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现场签证八大常见问题深度解析与系统性应对策略 202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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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现场签证是一项贯穿始终、至关重要且极其精细的管理活动。它不仅是合同履约过程中对既定范围、条件发生变化的书面确认,更是工程竣工结算时核定造价、划分责任的核心依据。签证工作的质量与规范性,直接而深刻地影响着项目的成本控制精度、结算效率以及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然而,审视行业现状,现场签证环节却常常成为管理链条中最薄弱的短板,各类问题频发,不仅给建设单位的成本管控带来巨大漏洞,也极易在结算阶段引发绵延不断的争议与纠纷,甚至对工程项目的整体效益与顺利交付构成威胁。本文旨在系统梳理新市场环境与政策背景下,建设工程现场签证中暴露出的八大典型问题,并据此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系统性应对策略,以期为项目管理者提供清晰的风险规避路径与管理提升指南。

  ▲问题一:核心概念混淆,签证本质认知模糊

  相当一部分项目参与人员,包括部分现场工程师与管理人员,对于“现场签证”这一核心概念的理解存在严重偏差。他们常常将其与“工程洽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索赔”等其他工程管理文件混为一谈,这种概念层面的混淆直接导致了签证签发、管理与归档工作的混乱无序。

  本质辨析:现场签证,特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所确定的工程内容范围之外,因施工现场各类突发或非预期的实际情况(如地质条件变化、非承包人原因的停工、零星用工、材料代换、措施调整等),涉及工期、费用增减变化的事实事件,进行即时确认并办理书面手续的过程。其核心在于“对已发生事实的确认”。而设计变更是对原合同图纸的修改指令;工程洽商是对施工方案、工艺等的协商记录;索赔则是依据合同条款就对方违约或应承担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提出的补偿要求。例如,设计变更发出后,为确认因变更而实际增减的工程量及因此发生的特定措施费用,需办理签证。若将变更指令本身误当作签证,就会遗漏对实际执行结果的量化确认,为结算埋下隐患。

  应对策略:项目伊始,即应对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尤其是工程、成本合约部门人员进行专题交底,明确界定现场签证的定义、适用范围及其与相关文件的区别。在项目管理制度中,以流程图和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清晰展示各类文件(变更、洽商、签证、索赔)的发起条件、审批路径和最终归宿,从认知源头杜绝混淆。

  ▲问题二:责任意识缺位,未经核实随意签证

  部分建设单位派驻现场的业主代表或造价工程师,缺乏应有的成本控制意识和职业责任感,在面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签证单时,往往不深入现场实地勘察、不核对原始施工记录、不进行必要的计量复核,仅凭施工方一面之词或粗略描述便草率签字确认。这种“以签代审”的不负责任行为,实质上放弃了建设单位在过程成本控制中的关键监督权。

  风险示例:施工单位可能利用场地条件的复杂性,虚报土方开挖难度和运距;在隐蔽工程中夸大实际工程量;或将合同内已包含的施工内容、应由其承担的风险费用包装成签证事项进行申报。管理人员若不经核实即予认可,将直接导致建设资金的无谓流失。

  应对策略:建立健全“先核实,后签证”的铁律。要求所有签证必须附有详实的支撑材料,如现场测量记录、影像资料(带日期水印)、施工日志摘录、相关指令或变更文件编号等。造价人员必须依据图纸、合同及现场证据进行独立核算。推行“联合现场收方”制度,要求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代表共同参与现场实测实量,并当场签署原始记录,作为签证附件。

  ▲问题三:时效原则沦陷,事后补签泛滥成灾

  时效性是现场签证具有法律证明力和准确性的生命线。原则上,签证所涉事件一旦发生,双方人员应立即在现场进行测量、描述、取证并启动会签流程。然而现实操作中,“口头承诺、事后追认”的模式极为普遍,甚至到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阶段,仍在大量补办签证手续。

  危害分析:时过境迁,现场状态已改变,记忆模糊,补签内容极易与原始情况不符。施工单位可能利用此机会,将未实施的内容、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的工作量或虚构的事项写入补签单。由于缺乏当时的客观证据,建设单位在结算审核时往往陷入被动,难以有效反驳,纠纷风险陡增。

  应对策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现场签证的办理时限(例如,事件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并规定逾期未办理的,视为不影响工程造价或承包人放弃相关权利(具体条款需依法依约严谨设定)。利用信息化项目管理工具,推行线上签证流程,系统自动记录发起时间,并对超期流程进行预警,将时效要求固化于系统之中。

  ▲问题四:内容管理失控,日期不符与重复签证

  部分签证单存在签署日期与实际事件发生日期严重不符的情况,这可能是经办人疏忽,也可能是人为倒填日期以规避合同中的某些时限规定。更为严重的是,对同一工程内容进行重复签证。例如,某项管道改移工作,已在前期一份综合性技术洽商签证中包含了全部工程量,后期又就其中的土方开挖、回填等单项工作再次办理签证,导致工程量重复计取。

