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资格证施工方承接的厂房给排水工程,投入使用不到一年,就发生了多处管道漏水的问题,施工方声称合同中并未约定后续保修及维修事宜,拒绝维修,故而,只可以找第三方来进行维修,这种第三方产生的维修费用是否能够出具造价鉴定报告,并且起诉对方呢?
首先,合同没有约定保修,并不是说干完工程就不用管了,关于保修这块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条及六十二天规定,施工方是有义务对施工工程进行保修的。
再说一下修复费用的造价鉴定。当正式告知施工方后,依旧未进行维修的情况,是可以自行维修或者找第三方维修的,当然,费用应当由施工方来出。
不过需要注意几点:需要确定漏水原因是由于施工方施工不当或者是质量问题导致的,并且明确修复的范围,超出修复范围的部分是没办法要求施工方来承担的。通常需要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维修方案后,造价鉴定机构再依据维修方案出具相应的造价鉴定报告。福建省司法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