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设方原因导致工程长期停工后复工的法律问题研究邵阳工程审计收费标准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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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合规性审计招标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建设方原因导致工程长期停工后复工,是否应当重新订立合同以及如何确定计价依据,是实践中常见的争议焦点。本文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及工程实践,对这一问题进行系统分析。

  一、基本案情与争议焦点

  河北地区某工程于2013年开始施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采用2008年定额作为计价依据。2014年,因建设单位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停工。停工期间,施工单位已与原建设单位结清相关款项,但未以甲方原因导致停工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2019年,原建设单位联系施工单位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此时,河北省已实施2012年定额标准。由此产生的核心法律问题是:施工方能否要求重新签订合同,并采用2012年定额作为计价依据?

  二、建设单位未变更情况下的法律分析

  (一)合同效力与变更请求权基础

  在原建设单位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原施工合同仍然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施工方在停工期间未行使合同解除权,视为对合同的继续存在予以认可。工程完了多久要进行审计

  然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程长期停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发生显著变化,且定额标准已经更新,可认定为情势变更情形。

  (二)计价依据变更的合理性分析

  施工方要求采用2012年定额作为计价依据具有正当性理由。首先,定额标准的更新反映了建筑市场成本水平的变化,继续沿用2008年定额无法体现工程实际成本。其次,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程长期停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风险不应由施工方单独承担。最后,采用新的定额标准更符合工程造价的公平原则和实际成本补偿原则。

  (三)法律路径选择

  施工方可以采取以下法律路径:

  1.依据情势变更原则,与建设单位协商变更合同价格条款;镇江解决工程纠纷审计中心

  2.如协商不成,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3.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申请进行工程造价鉴定,以实际成本为基础确定工程价款。

  需要注意的是,施工方不能单方面主张原合同无效并要求重新签订合同,但可以基于公平原则要求调整合同价格条款。

  三、建设单位发生变更情况下的法律处理

  (一)合同相对性原则的适用

  如果建设单位主体发生变更,原施工合同原则上不能约束新的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仅对缔约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新的建设单位与施工方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需要重新订立施工合同。

  (二)新合同的订立原则

  新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内容;南京正规工程纠纷审计机构

  2.采用现行的2012年定额作为计价依据;

  3.明确工程范围、工期、质量等核心条款;

  4.对已完工程和待完工程进行明确界定。

  (三)权利义务的承继问题

  如果新的建设单位承继了原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停工期间的损失承担、已完工程价款的支付等历史问题,应当在新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实务操作建议

  (一)证据收集与保全

  施工方应当注重收集和保存以下证据:

  1.原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2.建设单位要求停工及复工的书面文件;

  3.停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变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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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协商过程的书面记录。

  (二)协商策略与技巧

  在与建设单位协商时,施工方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1.强调长期停工导致的客观情况变化;

  2.提供详细的成本变化分析报告;

  3.引用相关法律规定和类似案例;

  4.提出合理的价格调整方案;

  5.保持协商的灵活性和建设性。

  (三)法律救济途径

  如果协商失败,施工方可以考虑以下法律途径:

  1.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合同之诉;

  2.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3.在诉讼过程中申请先予执行,避免损失扩大。工程审计是什么机构做

  五、风险防范建议

  (一)合同条款设计

  在今后的合同签订中,建议加入以下条款:

  1.价格调整条款,明确在特殊情况下价格调整机制;

  2.停工损失承担条款,明确各方责任;

  3.合同变更程序条款,规范变更流程。

  (二)过程管理措施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对变更事项进行书面确认;

  2.完善工程资料管理;

  3.建立定期对账机制。

  因建设方原因导致工程长期停工后复工,施工方有权要求调整合同价格条款,采用新的定额标准作为计价依据。在原建设单位未变更的情况下,施工方可以基于情势变更原则要求变更合同;在建设单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应当重新订立合同。施工方应当注重证据收集,采取合理的协商策略,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完善相关条款和措施,防范类似风险的发生。邵阳工程审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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