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控制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管理工作,其参与主体之众多、涉及环节之广泛、作用链条之绵长,远超一般人的想象。它不仅需要建设单位的高度重视,更离不开设计单位的技术支撑、监理单位的严谨监督、施工单位的规范操作以及供货单位的诚信配合。可以说,这是一项需要多方协同、立体推进的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工程,任何一个环节的松懈都可能引发造价失控的连锁反应。
作为一名长期在建设单位从事造价管理工作的实践者,我深切体会到:工程造价控制的过程虽然纷繁复杂、千头万绪,但在所有参与主体中,建设单位始终扮演着不可替代的主导角色。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工程施工阶段作为人力、物力、财力集中投入的关键时期,往往成为决定工程造价高低的战略要地。基于这一认识,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法人责任制为有力抓手,建立健全覆盖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造价控制贯穿始终、不留死角。
在具体操作层面,建设单位可以从以下多个维度精准发力:科学审慎地做好建设前期的投资决策,优中选优地比选设计方案,规范透明地招标筛选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严谨缜密地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深入细致地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精准高效地组织建筑材料订购,全方位地加强工程施工监理,严格专业地审核预结(决)算。通过这一系列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措施,切实推动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落地见效,最终实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既定目标。
那么,究竟何为工程造价?从专业角度界定,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按照设计文件及技术要求进行建设所支出的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以及其他应列入工程建设费用的货币表现总和。简而言之,工程造价就是基本建设项目从筹建开始到竣工验收为止所需的全部工程建设费用,换言之,它就是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是衡量一个建设项目经济性的核心标尺。
然而,由于建筑产品本身具有固定性、多样性、体积庞大等显著特点,作为建筑产品价格表现形式的工程造价,也必然呈现出与之相应的特殊性。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纷繁众多,它渗透于计划、供应、设计、施工、工程管理、概预算管理等各个部门和环节。与此同时,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实行效果也对工程造价产生着深远而直接的影响,这一制度层面的变量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造价控制工作的力度与成效。
可以说,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既是一个广泛而深刻的社会课题,也是一项多层次、多维度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的核心要义,就在于保证有限的建设资金和物资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有计划的充分利用,以尽可能少的投入换取尽可能多的产出,从而切实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正是基本建设的出发点,也是其最终的归宿。以下,本文将围绕工程造价控制这一主题展开系统而具体的论述。
▲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筑牢造价控制的制度根基
建设单位首先应当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纵览当今基本建设的发展态势,一个耐人寻味的经济现象值得深入反思:不少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持续下滑,甚至陷入亏损、破产、倒闭的困境;而许多私营企业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展现出勃勃生机,占据了相当规模的建筑市场份额。造成这一鲜明反差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归根结底,很大程度上在于国有企业未能真正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导致权责不清、动力不足、约束乏力。
所谓项目法人责任制,其核心内涵可概括为“先有法人,后有项目”。项目法人应当对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伊始直至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统筹负责,清晰界定项目管理者、经营者及出资者的权利和义务边界,并配套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使每一个参与主体都能够在明确的权责框架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这一制度设计的深层逻辑,在于通过权责利的高度统一,将工程建设的质量与效益同项目法人的切身利益紧密捆绑,从根本上激发其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
从实际效果来看,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全面推行,可以有效化解来自各方面对国家投资效益和工程造价的外部干扰与潜在风险,彻底消除“无风险、无压力、无竞争”的体制积弊,打破“大家一起吃国家大锅饭”的惰性格局。它能够促使工程建设的各个参与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自觉履行职责、主动关注造价,从而在全行业范围内形成人人关心造价、层层落实责任的良性循环。
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负责,具体体现为充分发挥其控制造价的主导作用:在工程前期的投资立项阶段,严把科学决策关,确保项目上马有据、投资有理;在方案设计阶段,推动技术经济一体化比选,确保设计成果既美观适用又经济合理;在建设实施阶段,严格执行各项造价控制措施,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可以说,只有项目法人真正负起责任来,全过程造价控制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否则一切制度设计都可能沦为纸上谈兵。
▲工程建设前期阶段的投资控制,从源头拧紧造价的阀门
