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控制分析EPC总承包模式是目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其有提高项目效益、权责分明、总价合同的特点,一般适用于以工艺工程为核心技术的工程项目。这篇文章就EPC总承包模式管理进行了探讨。
EPC是英文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缩写,指的是一个总承包商或者承包商联合体与业主签订承揽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试车)等工作进行承包,实现各阶段工作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且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工程验收合格后向业主移交完整的可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业主或者业主代表管理工程实施的一种工程总承包模式。成功地运用这种模式可以达到缩短工期、降低投资的目的。
▲EPC总承包模式的特征
〔1〕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发包人(业主)不应过于严格地控制总承包人,而应给总承包人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中较大的工作自由。例如发包人(业主)不应审核大部分的施工图纸,不应检查每一个施工工序。发包人(业主)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进度,了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建设结果是否可以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的功能标准。
〔2〕发包人对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通常会采取两种方式:过程控制模式与事后监督模式。过程控制模式指的是发包人(业主)聘请监理工程师监督总承包商设计、采购、施工的各个环节,以及签发证书。发包人(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各个环节的监督,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
〔3〕EPC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整个过程负总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建设工程的所有专业分包人履约行为负总责。亦即是说,总承包人是EPC总承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在传统的承包模式下,建设单位即发包人则是建设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广州工程造价协会
▲EPC总承包的优势
〔1〕充分体现了设计在项目建设中的主导地位
在项目建设中,设计方案的技术水平、工艺水平是决定性因素,同时,设计院在其专业领域有着其他单位无法比拟的技术咨询力量,这就决定了设计在项目建设中的主导地位。
〔2〕有利于提高建设质量
专业设计院对项目前期的各项基础资料的分析整理相比其他单位更加全面、具体、深入与细致,对项目的认识更为充分,故而也就为项目的建设质量提供了有力的前期保证。
项目的建设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设计质量,这在以工艺技术为核心的大型项目中尤为明显。专业设计院能够在设计中统筹考虑设备选型采购、施工工艺水平,系统优化设计方案,可以有效地提高项目的设计质量,准确采购符合要求的工艺设备,进而在技术层面上确保项目质量。
〔3〕有利于项目投资控制
项目的建设投资水平主要取决于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对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的重要程度,业内普遍认同的观点是:项目产品成本的80%~90%是约束性成本,并且在项目的设计阶段就已经确定;而在工程实施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只有10%~20%。
在EPC项目投标过程中,专业设计院采取的设计方案既要满足业主的功能要求,又需要确保标价低,从而满足竞标的需要。这就使得专业设计院从设计方案着手降低工程造价。这不但是投标让利的问题,还是从源头上去挖掘潜力,故而有助于降低工程造价。工程造价读什么
〔4〕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
项目的建设周期包括了前期阶段、设计阶段、设备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和试运行阶段等,而设计咨询服务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专业设计院能够在设计阶段就考虑设备的选型采购,缩短设备的采购周期;能够在设计和设备选型的同时,按照施工工艺水平考虑结构形式与施工方法,缩短项目的施工周期;能够在施工的同时提前考虑进行设备的单机调试与联动调试,缩短项目的试运行周期。故而,以专业设计院为主体的EPC总承包,能够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的进度深度交叉,在保证各阶段合理周期的前提下缩短总建设周期。
〔5〕有助于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采用以专业设计院为主体的EPC总承包,项目建设由过去传统模式下的业主分阶段管理变为专业设计院统筹考虑,减少了管理环节,专业设计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无缝”介入也使项目建设过程更加专业化,项目管理更符合建设规律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在以专业设计院为主体的EPC总承包模式下,业主只需要签订一个EPC总承包合同。传统模式中的设计委托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施工合同等均纳入EPC总承包合同,合同关系简单明确,有助于项目的组织和协调。
▲EPC总承包模式的相关建议
〔1〕业主观念
业主的观念与行为影响制约着我国EPC总承包模式的发展。在我国现阶段体制下,业主类型比较多。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业主还不能接受EPC总承包的概念与模式。在许多业主单位内,仍保留着规模庞大的基建部门,并且习惯于将项目分解,让基建部门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等阶段的招标、发包与管理工作。对EPC总承包模式,部分业主甚至认为这种模式下的设计院扮演了“皮包公司”的角色。这种陈旧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EPC总承包模式的发展。
另一方面,以专业设计院为主体的EPC总承包是“交钥匙”式的服务,设计院承担了绝大部分工程风险。同时,只要满足业主约定的功能标准,设计院也具有设计优化和设计变更的空间。不过,在一些已开始实行EPC总承包模式的项目中,鉴于业主不能认识到这一点,组织与安排数量众多的业主代表参与项目的管理工作,对于项目的运作过程管得过多、过细,限制了专业设计院的主观能动性与拥有的正当权利,不能真正实现“责任与权利的统一”,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EPC项目的正常开展。深圳工程造价站
〔2〕功能招标
以专业设计院为主体的EPC总承包,其技术关键是功能招标。功能招标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①功能描述书的编写;②功能招标的方式和方法。现如今,我国对功能描述书编写的研究不多,对其内容、形式、要求与条件等没有形成指导性文件,功能描述书的质量参差不齐,对项目的实施与总承包商的选择有着很大的影响。而另一方面,对EPC总承包商的选择确定需要综合考虑评价投标单位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多项能力,这使得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提高了技术难度与要求,传统的招投标模式不适用于EPC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不过现如今许多EPC项目招投标工作还是参照传统模式进行,故而出现了一些问题。笔者建议,在目前形式下,EPC项目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这样能够为选择合适的总承包商提供范围上的保证。
〔3〕融资能力
按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出版的“FIDIC设计采购(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有关付款条款,当专业设计院以EPC模式总承包项目时,需要先期垫付一定比例的资金,这就要求设计院具有一定的融资能力。鉴于传统经济体制的原因,专业设计院融资能力一般比较弱,制约了专业设计院EPC总承包业务的发展。故而,有志于发展EPC总承包的设计院,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引进相关的专业人才,提升企业资信,深化与银行和投资公司的战略关系,提高自己的融资能力,为设计院发展EPC总承包业务创造资金条件与信用保证。
〔4〕工程监理和咨询单位的水平
以专业设计院为主体的EPC总承包模式顺应了“小业主、大监理”的发展趋势。EPC总承包模式由于其提供建设全过程服务的特点,对参与EPC项目的监理及咨询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对于招投标代理机构,要求其有驾驭EPC项目功能招标的能力;对于监理单位,不单单是一般的施工监理,还要求其具备对EPC项目的设计、采购、试运行等多元化业务监理和技术咨询能力。然而因为如今国内大多数工程监理及咨询单位是在传统的建设模式下生成的,其组织结构、人员素质和工作流程等不适应EPC项目的要求。为此建议工程监理及咨询单位顺应当前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发展趋势,对自身的机制进行适应性变革,从而满足EPC总承包项目的需要。
〔5〕组织结构的适应性
在专业设计院开展EPC总承包的实践过程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设计院的传统组织结构不适应总承包项目组织需要。
EPC总承包管理和设计管理有很大的不同。专业设计院对EPC总承包管理的财务制度、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谈判等方面缺乏经验,亦没有对应的管理程序文件与专业机构。这些不足往往造成设计院在运作EPC总承包项目时出现一些难题。
因此,专业设计院应以业务发展趋势为导向,统筹规划,努力实现传统设计院向以设计院为主体的EPC工程公司转变。
实行工程总承包是促进我国工程承包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建设单位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施经营战略变革,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并按照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实现对工程投资的科学管理与有效控制。建安工程造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