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多久可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经质量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后,与发包单位之间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这一环节直接关系到建设双方的经济利益,也是项目管理成败的关键节点之一。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竣工结算常常面临诸多问题,不仅影响结算效率,更易引发合同纠纷。以下结合常见实践,对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中的典型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应思考。
(1)合同履行不严格,造价控制能力薄弱
建设工程通常经由具备资质的机构编制标底,依法通过公开、公平的招标、评标及定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对于一般项目,中标价即应作为竣工结算价。然而目前仍存在大量项目,在完成招投标并签订承包合同后,却在合同中重新约定“按实结算”,使得招投标过程仅起到确定施工单位的作用,未能真正形成价格约束。更严重的是,部分项目最终结算结果与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严重不符,如结算方式由“中标价+变更签证”变为全部按实结算;主要材料价格未按招投标及合同约定执行,转而采用信息价;工程造价下浮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擅自降低下浮比例等。这些问题充分反映出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环节的缺失。
(2)现场签证管理混乱,推高工程成本
施工过程中,本应及时办理书面签证,但实际操作中常常出现事后补签、依赖口头表态甚至记忆的情况。监理和业主代表有时未能认真核实实际工程量即予以签字,导致签证内容失真、工程量虚增。例如,某项目结算审核中发现一张预算外签证,称在挖土方时挖断下水管后,采用污水泵持续抽水一百余天。且不论挖断管道应即刻修复,单就抽水周期而言也严重违背常理。又如某维修项目,年底仅对个别项目进行抽查,绝大部分工作量未经现场核实,仅依据施工单位上报数据就予以认可,导致造价监管形同虚设。公司编制工程结算书
(3)设计深度不足,频繁变更导致造价失控
项目决策确定后,设计质量直接影响工程的投资效益。部分项目为赶工期,在设计深度明显不足的情况下仓促开工,导致施工阶段变更频发、现场签证不断,最终造成中标价与实际造价严重偏离。若现场管理再出现松懈,高估冒算等现象便难以避免。例如,某工程项目因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程款竟占结算总额的30%,充分暴露出设计阶段把控不严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4)合同条款缺陷埋下计价隐患
合同条款拟订不严谨、不规范,会给竣工结算留下诸多漏洞,成为高估冒算的重要诱因。尤其在采用总价包干模式的项目中,若对包干范围、价格调整条件与方式等约定不明或表述模糊,容易导致“包而不干”,最终仍需按实结算,使得合同失去约束意义。
(5)材料价格管理滞后,跨期高套与认价不及时现象突出
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频繁,而各地发布的预算价信息更新往往滞后,且多期价格区别不大,导致信息价严重偏离实际。部分材料的信息价甚至高出实际价格50%左右。由于一些项目工期较长,施工单位利用时间差“跨期高套”材料价格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对于价格波动较大的材料,本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认质认价,但现场管理人员常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手续,待工程结束后再行补认,此时已难以追溯当时市场价格,最终只能依靠主观判断协商定价,造成工程价款虚增。
综上所述,竣工结算阶段暴露出的问题,实质是项目管理全过程各类疏漏的集中体现。从招标与合同管理的松懈,到施工现场签证的随意,再到设计深度不足与材料价格控制的滞后,均反映出当前建筑工程项目在造价管控机制上的不足。因此,建设各方应高度重视结算管理,从规范合同条款、加强设计审查、严格现场签证管理、建立动态材料价格监测体系等方面系统提升造价控制能力,才能真正实现竣工结算的公平、高效与合规,保障建设工程顺利收尾。工程做结算需要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