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案件办理随着住建部新一轮《工程量计算标准》的征求意见与逐步推进,工程造价行业正迎来一次重要的规则迭代。相比现行的2013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新标准在诸多构件计算规则上进行了细化、调整与补充。这些变化将直接影响到造价人员在工程量清单编制、综合单价分析以及成本控制等环节的工作方式。为帮助广大造价从业者提前理解并适应新规则,本文以上下篇的形式,系统梳理13规范、18版征求意见稿及23版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柱、墙、梁、板、楼梯、预制混凝土构件以及模板等关键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演变。本篇(上)将重点聚焦柱、墙、梁、板、楼梯、一般预制构件、装配式预制构件及模板的计算规则变化。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柱
在2013版规范中,柱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柱高的确定根据不同类型有所区分:有梁板的柱高,应当自柱基上表面(或者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者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框架柱的柱高,应当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即马牙槎)并入柱身体积;依附于柱上的牛腿以及升板的柱帽,也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2018版征求意见稿对柱高的定义进行了统一简化:柱高为柱基上表面至柱顶之间的高度,其中楼层的分界线为各楼层楼板上表面,与柱帽的分界线为柱帽下表面;与砌体嵌接部分(马牙槎)的体积同样并入柱身体积内。对于构造柱,其高度定义为自其生根构件(基础、基础圈梁、地梁等)的上表面算至其锚固构件(上部梁、上部板等)的下表面。海淀司法鉴定审计标准
2023版征求意见稿在18版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特别区分了非通长构造柱与通长构造柱。柱高仍定义为柱基上表面至柱顶之间的高度,楼层分界线为各楼层楼板上表面,与柱帽分界线为柱帽下表面;与砌体嵌接部分(马牙槎)并入柱体积内。其中,非通长构造柱的高度,自其生根构件(基础、基础圈梁、下部梁、下部板等)的上表面算至其锚固构件(上部梁、上部板等)的下表面;而通长构造柱的高度,则自其生根构件的上表面直接算至柱顶。这一变化使构造柱的计算更加贴合实际施工中构造柱是否贯通楼层的不同情况。
〖2〗墙
2013版规范中,对于墙与板相交时的高度的具体计算规则未作明确约定。但在清单说明中给出了短肢剪力墙的定义:指截面厚度不大于300毫米、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大于4但不大于8的剪力墙;若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不大于4,则按柱项目编码列项。
2018版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了墙与现浇混凝土板相交时的高度计算规则:外墙高度算至板顶,内墙高度算至板底。同时在清单说明中指出,一般情况下墙柱、墙身、墙梁厚度(均不大于300毫米)相同,构造上无明显的区分界限。
2023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将墙高定义为:墙基上表面至墙顶之间的高度,与板相交时,外墙高度算至板顶,内墙高度算至板底。清单说明中增加了两条重要补充:第一,现浇混凝土柱与墙连接时,若柱单面凸出大于墙厚或双面凸出墙面,则柱与墙分别计算,墙算至柱侧面;若柱单面凸出小于墙厚,则柱与墙合并计算,柱凸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第二,对于异形柱,当各方向上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小值大于4时,应当按照混凝土墙项目编码列项。这些补充有效解决了实际工程中柱墙边界划分不清的争议问题。河南商丘司法鉴定所
〖3〗梁
2013版规范对于梁高的计算未作明确约定,清单说明中亦无相应内容。
2018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梁高的定义:当梁上部有与梁一同浇筑的现浇板时,梁高算至现浇板底。清单说明中还补充了若干要点:异形梁系指截面形状为非矩形的梁,例如花篮形、T形等,而加腋梁等矩形变截面梁不属于异形梁,仍按矩形梁处理;基础圈梁按圈梁项目编码列项,基础层的架空梁按现浇矩形梁项目编码列项;现浇混凝土构件中梁、墙的半径不超过12米时,按照弧形梁、弧形墙项目编码列项,半径大于12米时,则按照矩形梁、直形墙项目编码列项。
2023版征求意见稿在梁高定义上更加简洁明确:梁与板连接时,梁高算至板底。清单说明中增加了两个要求:第一,当梁坡度大于百分之二十时,需要在项目特征中描述坡度;第二,有梁板中的梁与板需分别编码列项。这意味着未来造价人员在编制有梁板清单时,不能再将梁和板合并为一个清单项,而应分开列项,从而更精确地反映不同构件对模板、混凝土等级及施工工艺的影响。
〖4〗板
2013版规范中,板的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中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无梁板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清单说明规定,现浇挑檐、天沟板、雨篷、阳台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雨篷或阳台。
2018版征求意见稿沿用了有梁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的方式,并明确板下柱帽并入板体积内。清单说明中,现浇挑檐板、天沟板与板连接时,仍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朝阳司法鉴定审计报价
