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工程咨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称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又简称为监理合同,指的是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下面来看看工程监理合同有着哪些方面的特点。
工程监理合同的特点
〔1〕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需要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行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委托人必须是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作为监理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需要跟单位资质相符合。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3〕委托监理合同标的是服务,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所签订的其他合同,例如勘查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产生新的物质或者信息成果,而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是监理工程师凭据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业主委托为其所签订的其他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与管理。
〔4〕监理合同履行周期长。监理合同的监理对象是建设工程,因为建设工程的体积庞大,结构复杂,装饰装修标准高,建造工期比较长,整个实施期间内业主与各阶段承包方,包括监理单位都需要根据合同签订的内容,办理一切事宜。使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有多长时间,合同履行期也就有多长,而且这还是在正常情况下的实施过程时间,不包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变化影响的时间,倘若包括这些变化情况,工程实施过程还要长,合同的履行期亦需要随之延长。海宁工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