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整理关于招标文件"条件设置"的问题及解答(上)永州装饰工程预算

  别墅装修工程预算采购需求直接决定采购活动成败。具体来说,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下面汇总梳理了财政部网站关于采购需求的网友留言咨询及答复,希望提供参考借鉴。


  〔1〕请问政府采购中,已经作为项目需求论证的专家,是否能够评审同一项目的采购?是否需要回避?


  答:现如今,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并未对参与项目需求论证的专家参加同一项目的评审做出禁止性规定。


  〔2〕在货物(设备)招标文件中,能否在技术需求中列举3个或3个以上的参考品牌(或设备核心组件的3个或3个以上参考品牌),要求供应商按参照或者相当于上述品牌或档次选用质量相当的产品投标?


  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资格条件、商务要求,在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基础上,要确保公平竞争,不得特定标明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不得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其他内容。若是必须引用某一品牌或生产商才可以准确清楚地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与要求,则应当在引用某一品牌或生产供应商名称前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的字样,而且所引用的货物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在市场上应当具有可替代性。围墙工程预算书


  〔3〕关于同一个项目多个分包采购的问题需咨询:采购人把多项采购内容编制成一个采购计划,然后一起委托代理机构作为同一个项目实施公开招标,并按照采购内容将项目拆分为2个分包,每个分包的采购需求、评分细则、合同签订和支付要求都不相同。请问:①采购人是否能够这样组项目分包,并且分别设置不同的评标办法和评分细则?②采购人是否能够要求供应商只可以参加一个分包的投标或中标?(供应商有能力参与两个项目,但若是采购人这样要求,是否属于不合理限制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答:①采购人可按照实际项目特点与采购需求合理划分采购项目和采购包,以及制定采购文件。②采购人可在采购文件中约定,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下不同采购包的采购活动,但是不可以同时作为两个采购包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4〕在非集采情况下,鉴于采购项目为物资采购,没有政府指导价,按照87号令第十条“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这种市场调查的实施方式有要求吗,是否必须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指定的网址(如政府采购网)还是公开的网站都行,若是发布后没有收到供应商调查询价的回复,是否能够以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名义,直接向多家潜在的供应商发函进行询价来实施这个市场调查呢?


  答: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对市场调查的实施方式没有具体的要求,由采购人自行确定市场调查方式。


  〔5〕某单位食堂需要采购410万元额度的食材,包括鸡鸭鱼肉,瓜果蔬菜,面粉调料等品种(也不局限于以上品种),具体需求数量不能确定,但要求供应商每天按当日需求配送,根据中标折扣率据实结算。请问这属于政府采购中的货物类还是服务类?若是属于货物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怎样确定核心产品。


  答:食材具有特殊性,可不确定核心产品,也可以按照需要分包采购。高档酒店工程预算


  〔6〕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中规定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中的“同一类别”怎样界定?


  答:“同一类别”是指项目的需求、特点、属性等相似,可以视为相同种类的项目。


  〔7〕采购需求中包含的标的物没有可执行的国家标准,可否使用相关的国际标准作为实质性要求?可否把符合国际标准的检测报告作为符合性证明材料?例如,采购某理化板要求提供高关注度物质检测报告(欧盟标准)。若是不可以是不是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如果按照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使用相关的标准作为资格条件或者评审因素,在没有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可以使用相关国际标准作为资格条件或者评审因素。


  〔8〕某公安机关统筹公开招标下辖单位的信息化设备,由于资金分别是各个下辖单位自己出,因此招标文件约定中标人需要按照各下辖单位最终的需求进行签合同,且自己承担下辖单位不签合同的风险。以上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答:对本部门本系统采购需求标准较为统一的采购项目,可以自愿归集需求后统一采购。


  〔9〕在公开招标方式中,某公安机关统筹招标下辖多个单位的专业设备,可能因为经费是由各个下辖单位筹集及承担的,招标文件中设定合同需和各个下辖单位签订且中标人需要承担因各个下辖单位采购需求变动不签订合同的要求。请问是否合规合法?


  答:采购人应当明确采购需求后再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并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跟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留言所述情形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文物修缮工程预算


  〔10〕①使用国外标准认证,但是国内认证公司出具的证书,例如CMMI用的是美国的标准,或者OCM、OCA是美国Oracle公司实施的标准,如果这些证书与采购项目实施的内容相关的话,是否可以作为加分项?②有些考试中心或者评测中心是国家部门下属设立的单位,他们自己设立的,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资质证书或者培训证书,若是证书内容与采购项目相关的话,是否能够作为加分项?③若是以上两种证书不能设置为加分项,是否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④是不是只有具有法律规定设定的证书可以作为加分项?⑤若是将与采购需求无关的证书设置为加分项,或者证书设置不合理,这是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吗?


  答:①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承认的评价证书能够作为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与评审因素。②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资质证书或者培训证书不宜作为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与评审因素。③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的设置是否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应按照项目具体情况判断。


  〔11〕我们是一家代理机构,受委托代理一个预算千万元以上展览布展项目。①采购人拟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方式,即招标前无设计方案,要求投标人提供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投标。那么在此情况下,因为没有设计方案,那么各家投标人自带方案,所有的施工材料、设备等等都不一致,也就是说各方没有统一的报价基础,这种情形下可否采用此类一体化招标方式?②如果财政部门批复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那么在初步评审确定统一的设计方案后,要求供应商按统一的方案二轮报价,怎样留取足够的时间给供应商作二轮报价,由于这种情况下的二轮报价显然不是当天供应商就能够做出来的,说不定需要好几天时间,评审现场怎样处理?


  答:对于留言所述的需求不明确,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应当采用竞争性磋商或者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先明确采购需求,再提供报价。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管理暂行办法》中,并未规定必须在当天提交最后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项目流程安排。永州装饰工程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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