土方工程、大型机械进退场等项目的费用与运距、台班数量直接相关,且现场痕迹易消失,难以复查。施工单位常在此处做文章。典型案例:某大型绿化场地平整项目,土方外运签证单上签认的运距为10公里。审计人员通过调取GPS行车记录、查询渣土消纳场位置、测算合理运输路径等多种方式交叉验证,最终认定实际平均运距仅为3公里,仅此一项便核减了大量运输费用。

  (6)恶意篡改工程资料。这是性质较为恶劣的弄虚作假行为。个别施工单位在提交审计的资料中,直接涂改、伪造工程量签证单、材料验收单、隐蔽工程记录等原始凭证上的关键数据。典型案例:某道路改造工程审计中,审计人员通过技术手段比对和笔迹分析,发现施工单位私自篡改了约30处工程量签证单上的数字,如将“100m³”改为“150m³”,将“Φ10钢筋”改为“Φ12钢筋”,企图蒙混过关。

  ▲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探析

  建设项目中之所以屡屡出现上述诸多问题,绝非偶然,其背后是市场环境、管理体制、人员素质等多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审计分析认为,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建筑市场环境尚不规范,监管体系有待健全

  尽管我国已构建了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为核心的法律法规框架,但建筑市场要素体系仍未完全成熟,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尚未完全形成。在项目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建设等各个环节,依然存在不同程度的潜规则和操作空间。市场诚信体系不完善,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导致一些企业敢于铤而走险,扰乱了正常的建设管理秩序,给规范管理带来了极大困难。

  〖2〗项目建设资金保障不足,影响程序正常履行

  许多政府投资项目或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建设资金本身筹措困难,存在缺口。部分建设单位为了“节省”开支或缓解资金压力,该履行的报批报建手续不办,该缴纳的规费税费不缴,试图“绕道而行”。更有甚者,要求施工单位大幅垫资施工,使施工单位在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建设单位则在管理上“投鼠忌器”,难以严格按合同和程序进行监管,破坏了基本的建设管理逻辑。

  〖3〗不合理的工期压力导致程序被践踏

  “献礼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这类项目往往被赋予极强的政治或时限要求。建设单位领导在巨大的工期压力下,常常以“特事特办”为名,牺牲科学的建设程序。为抢进度而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简化甚至省略必要的论证、招标和审批环节。这种违背客观规律的“大干快上”,必然在质量管理、投资控制和廉政风险上埋下巨大隐患。

  〖4〗相关责任主体人员专业能力与职业操守存在短板

  *施工单位逐利驱动:在市场竞争白热化、中标利润微薄的背景下,一些施工单位将盈利希望寄托在结算时的“技巧”上,组织专业人员刻意编制失实结算,甚至教唆项目部人员伪造签证。

  *监理单位履职缺位:部分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专业能力不足,或受制于与建设单位的雇佣关系,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未能发挥独立、公正的第三方监督作用。

  *建设单位管理薄弱: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往往是从其他岗位临时抽调,缺乏系统的工程建设管理和造价控制知识,与经验丰富的施工、监理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他们在现场管理中容易被“牵着鼻子走”,无法有效识别问题。极少数人员甚至与施工单位形成利益共同体,内外勾结,主动“放水”或袒护造假行为,导致国家或集体利益受损。

  ▲系统化审计对策:方法、原则与价值升华

  面对复杂多变的审计环境和层出不穷的问题手段,审计人员必须构建一套系统、科学、严谨的审计工作体系,方能去伪存真,有效维护资金安全与投资效益。这不仅需要掌握具体的技术方法,更需恪守核心的工作原则。

  〖1〗审计实践中的八种关键技术方法

  (1)资料固定接收法:为防范审计风险,确保资料完整与可追溯,所有工程结算审计资料必须由审计机构内部固定的部门(如资料室)和专人负责接收、登记。接收时需详细清点,填写资料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从源头上杜绝资料缺失、篡改的责任纠纷。

  (2)程序全面审查法:审计绝非仅审结算书。必须对项目全过程的文件资料进行系统性审查。前期文件:查立项、可研、概算批复等程序合法性;招投标与合同文件:掌握造价确定的法定与合同依据;施工与验收资料:核验其完整性、真实性与合规性;在此基础上,再对工程结算书进行重点深度审查。这是实现“全面审计”的基础。

  (3)现场实地勘察法:审计人员必须深入工程现场,这是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关键。对照施工图与结算书,对关键工程量(如装修面积、管线长度、苗木数量等)进行实地测量;对主要设备、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进行核对取证,为后续询价奠定基础。眼见为实,许多问题在现场勘察中会暴露无遗。