  问题根源:项目管理方缺乏对已签发签证的集中、动态台账管理。签证信息孤立、分散,不同管理人员之间信息不通,给重复申报和篡改留下了空间。

  应对策略:建立统一、连续的《现场签证管理台账》。台账应编号连续,详细记录每份签证的编号、事项摘要、关联的变更或指令号、发生时间、申报时间、批复时间、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经办人等信息。所有签证必须经合约部统一登记编号后方可进入审批流程,有效杜绝重复和“黑户”签证。定期对台账进行复盘核查。

  ▲问题五:公正原则失衡,只增不减选择性签证

  部分施工单位在申报签证时,采取利己主义策略:对于因变更或优化而减少工程量的“负项”或“减项”,故意隐匿不报、拖延不办;而对于隐蔽工程或难以复核的工序,则利用其隐蔽性,尽可能多报工程量。这种“只增不减”的选择性签证,严重破坏了造价控制的公平性和完整性。

  核心痛点:项目管理人员的注意力往往被“新增费用”所吸引,而对于“费用减少”敏感度不足,缺乏主动追索减项签证的意识和机制。

  应对策略:在管理制度中明确强调,现场签证必须遵循“实事求是、有增有减”的原则。要求造价工程师或合约工程师在审核任何一份涉及工程量变化的变更指令或技术方案时,必须同步分析其可能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双向变化,并督促相关方对减项内容办理确认手续。将减项签证的办理情况纳入对成本管理人员的考核范畴。

  ▲问题六:形式要件缺失,签字不规范效力存疑

  一份规范、有效的签证,其形式要件必须完整、清晰。但实践中,签证单常常存在描述模糊、计量依据不清、附件不全等问题。尤其关键的是签字环节,五花八门,效力堪忧:

  〔1〕只签名不表态:仅有签名,无任何其他文字。此举仅能证明签字人“看过”此文件,无法推断其是否同意其中内容,结算时争议极大。

  〔2〕签名+“同意”:虽表达了肯定态度,但“同意”二字过于笼统。同意的是什么?是同意事实发生,还是同意所列工程量,抑或同意所述单价和总价?语义模糊,易产生歧义。

  〔3〕签名+“情况属实”:这只证明了所述事件或状况是真实的,但并未对由此产生的费用计算方式、计价原则以及是否纳入结算做出确认。施工方可能主张“情况属实即应计价”,而建设方可能主张“属实仅指事实,费用另议”。

  规范做法:签字意见应明确、完整。建议采用如下范式:“经现场共同测量核实,以上工程量/事实记录准确。同意按合同约定计价原则(或另行商定的XX单价)计入结算。”签字栏应预留足够空间,避免意见潦草难以辨认。

  ▲问题七:合同依据漠视,盲目签证与越权签证

  部分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合同条款、特别是计价条款、风险分担范围及包干内容研究不深,被施工单位误导,对原本属于合同风险包干范围、或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的内容签发签证。例如,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对投标时已明确的施工技术措施(如基坑降水)因实施时间延长而申请“台班补偿”;或对合同明确约定由承包方承担的少量零星用工进行签认。

  同时,流程倒置问题突出:设计变更或工程指令未能遵循“先估价,后施工”或“边施工,边估价”的原则。技术部门直接将变更下发施工,未同步通知合约部门进行费用测算与审批,导致项目后期成本严重失控,合约管理形同虚设。

  应对策略:强化合同交底,确保每一位可能涉及签证的管理人员都清楚了解合同的价格模式、包干范围、风险划分及变更计价原则。建立严格的变更签证前置审核流程,任何涉及费用变化的指令,必须经合约部门进行费用影响评估并会签后,方可正式下发实施。推行“无预估费用审批,不得施工”的强制规定。

  ▲问题八:文件管理散乱,原始证据链断裂

  签证本身是结论性文件,其可信度和可计量性高度依赖于背后完整的支撑证据链。许多项目签证档案中,仅有最终的签证单,缺失关键的原始记录:如没有现场测量草图、尺寸标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影像照片、材料进场验收单、停复工通知、往来函件等。这使得在结算审计或纠纷处理时,对签证内容的真实性、工程量的准确性无从核查,陷入“空口无凭”的窘境。

  应对策略:实行签证文件“包”管理制度。规定每一份签证必须形成一个独立的文件包,其中至少应包括:①签证申请审批单(流程文件);②签证事实确认单(核心结论);③现场原始测量、记录图表;④相关影像资料;⑤与之关联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会议纪要等文件的编号或复印件;⑥费用计算书。由专人负责归档,确保证据链完整、可追溯。

  ▲总结与展望

  现场签证管理绝非简单的签字盖章,它是一项融合了技术、经济、合同与法律的综合性管理工作,是项目成本控制体系的“神经末梢”。上述八大问题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当前签证管理的主要风险点。要系统性地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意识、制度、流程、技术四个层面协同发力:

  1.强化意识教育:提升全员,尤其是现场工程与成本人员的契约精神、成本意识和专业素养。

  2.完善制度体系:制定详尽、可操作的《项目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明确权责、规范格式、固化流程、严明时效。

  3.优化管理流程: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签证流程线上化、透明化、可追溯,打破信息孤岛,强化部门协同。

  4.注重证据管理:树立“无证据,不签证”的理念,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的全过程档案管理体系。

  唯有如此,方能将现场签证从“成本漏洞”转变为“管理抓手”,有效保障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与合规运行,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构筑起坚实的风险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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