工程建设前期阶段的投资控制,实质上就是投资决策阶段的控制。这一阶段的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好坏,是整个造价控制链条中极为关键的第一环。在这一阶段,首先要求建设单位的项目法人在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定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全面充分考量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风险因素,在多个建设方案之间进行严谨的技术经济比较,深刻洞察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内部因素与外部变量,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风险可控的最优方案。
与此同时,项目法人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投资估算指标,认真准确地测算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切实保证投资估算的科学性与精准度,使其真正发挥控制建设项目总造价的“基准线”和“参照系”作用。投资估算既不可漏项少算、盲目乐观,也不可高估冒算、人为注水,必须做到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如实反映项目的真实投资需求。
除此之外,投资主管单位在审批设计任务书时,应当一丝不苟地审查投资估算的合理性与完整性。报批的投资估算必须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出具独立、客观的评估意见,借助第三方的专业视角对估算成果进行严格把关。若因主观原因造成投资估算误差过大,必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儆效尤,杜绝敷衍塞责之风。
归根结底,决策阶段的投资控制实质上就是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源头”控制。如果“源头”失控,项目投资的“三超”现象——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将如洪水泛滥般一发不可收拾,直接侵蚀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践反复证明,唯有把好“源头”这道关键关口,才能从根本上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后续各阶段的造价控制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
▲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以精益设计赢得造价优势
设计,是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对拟建工程在技术与经济两个维度上进行通盘规划、全面安排的过程,它勾勒了工程建设的总体框架和基本走向。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按图施工是施工企业必须恪守的基本准则。正因为如此,设计质量的高低、设计标准的恰当与否,对工程造价产生着深远而直接的影响。无数造价失控的案例反复印证了一个深刻道理:真正从根本上决定工程造价水平的,往往不是施工环节,而是设计环节。一个成熟的设计方案可以节约大量投资,而一个草率的设计方案则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浪费。
工程施工图的设计主要由设计单位来完成。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项目法人的建设意图和要求,依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任务书开展设计工作。在设计过程中,应当持续优化设计方案,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切实保证设计质量。在此基础上,还要积极推行限额设计制度,以批准的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为刚性上限,将造价控制的压力层层分解到各个专业、各个子项,确保每一个设计决策都受到造价边界的有效约束。同时,应当认真做好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作,为后续的造价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经济依据。
那么,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应当如何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最为关键的举措,便是精心选择一个社会信誉好、设计资历深、设计进度快、设计方案优、设计质量高的设计单位。理想的路径是将设计单位的选择推向市场,积极实行工程设计招投标制度,广泛开展设计竞争。通过竞争这一“试金石”,促使设计人员增强市场风险意识,激发精益求精的内在动力,在不断提升设计质量的同时,自觉缩短设计周期、合理降低设计成本。
在平等公正的竞争环境中,建设单位可以全面比较、审慎甄别,最终择优选用设计方案出彩、工程造价合理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从源头为降低工程造价创造极为有利的条件。可以说,设计选得优、方案定得准、限额执行严,造价控制便已成功了大半。这一环节的精细化管理,既考验建设单位的专业判断力,也体现了其统筹全局的战略眼光。
▲建设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在施工全程筑牢造价防线
建设实施阶段,是建筑物实体从图纸走向现实的成型阶段,也是建设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大量集中消耗的关键阶段。在这一阶段,各种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与利用水平,直接关乎工程造价的高低起伏。正是基于其在整个造价链条中的决定性地位,建设实施阶段历来被业界视为确定工程最终造价的重要关口。因此,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建设项目管理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充分证明了一条铁律: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程序办事,投资效果就好;违反项目建设程序,投资效果就差。以“三边”工程为例——即“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有的工程在资金尚未充足落实的情况下便盲目上马,导致施工现场混乱不堪、工程周期无限延长、工程质量低劣粗糙,大量宝贵的建设资金付诸东流,工程长期不能投产见效,最终造成极为严重的资源浪费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因此,建设主管单位要严格审查开工条件,确保各项前期准备充分完备后方可批准开工;项目法人要组织好建设资金及时到位,确保资金链条畅通无阻。工程开工后,年度投资计划要足额打足,不留缺口。既要将投资严格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之内,又要切实保障工程建设的合理资金需求,确保工程按计划优质高效地完成。