2023版征求意见稿对板的计算规则进行了重大调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构件净体积计算。这一变化摒弃了以往有梁板体积合并计算的方式,强调按构件净体积分别计算。清单说明进一步规定,挑檐板、天沟板、雨篷板、凸飘窗顶(底)板、凸飘窗侧立板、下挂板、栏板、造型板等,均按“其他板”分别编码列项。其他板的水平方向与楼板、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界;水平方向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界;垂直方向与梁、楼板连接时,以梁、楼板的上下表面为界。这些细化内容使得各类非矩形、非水平的板构件有了清晰的归属和划分依据,减少了以往借用清单项导致的歧义。
〖5〗楼梯
2013版规范提供了两种计量方式:以平方米计量时,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不超过500毫米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以立方米计量时,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清单说明中明确,整体楼梯(包括直形楼梯、弧形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涵盖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梯的连接梁。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毫米为界。
2018版征求意见稿统一规定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不超过500毫米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清单说明中增加了对楼梯形式的描述要求,包括直形、弧形、螺旋;板式、梁式;单跑、双跑、三跑等。同时明确,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按照现浇楼梯项目编码列项。长沙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2023版征求意见稿则改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嵌入砌体墙内的部分并入楼梯体积内。清单说明指出,楼梯包括楼梯梯段、楼梯梁、楼梯休息平台、平台梁。楼梯形式仍应描述为直形、弧形、螺旋、板式、梁式、单跑、双跑、三跑等。当楼梯和楼板无楼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毫米为界。从面积计量转向体积计量,将使楼梯工程量与混凝土实际用量更加吻合,减少因梯段厚度、平台厚度差异导致的造价偏差。
〖6〗一般预制混凝土构件
本部分主要针对空心(条)板、大型板等一般预制构件。2013版规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300毫米×300毫米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但要扣除空心板的空洞体积。
2018版征求意见稿调整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不超过0.3平方米的孔洞所占体积,也不扣除不超过40毫米宽的板缝部分体积,同时空心板的空洞体积亦不扣除,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2023版征求意见稿基本延续了18版的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不超过0.3平方米的孔洞及宽度不超过40毫米的板缝所占的体积,空心板空洞体积亦不扣除,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相比13规范,新标准取消了扣减空心板空洞体积的要求,简化了计算,同时放宽了孔洞和板缝的免扣减范围,更符合预制构件生产的实际情况。华谦司法鉴定所
〖7〗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构件
本部分针对实心柱、单梁、叠合梁等装配式预制构件。2013版规范中尚未对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构件单列计算规则。2018版征求意见稿规定按成品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2023版征求意见稿则调整为按照设计图示构件尺寸以体积计算,同时将接缝灌浆层的体积并入构件体积内。这一变化反映了装配式建筑中灌浆套筒连接及接缝处理的工艺特点,使构件体积的计算更加完整,避免因忽略灌浆层而导致混凝土用量偏低。
〖8〗模板
2013版规范中,构造柱的模板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清单说明指出,混凝土模板与支撑(架)项目只适用于以平方米计量的情况,即按照模板与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计算;若以立方米计量,则模板及支撑(支架)应包含在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实体项目的综合单价中。2018版征求意见稿中未对模板规则作出新的约定。2023版征求意见稿重新明确了构造柱模板的计算方法:按照混凝土外露宽度乘以柱高以面积计算,与砌体嵌接处按混凝土外露面最大宽度计算。这一调整使得构造柱模板的计算更加直观统一,避免了因马牙槎部分模板面积难以确定而产生的争议。
综上所述,从13规范到23版征求意见稿,工程量计算规则在柱、墙、梁、板、楼梯、预制构件及模板等方面均呈现出精细化、清晰化及与施工工艺更紧密结合的趋势。造价人员需要及时跟进这些变化,在清单编制、投标报价及结算审核中准确应用新规则,避免因沿用旧习惯而产生偏差。下一篇将继续围绕其他构件及综合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深圳司法鉴定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