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区推广工程结算为了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有效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发布了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招标装配式业绩指标设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内容
装配式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工程特征指标设定: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设定装配式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工程特征指标时,原则上应先根据《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 13-426-2023)完成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
按照预评价认定意见,合理设置类似业绩的指标值。
单体建筑面积指标值计算范围:
按照《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 13-426-2023),一般装配式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实际指标值计算范围为首层建筑地面(有地下室的为顶板建筑面层)以上的全部楼层。
计算范围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体建筑面积指标值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打桩工程结算单
类似业绩指标值设定:
如果招标项目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高于《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中《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最低指标值,招标单位可按“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作为类似业绩指标值进行设定。
▲通知要求
泉州市各县(市、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遵照执行,以保证房屋建筑工程招标装配式业绩指标设定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通知意义
此通知的发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泉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招标装配式业绩指标的设定,提高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促进泉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的发展。
▲实施日期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即2024年10月11日起开始实施。江阴工程结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