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探讨推行过程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工程结算进度表

  装修工程结算明细表在2020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2020年7月住建部办公厅提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推行过程结算已经上升为国家顶层设计,成为了建筑业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截至2020年底,已经有十余个省、市相继颁布了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指导意见,陆续受到政府有关部门与市场主体的高度重视,然而过程结算的实行尚面临着阻力较大、各方主体行为亟需要加以规范的问题。


  通过对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地区与项目进行问卷调查、专家访谈等,总结出目前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下列的四个方面:


  〔1〕市场主体对过程结算行为的性质认知不统一。


  双方签署过程结算文件后,在相应结算节点以前若是存在计算错误、遗漏、不符合合同约定等现象,是否能够在后续过程结算中或者最终竣工结算时进行修改,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对于过程结算行为的性质并未达成共识。装修工程结算怎么做


  〔2〕政府有关部门对于过程结算文件的认可度差异比较大。


  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于投资的监管仍然依赖竣工结算,较为普遍的存在财政、审计等部门并不认可过程结算文件的现象。从2019年1月-2020年12月十余省市过程结算政策性文件的发布来看,山西省、浙江省和山东省3个省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等三部门联合发布,湖南省和福建省2个省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财政厅)等两部门联合发布,重庆市、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河南省和江西省等6个省份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反映出不同政府管理部门对于过程结算的重视程度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不同部门的协同管理水平较低。


  〔3〕市场主体过程结算管理的履约意识和能力不足。


  为了避免项目过程结算结果偏差导致的投资失控,发包人(尤其是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常常选择经过政府审计(或财政评审)的竣工结算作为最终支付依据,对于施工过程结算方式存在抵触情绪;市场主体对于施工现场造价适时管控能力不够,对项目节点划分不够科学、结算界面的计划安排经验不足。


  〔4〕合同条款对过程结算没有做出专门性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现有各类合同示范文本都是缺少过程结算的相应条款,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中亦是缺少对过程结算的针对性条款,对于过程结算的节点划分、价款范围,结算文件提交及审批时间、签署人的资格等重要问题,都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合同的完备性不足。工程结算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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