  (4)开挖直接核实法:针对有重大疑点的隐蔽工程(如基础尺寸、垫层厚度、地下管线等),在条件允许且必要时,可采取局部开挖的方式直接查验。这种方法证据确凿,说服力强,但成本较高,通常采用随机抽样、选择关键疑点部位进行。

  (5)专业抽芯验证法:对于沥青混凝土路面、大面积水泥稳定层等难以开挖的工程,可使用专业取芯机钻取芯样,直接测量其实际厚度、密实度等,以验证其是否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这是核减偷工减料项目费用的铁证。

  (6)多方调查询问法:针对结算中的疑点,审计人员应分别向建设、监理、设计、供货甚至知情的施工班组人员进行独立、背靠背的调查询问。通过不同角度、不同立场的陈述,交叉印证事实真相。初期调查应避免直接与施工单位对质,以防其统一口径。

  (7)工程量全面复核法:工程造价审计的核心是对工程量的重新计算。审计人员必须依据竣工图(结合现场勘察修正)、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独立、全面地对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进行复核。这是审计工作的“体力活”和“基本功”,也是发现虚报、多算问题的主要途径。

  (8)市场价格询查法:对于材料价格的真实性审计,不能仅凭施工方提供的发票。审计人员需根据掌握的器材信息(规格、型号、品牌、采购时间),通过行业协会价格信息、多家供应商报价、大型建材市场实地询价、以及同期同类项目采购价格比对等多种渠道,确定合理的市场价格。询价需“货比三家”,并注意区分经销商价与采购量大的批发价差异。

  〖2〗指导审计工作的八项核心原则

  (1)聚焦关键,突出重点原则:审计资源有限,必须聚焦对造价影响大、腐败风险高的关键环节。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主要材料价差、高价值清单子目等,应作为审计的重中之重,投入主要精力进行穿透式审查。

  (2)过程留痕,及时确认原则:审计调查取证过程中,对于有用的证人证言、现场情况,应及时形成书面记录并请相关方签字确认。在与被审计单位核对工程量、单价时,对已达成的共识应立即办理书面签字手续,固定审计成果,避免日后反复。

  (3)数据分析,对比研判原则:注重积累和总结不同类型、不同结构、不同地区的工程项目造价指标和工料消耗规律。审计时,可将送审结算与这些经验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快速判断其总体合理性。若发现异常偏离,则提示需要更深入细致的全面审查。

  (4)依据充分,以理服人原则:审计核减的每一分钱,都必须有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定额规则、事实证据的充分支持。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时,应摆事实、讲依据、循逻辑,以专业性和证据链使人信服,而非依靠审计机关的权威施压。

  (5)充分准备,掌握主动原则:正式对审前,审计组必须做足功课。通过熟悉资料、勘查现场、初步计算,明确争议焦点,预判对方可能提出的理由,并准备好反驳的依据。只有准备充分,才能在对话中把握节奏和方向,占据主动。

  (6)保持定力,耐心博弈原则:面对少数施工单位的胡搅蛮缠、拖延战术或情绪化对抗,审计人员应保持冷静和专业定力。耐心反复陈述审计观点和依据,对无理要求坚决拒绝。有时,适当的“冷处理”,待对方因工程款支付等实际压力回头再谈,反而是有效的策略。

  (7)坚守立场,客观公正原则:审计立场必须独立、公正。对于双方存在的客观争议,应积极主动地提议再次赴现场共同核实。对于审计工作中自身可能存在的疏忽或错误,一旦被对方有理有据地指出,应虚心接受并及时纠正,这恰恰体现了审计的客观性与公信力。

  (8)超越核减,促进管理原则:结算审计的最终目的,绝不仅仅是核减造价、节约资金。更深层的价值在于,通过审计发现,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制度性、管理性根源,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推动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市场行为、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从而实现“审计一个项目,规范一个领域”的长远目标,这才是投资审计价值的最高体现。

  建设项目审计是一项融合了工程技术、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综合性监督工作。它要求审计人员不仅是一名严谨的“核数师”,更应是一名敏锐的“侦探”、一名公正的“裁判”和一名有洞见的“管理顾问”。面对二十四类常见问题乃至未来可能出现的新的违规形式,唯有持续提升专业能力,恪守审计原则,创新技术方法,方能切实履行好守护国家建设资金安全与效益的神圣职责,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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