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实践中的核心问题与系统化改进路径探析山西永鼎司法鉴定中心 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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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华洲司法鉴定中心在当今城市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建筑行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建筑工程因其复杂性、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使得工程造价管理面临诸多挑战。由于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施工过程中变更多、影响因素复杂等现实情况,工程造价纠纷频发,进而催生了大量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解决的诉讼案件。系统总结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实践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已成为行业内外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实践中的主要问题

  〔1〕司法鉴定依据不充分

  鉴定资料是形成司法鉴定意见的基础,其完整性与真实性直接关系到鉴定结论的公正性与权威性。在实际操作中,常见因施工过程中资料管理不善,导致关键文件缺失,如图纸变更未归档、现场签证未办理、监理日志记录不完整、竣工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部分鉴定人员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可能采取主观推定方式继续鉴定,这不仅违背了鉴定工作的客观性原则,也可能导致结论偏离事实,影响司法审判的公正性。

  〔2〕现场勘查环节落实不到位

  现场勘查是获取第一手证据、验证书面资料真实性的关键环节。然而在实践中,部分鉴定人员对现场勘查重视不足,流于形式,“走马观花”式的勘查无法全面掌握工程实际情况,难以发现隐蔽工程、未按图施工部位及实际用料与设计差异等问题。勘查深度的不足直接导致鉴定所依赖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进而影响最终鉴定意见的科学性。深圳中一司法鉴定中心

  〔3〕对变更签证的理解存在偏差

  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原约定内容的重要补充,其在司法鉴定中具有等同于合同条款的效力。然而,由于部分签证内容表述模糊、权责不清,或签署程序不规范,鉴定人员在理解与采信上容易产生分歧。若未能结合上下文与工程实际综合判断,仅依据字面意思进行鉴定,极易导致鉴定结论偏离事实,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4〕工程量审核过程不够严谨

  工程量计算是造价鉴定的核心环节,其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最终造价结论。目前,部分鉴定机构将工程量计算工作交由辅助人员或经验不足的造价员独立完成,由于专业能力有限或复核机制不健全,常出现工程量重复计算、漏项、计量规则使用错误等问题。这类基础性错误若未在审核中被发现并纠正,将直接导致鉴定意见失准,甚至引发二次纠纷。

  〔5〕计价依据使用存在偏差

  工程造价计价涉及海量的定额子目与复杂的计价规则,鉴定人员对定额理解不深、子目套用不当、费率取用错误等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在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的背景下,部分鉴定人员仍机械套用原有定额,未能根据工程实际做出合理调整,导致鉴定结果与市场现实严重脱节,影响鉴定结论的公信力。榆林科正司法鉴定中心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质量的系统化改进策略

  〔1〕严格审核鉴定依据,夯实资料基础

  针对鉴定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应在鉴定启动阶段建立标准化资料清单制度,由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限期提交完整资料,并进行交叉质证与认证。对于关键资料缺失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形,鉴定机构应建议法院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补测、补绘或依据现有图纸与现场勘查结果进行合理性推定。同时,探索建立“资料完整性评估”前置程序,对不符合鉴定条件的案件暂缓启动,从源头上保障鉴定工作的基础质量。

  〔2〕规范现场勘查程序,强化证据固定

  现场勘查应在法院组织下,由鉴定人员与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鉴定机构需提前制定详细的勘查方案,明确勘查重点、方法与程序,并报法院备案。勘查过程中应着重关注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的差异、隐蔽工程状况、关键节点做法等,并通过拍照、录像、取样等方式多角度固定证据。勘查记录须由各方当场签字确认,确保勘查结果的客观性与可追溯性。

  〔3〕明确变更签证的认定原则与程序

  对于存在争议的变更签证,鉴定人员不应自行做出认定,而应从专业角度分析其合理性、必要性及与合同的关联性,并提供多种可能的解释方案供法院裁判参考。如双方当事人对签证内容有重大分歧,鉴定机构应建议法院优先就签证效力问题进行审理,在取得明确认定结论后再继续开展鉴定工作,避免因基础法律关系不明导致鉴定意见存在根本性缺陷。遵义市通鉴司法鉴定所

  〔4〕建立工程量多层审核机制

  工程量计算应由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主导,并设置交叉复核与技术负责人审定制度。建议按施工工序或分部分项系统编排计算书,做到条目清晰、来源可溯。对于复杂节点或争议部位,可采用不同人员背对背计算并进行结果比对的方式,最大限度降低人为差错。同时,鼓励运用BIM建模、激光扫描等信息化手段辅助工程量核算,提升计算效率与准确性。

  〔5〕提升计价过程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在计价环节,鉴定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定额套用、费率选取、价差调整等关键内容进行集体讨论与交互审查。对于定额缺项或不适用的情形,可按合同约定优先原则,参照市场询价、类似项目对比或专家论证等方式合理确定价格。同时,建议在鉴定报告中专设“计价原则说明”章节,清晰阐述各项费用的计取依据与计算过程,增强鉴定结论的透明度和说服力。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作为连接工程专业与司法审判的桥梁,其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与效率。面对当前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必要从制度设计、程序规范、人员能力等多方面系统推进改革。鉴定机构与从业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专业建设,司法部门也需强化对鉴定活动的监督与引导,共同构建一个科学、公正、高效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体系,为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山西永鼎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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