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编制的涉及范围〔问题1〕:竞争性磋商项目是否能够安排“唱标”?
答:竞争性磋商项目不能安排开标、唱标环节。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以及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法与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以及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与结果。
〔问题2〕磋商小组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的项目情形,是针对所有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磋商项目,还是仅针对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磋商项目?
答:是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下的“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所有项目,不专指自行选定评审专家项目。企业常用预算编制方法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四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这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很难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过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问题3〕采购限额标准以下,且集采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要委托集采机构进行采购吗?
答:采购限额标准以下,且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是属于政府采购范畴,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十八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预算编制的基本环节
〔问题4〕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通常可以签订几年?
答: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法律依据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问题5〕招标文件中是否能够对投标文件的排版、字体、格式和装订等因素分别设置不同的分值?
答:不可以。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明确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应当简化明确,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与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法律依据为《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细化采购活动执行要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应当简化明确,不得因为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暂未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南平市预算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