〔2〕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为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的能动作用,促使施工企业不断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基本建设领域应当大力推行招标投标机制。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依法实行公开招标,在阳光下优选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提出合理的费用浮动范围和要求,具体浮动比例和取舍由施工企业依据自身实际状况自主确定。施工企业在充分评估自身实力与市场行情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投标报价,真正做到让市场竞争发挥优胜劣汰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还要切实加强招投标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对于能够实行一次性包死的工程,应当果断采取一次性包死的计价方式,合同一经签订便严格执行,不可随意变动,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切实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中途扯皮、任意加价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充分重视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施工总平面管理。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文件,其编制质量直接影响施工现场的运行效率与成本管控效果。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精心统筹施工现场的空间布局和作业流程,尽量避免施工设施反复搬迁、地下工程反复开挖、土方往返运输等低效浪费现象。在施工技术路线的选择上,应当积极借鉴和采用国内外先进施工技术和方法,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合格的前提下,坚持优先选择造价更为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力求实现技术效果与经济效果的最佳平衡。
〔4〕工程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制,并且监理职能必须真正到位。监理单位应当严格监督施工过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有序推进,严禁擅自改变初步设计审定的方案。要特别警惕以工程变更为由,行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之实。每一份工程变更申请都应当经过严格的技术审查与经济论证,充分评估其对造价的影响后方可批准实施,坚决防范因变更失控而导致的造价无序膨胀。
〔5〕加强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管理。在工程总造价中,设备及材料费用往往占据相当大的比重,因此对其采购管理绝不能掉以轻心。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设备及材料价格的动态跟踪管理,广辟信息渠道,及时准确地掌握设备及材料价格的市场走势,增强采购方案的比选空间,精准把握最佳购买时机。对于重要设备的进货,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供货厂家,严格执行设备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不得随意调整价格,杜绝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风险。同时,还要切实加强材料设备质量的监督与把关,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工地,坚决防止个别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回扣、损公肥私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6〕项目法人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资金管理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防线。项目法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严禁挪用流动资金去搞计划外项目,确保专款专用、流向清晰。在每一笔工程款的拨付环节,项目法人都必须依照工程预算书和施工进度状况,与甲方驻工地代表、财务负责人、工程与预算负责人共同商定,逐笔核准后予以支付,坚决防止超付现象的滋生。对于工程建设资金,应当大力倡导节约、坚决反对浪费,建设节余的资金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做到合规合法、账目清晰、有据可查。
〔7〕提高造价人员的专业素质,做好工程预决算的编审工作。造价人员作为工程造价控制的具体执行者,其专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造价控制成果的优劣。一名合格的造价人员,不仅要具备扎实的建筑技术知识功底,还要通晓经济管理理论和国家建筑经济法规;既要拥有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又要养成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只有持续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高估冒算、错算漏算等现象,使工程造价始终被控制在一个科学合理的水平之上。
在实际工作中,造价人员不能满足于简单的套用定额、使用造价表格等基础操作,还应具备经济思维和信息技术素养,熟悉施工工艺、施工技术和操作规范标准,及时学习和掌握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最新动态。唯有如此,方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切实保证工程造价的准确性与合理性。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应当加强配套管理,严把标底、标函编制人员的资格审查关,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常态化组织预算员学习专业基础知识,持续进行知识更新,并辅以定期的考核评价,从而不断提升造价人员的业务水平,协助本单位将工程预算造价牢牢控制在合理的区间之内。
综上所述,在工程造价控制这场持久战中,建设单位应当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由项目法人将建设工程从头至尾、自始至终地全面管起来。项目法人既要深度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又要把控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竞选与优化,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造价驾驭。在实践中,项目法人既要管财,又要管物;既要掌握工程计划,又要掌握工程实际进度;既要管严工程质量,又要管紧材料选购;既要吃透施工图预算,又要掌控竣工决算。概括而言,建设单位要想卓有成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就必须努力做到:投资估算质量高、设计方案优、合同用词准、现场签证实、材料进价低、建设工期短、施工质量好、预算审查细、验收把关严。只有真正将以上各项要求落细、落实、落深,方能实现控制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的最终目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而稳固的造价管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