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楼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数据公正性、规范选用与重新鉴定问题探讨 202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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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迁楼工程质量,一头连着回迁群众的居住安全,一头连着社会稳定与政府公信力。一旦出现裂缝、沉降、承载力不足等问题,往往不是一户两户的事,而是整栋楼、整个小区乃至成百上千户的共同诉求。此时,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就成为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化解纠纷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某回迁楼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实际案例,分析鉴定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与程序问题,并进一步探讨回迁楼工程质量纠纷的特点与产生原因。

  ▲某回迁楼的工程质量司法鉴定

  〔1〕检案摘要

  此回迁楼始建于1997年,1997年12月竣工,为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约5000㎡,墙体材料为浸渍免烧粉煤灰砖。该楼居民就楼房裂缝问题多次投诉,申请对该楼进行结构鉴定。从时间跨度看,该楼建成至鉴定时已有多年使用历史,裂缝问题并非突然出现,而是经过一段时间发展、累积后逐步显现。居民多次投诉,说明问题已经影响到正常居住和使用,迫切需要专业鉴定给出明确结论。

  〔2〕资料调查与现场勘查

  ➊该建筑地基验槽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材料复试、质量监督记录、工程验收手续齐备。从资料层面看,该建筑在建设阶段手续相对完整,这为后续鉴定提供了基础依据,也说明问题可能不是简单的“无据可查”,而是需要从技术层面深入分析。

  ➋该建筑建于1997年,1997年12月竣工,当年投入使用。2006年该楼居民就楼房裂缝问题曾上访投诉。从竣工到首次上访投诉,间隔约九年,说明裂缝问题有一个发展过程,可能与材料耐久性、使用环境变化等因素有关。

  ➌该回迁楼建筑面积5900㎡,是带半地下室和坡屋顶的6层砖混结构,墙体砌筑材料是浸渍免烧粉煤灰砖,经过现场检查,其构造措施、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基本符合原设计要求。现场检查表明,该楼在构造和布置上基本按图施工,问题更多出在材料性能和规范适用层面。

  ➍该建筑的墙体砌筑材料是浸渍免烧粉煤灰砖,共7层,高度为20.55m,超过现行GB50023-9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要求的限值。这一条直接点出了该楼在抗震鉴定标准适用上的“先天不足”——层数和高度超出限值,意味着按现行标准衡量,其抗震性能存在明显短板。

  ➎房屋的承重墙体是以横墙承重为主,该建筑物局部未设构造柱,不满足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8修订版的相关要求。构造柱是砖混结构抗震的重要构造措施,局部缺失会削弱墙体整体性和抗震能力,这也是后续鉴定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➏经过裂缝普查,该建筑的部分墙体,尤其是横墙有大量的裂缝,部分产生裂缝的构件,依据裂缝形态、严重程度其安全性等级评为cu级。裂缝普查是现场勘查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裂缝的形态、分布、宽度和发展趋势,可以初步判断裂缝性质和严重程度。

  ➐各楼层预制楼板未发现垂直于预制板长向的受力裂缝;平行预制板长向的预制板板缝间底面抹灰层开裂现象较为普遍。预制楼板本身未发现受力裂缝,说明楼板结构安全暂无明显问题;但板缝间抹灰层开裂普遍,反映的是板缝处理和材料收缩问题,虽不直接影响结构安全,但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

  ➑分析建筑物裂缝原因:⑴坡屋顶钢筋混凝土梁下横墙顶部水平裂缝,主要由于坡屋顶的温度变形造成横墙受平面外水平作用力引起的。⑵各层房间内横墙上的斜裂缝自1层~6层,裂缝数量与裂缝宽度呈现逐渐严重的趋势。经过分析,这类型裂缝是因为粉煤灰砌块收缩变形和坡屋顶在温度作用下产生的水平向推力共同作用引起的。⑶底层小厦子中的竖向裂缝是因为砌体粉煤灰砖和砌筑砂浆强度偏低、墙体门洞位置设置不合理,以及粉煤灰砌块收缩变形较大共同产生。裂缝原因分析是鉴定的关键环节,只有找准原因,才能分清责任、提出合理的处理建议。本案例中,温度变形、材料收缩、强度偏低、构造不合理等因素交织在一起,属于典型的“多因一果”。

  〔3〕专项检测和计算分析评定结果

  ➊楼体整体沉降观测:经过测量的建筑物的4个端角,垂直度都较好,最大倾斜度房角1处,数值为2.1%,其余都没有超过1.0%。观测结果表明,上部结构无明显倾斜,结合建筑物周边、散水的现状,能够判断该建筑物未发生不均匀沉降。沉降观测结果排除了地基不均匀沉降这一常见原因,使鉴定焦点集中到墙体材料和温度作用等方面。

  ➋采用现场取样法检测砖的抗压强度,其推定强度为7.5MPa,未达到MU10的设计强度,不符合GB50003-200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里的粉煤灰砌块强度等级要求。砖强度不足,直接影响砌体承载能力,是墙体开裂和承载力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

  ➌采用回弹法检测砂浆的抗压强度,其推定强度为3.6MPa,介于M5和M2.5之间。砂浆强度偏低,同样影响砌体整体强度,与砖强度不足叠加,进一步削弱了墙体承载能力。

