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分析EPC工程为何常出现预算超概及提出应对建议随州工程造价

  拆除工程造价现如今建筑市场上EPC工程越来越多,无论是投资人、建设单位,还是工程总承包的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都热衷于这种模式。然而在EPC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事与愿违,各种问题矛盾频发,这其中中标后施工总承包方的施工预算大幅度超过设计概算与投资限额的问题尤其明显。这是什么原因呢?这篇文章提出下列三个方面原因认识,以及相应提出应对解决的建议。


  ▲EPC工程实施前建设各方的想法不同


  建设项目实施前,投资人、建设单位考虑的是采用EPC模式自身的工作量会大幅减少,而且采取限额招标、设计可以非常好的控制投资,若出现投资超限额、施工预算超概的情况都是工程总承包方的原因。


  投资人、建设方想的是既省钱又省事,还不用担责任,交钥匙工程一举多得何乐不为呢,因此无论是政府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或者是个别民营投资建设项目,投资人、建设单位对EPC模式都乐此不疲。


  EPC总承包人或者联合体认为,采取EPC模式模式一方面能够降低投标报价下浮率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现阶段的EPC工程,投标报价下浮率通常是下浮3-5点甚至不下浮。另一方面能够通过设计优化、设计简化、降低标准等做法进一步增加工程利润。利润最大化是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方的唯一目的。工程造价口诀


  EPC工程建设各方的不同想法,为今后出现设计超限、预算超概埋下了伏笔。


  ▲招标模式的不同为预算超概制造了空间


  传统的招标模式,建设单位先招设计,设计招标时,不同方案的初步设计概算必须要低于投资额,而且建设单位会与设计单位就具体的设计费谈折扣或者商谈单价,对于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也是有明确的造价要求,经过严格的设计招标,基本控制了设计概算不会超限额,甚至也控制了施工图预算不会超概。


  在施工总包招标前,建设单位会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若是工程量清单出现缺漏项,第三方造价咨询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若是编制的招标控制价高于设计概算,造价咨询单位就需要对控制价的综合单价、措施费等进行修正,以确保招标控制价低于设计概算。


  在施工总包投标报价时,由于公开招标投标单位多、投标竞争激烈,而且招标采取的是最低价中标或者合理低价中标,因此投标报价是关键、是工程是否中标的决定性因素。为了中标,各投标单位不惜保本甚至赔本报价,致使建筑市场普遍出现了较招标控制价下浮10-20%中标现象,个别地方实行最低价中标的,甚至会低至下浮30%以下,完全是赔本赚吆喝。


  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招标就不同了,大部分EPC工程招标不再以投标报价为重点。由于没有施工图纸,投标报价大多采用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地方定额报下浮率的报价模式,或者以设计概算、模拟清单计价报价。鉴于多数EPC工程在招标前只有初步设计,甚至只有方案设计,且招标人在招标时多数并不提供设计文件、设计概算,有的招标采取模拟清单报价模式仅依据造价指标,并不准确。再加上,多数EPC工程采取EPC+投资人模式招标,投标人同时也作为工程的投资人,为了确保投资收益与实现利润最大化,投标人在报价时采取不下浮,或者象征性下浮报价。


  因为EPC工程招标阶段无施工图设计且设计概算不公开、不以报价为重点、报价不下浮或者象征性下浮等原因,造成中标后施工图预算超概的风险很大。工程造价设备


  ▲合同签订阶段中标人自主编制预算,造价分歧大、合同价确定难


  EPC工程的投标人一旦中标,一般会做两件事:①设计单位保守设计,由于设计单位是以联合体或者工程总承包方中标的,中标后,设计单位常常会以设计强条要求、初步设计不深入不完全、业主单位使用需求等原因保守进行施工图设计,进而很容易导致施工图设计实际超概,且建设单位对于施工图设计方所述原因也无计可施。②施工总包单位编制施工预算“注水”。没有招标控制价了,我也中标了,你建设单位再给我拿出来限额、概算还有什么意义?我就实实在在(其实是注水)根据施工图设计编制预算,而且因为投标时造价不下浮或者象征性下浮,我随便调整一下,造价都上去了,结果非常明显,施工预算超概,而且往往大幅超概,至于预算里面到底有多少水分,只有施工总包方预算人员自己知道。


  因为中标后设计单位保守设计、施工单位自主编制施工预算,造成EPC工程预算超概,且多数严重超概。这个时候,是投资人、建设单位与EPC总承包方矛盾分歧最多的时候,工程预算居高不下、合同无法签订、工程预付款无法支付。怎么办?建设单位常常会找第三方咨询单位对施工总包方的报价进行一轮轮的审核,这个过程是个漫长的过程,客观来说,设计保守本身就可能导致实际预算超概,造价咨询方再审核也只可以将水分挤出来一部分,挤多了施工方不答应,施工利润必须要确保。中标后的预算审核、合同价确认,既是甲乙双方矛盾分歧最大的时候,同样是双方妥协互让的时候。在这段时间,建设单位还会逼着EPC总承包单位在合同未签订时先干活,或者先签订一个暂估价合同用于各方走流程与工程款支付。


  对于各阶段建设各方的不同想法、做法与招标方式、中标后工程预算造价确定等原因导致的事实上预算超概问题要怎么办?在这里提出下面几点建议。


  〔1〕EPC招标阶段,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投资估算或者设计概算明细,同时明确其中的建安费总额限额,并且将投标人造价控制措施作为评标打分条件,且在招标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预算超概的相关条款。工程造价顺序


  投标时,投标人需要认真审核投资估算或者设计概算中建安费总额和限额,对于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超概点与造价风险及时提出答疑和建议,尽量减少预算超概几率。


  〔2〕中标后,施工总包方在编制预算时尽可能真实、准确。因为施工单位中标后编制预算没有任何限制,预算人员往往通过提高综合单价、虚高工程量等方式编制,超概以后,建设单位往往通过减项、降标、缩量调整工程造价,等第三方咨询单位审核后,工程造价往往较概算出现大幅降低。例如:某工程设计概算建安费5亿,施工图设计后真实的建安预算为5.5亿,中标后,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算为7亿,超概2亿、40%,经过建设单位减项、降标、缩量后,施工方预算调整为5.5亿,建设单位引入第三方审计后,经过多次审核对量、对价,最终确定施工预算为4亿,施工单位实际完成工程量减少、造价降低。造成这样的结果是施工单位没有真实、准确的编制预算所致,倘若中标后施工方预算准确编制、自挤水分,5.5亿的工程申报预算为6亿,经过降标、减量与第三方造价咨询审核后,最终确定预算造价为4.8亿,真实的工程造价控制在5亿元以内了,这样的结果是建设各方都愿意看到的结果。


  〔3〕倘若投资人、建设单位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的协助下,不采取EPC模式,继续采取传统的招标模式。


  以上是笔者结合曾经管理实施过的EPC工程总承包实际情况,对导致预算超概的原因分析与应对建议。鉴于EPC工程情况各种各样,建设各方的认识与态度也各有不同,这篇文章仅是对普遍现象进行了分析,如今在施和计划实施的EPC工程大量存在各自具体的原因和事实,甚至出现跟此文完全不一样的问题,期望各位同仁与专家给予指正及探讨。随州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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