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于评审报告有异议应怎样处理工程结算争议调差

  招投标工程结算〔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应怎样处理?


  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评标过程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能进入评标现场吗?


  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若然是评标现场的组织人员可以进入,除此之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进入。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竞争性谈判项目中,已经开始谈判,在最终报价前,供应商退出谈判可以退还保证金吗?建设工程转包结算


  答:应当退还退出谈判供应商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四条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按照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4〕采购活动结束后,在存档时是只保留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文件,还是所有的采购文件?


  答:所有的采购文件都应当留存,留存时间至少15年。留存方式可以选择纸质或电子。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购文件包括了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5〕招标代理费,是由采购人支付,还是中标供应商支付?


  答:招标代理费用可以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也可以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代理费用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原则上是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第一款代理费用可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也可以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代理费用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原则上是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工程结算争议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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