  ➍运用中国建筑研究科学院的PKPM软件,对该建筑进行结构计算。经过承压计算,部分墙体承压能力不足。经过高厚比验算,都是满足规范要求。经过抗震承载力计算,绝大部分墙体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各层中du级墙体比例详见表1。1.4鉴定结论和建议按照GB50292-1999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8.1条的相关要求,该建筑物整体的安全性等级定为Dsu级,必须要马上采取措施。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对于结构安全性评价级为Dsu级的结构物,可采取的措施有:对建筑物进行拆除,或者在进行有效地安全措施后,依照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对建筑物进行加固处理。Dsu级意味着结构安全性已不能满足要求,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是拆除还是加固,需要综合考虑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社会影响。

  ▲回迁楼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出现的问题与讨论

  〔1〕数据的公正性

  采集数据的检测设备,必须要确保经过计量认证合格。检测人必须持有上岗证,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里并未严格要求,这就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鉴定中利益受损方对检测结果的不承认,甚至会在一个纠纷中产生另一个纠纷,这亦涉及到司法鉴定资质怎样与专业检测资质的无缝对接问题。数据公正性是司法鉴定的生命线。如果检测设备未经计量认证、检测人员无证上岗,即使数据本身准确,也难以让当事人信服。司法鉴定资质与专业检测资质之间如何衔接,是一个需要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2〕规范的选用

  ➊选用什么规范。在文中的回迁楼工程质量鉴定采用GB50292-1999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而不是采用2000-0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这亦是司法鉴定方与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同规范对安全性评价的尺度不同,选用哪本规范,直接影响鉴定结论。

  ➋选用哪个规范版本。在文中的回迁楼工程质量鉴定采用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8修订版,而不是采用GBJ11-8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选用前个规范,构造不能满足规范要求,而选用后一个规范,构造可以满足规范要求。规范版本的选择,有时会带来截然不同的结论。按新规范不满足,按旧规范满足,这种情况下,选用哪个版本,需要综合考虑建筑建造年代、现行要求、双方意愿等因素。

  本文鉴定,从双方关心现阶段回迁楼结构是否安全的角度,选用了现行规范。我们知道,《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未对这两个方面做明确规定,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与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一)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组织或者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不具备前款规定的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的,可以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

  〔3〕重新鉴定

  该回迁楼在本次鉴定前已经委托一资质条件与本单位相当的单位做过鉴定,两次鉴定结果存在着较大的出入,这就涉及到这样一个问题:法庭到底按照哪个司法鉴定报告办案。解决的办法是:《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第二十九条“……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不是简单重复,而是对原鉴定的检验和修正。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机构,既是对重新鉴定质量的保障,也是对当事人权利的尊重。

  ▲回迁楼工程质量纠纷的特点和产生原因

  回迁楼工程质量纠纷的特点:

  〔1〕纠纷双方大多是政府和民众群体,矛盾很容易激化,因此,司法鉴定方式是解决纠纷的比较好的手段与方式。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纠纷,往往涉及面广、敏感度高,通过司法鉴定给出专业结论,有助于把矛盾引导到法治轨道上解决。

  〔2〕民众反应大。回迁农民一般是整个村落同时安置。如果一户有问题,则可能快速波及到几十户,而如果一个小区工程有质量问题,则可能涉及到成百上千农户。如果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极易引起农户群体上访,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回迁安置往往以村为单位集中安置,一户出现问题,很快就会引起整栋楼、整个小区回迁户的共鸣,形成群体性诉求。

  〔3〕工程质量问题复杂。有的是建筑材料原因,有的是回迁户私自拆除构件,诸如墙体开洞等,回迁楼不是商品楼,建设方、施工方存在偷工减料等等。质量问题成因多样,既有建设阶段的原因,也有使用阶段的原因,鉴定时需要逐一甄别。

  〔4〕责任归属复杂。回迁楼建设涉及到政府、房地产商、设计方、施工方等等。责任主体多,责任边界容易模糊,鉴定不仅要查清技术事实,还要为责任划分提供依据。

  笔者认为,回迁楼工程质量纠纷产生有下列的原因:

  〔1〕建材的耐久性早期缺乏足够的重视,使用一定年限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又比如新型建材的使用不当,在本文鉴定案例中的墙体裂缝产生的部分原因就是粉煤灰砌块的收缩变形引起。又比如旧有规范的欠合理条款对设计的影响。材料耐久性问题往往在建成多年后才逐步显现,早期重视不够,后期问题集中爆发。

  〔2〕工期问题。回迁楼的工期大多要求比较紧,亦会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紧,施工环节就容易压缩,质量控制可能不到位。

  〔3〕造价不高。造价低很容易会造成施工方偷工减料,节省成本。造价低与质量要求之间存在天然张力,如果监管不到位,就容易出现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问题。

  〔4〕人们对于建筑质量的期望值高于工程质量本身。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建筑质量的要求亦在逐渐提高,现有建筑质量面临着考验。过去能接受的,现在未必能接受;过去不算问题的,现在可能成为投诉焦点。

  回迁楼的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关乎社会稳定,需要谨慎、认真进行。这篇文章通过对某回迁楼工程质量进行司法鉴定,引发思考,提出回迁楼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数据的公正性、鉴定规范选用、重复鉴定,并且加以讨论、分析其纠纷的特点与产生原因,有的提出了自己的初步想法,这些问题还需要同行共同讨论,从而实现司法与工程质量鉴定的完美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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