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向明晰定分止争2024工程量清单计价新规七大核心变化深度解读安阳质量司法鉴定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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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阳司法鉴定费用作为一名常年深耕造价领域的专业人士,笔者曾亲历2017至2021年间因计价依据模糊、风险分担不清而引发的诸多纠纷,频繁穿梭于仲裁庭与法院的经历,使我对工程造价争议的生成机制与解决之难有了切肤之痛。正因如此,当2024年12月30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以下简称“2024新标准”或“新标准”)正式发布时,我几乎是本能地从“如何预防与化解纠纷”这一视角切入,对新旧条文进行了细致比对。经过梳理,我认为本次修订中,有七大核心变化尤为关键,它们共同指向一个清晰的目标:明晰规则、合理分担风险、引导诚信履约、构建高效争议解决通道。以下便是对这七大变化的逐一解析。

  ▲变化一:新增工程的计价规则——强调“合理适用”而非简单套用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增工程项目,其计价一直是争议高发区。2024新标准明确了其处理顺序:首先寻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适用”项目单价;若无“适用”但有“类似”项目,则可参考类似项目单价;若既无“适用”也无“类似”,则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合理单价。盘龙城司法鉴定

  此处的核心进步在于对“适用”一词的深化诠释。新标准精神实质在于,即便原清单中存在名称或编码完全相同的项目,但若其综合单价因投标策略(如不平衡报价)等原因明显畸高或畸低,与新增工程的实际成本构成严重不符时,该单价可以被认定为“不适用”。这打破了以往可能存在的机械套用规则,引入了“合理性”审查的维度,防止一方利用旧单价在变更中不当得利,为协商确定公平价格提供了根本依据,从源头上减少了因变更计价不公引发的争议。

  ▲变化二:清单缺陷项目的调整方法——建立清晰的三步处理逻辑

  工程量清单出现缺项、漏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统称“缺陷”),是造价人员最常面对的棘手问题之一,往往导致漫长的相互质疑与谈判。2024新标准为此构建了层次分明的处理路径:

  〔1〕直接采用适用单价:已标价清单中有完全“适用于”该缺陷项目的综合单价,则直接采用。再次强调,“适用于”意味着在工程内容、施工条件、技术标准上具有可比性。湖北司法鉴定流程

  〔2〕合理参考类似单价:若无完全适用的,但有“类似”项目,可在合理范围内参考其单价。这里的“合理范围”是关键,需考虑工艺、材料、工效等方面的差异。标准以“地面贴砖”为例生动说明:瓷砖规格从普通尺寸变为大尺寸,不仅主材价格变化,铺贴所需的人工配置(从单人操作变为双人配合)、损耗率、工具都可能不同,因此参考类似单价时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换算调整,而非简单直接套用。

  〔3〕协商确定全新单价:当既无适用也无类似项目时,则回归市场原则,由双方根据实施该项目的合理成本与利润协商确定。这要求双方基于成本数据和市场信息进行诚信磋商。

  这一递进式规则,为处理清单缺陷提供了标准化“解题步骤”,极大压缩了模糊地带,减少了无谓的“拉锯战”。

  ▲变化三:措施项目费的计价与动态调整——从模糊包干到精细管理

  措施项目费因其与施工方案紧密挂钩,历来是计价与调整的难点。2024新标准对此进行了系统性重构,变化显著:

  〔1〕计价方式转变:明确措施项目清单宜采用总价计价方式,也可采用费率计价,但原则上措施清单内的费用不再采用与分部分项工程相同的单价计价模式。这更符合措施费的整体性、方案性特点。贵州华天司法鉴定

  〔2〕引入动态调整机制:这是一项重大创新。当因工程变更或发包人责任事件导致合同工期发生实质性延长或缩短时,措施项目费可相应调整。标准给出了计算公式:

  `措施项目调增(减)价格=延长(缩短)工期×措施项目中期运行费用/合同工期`

  其中,“措施项目中期运行费用”需依据新增加的“措施项目费用分拆表”计算。该表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时,将总价措施费分解为与工期直接相关的“运行费”(如管理人员工资、临时设施租赁费、部分机械维持费)和与工期关联度不高的“一次性费用”。这为工期变化时的费用调整提供了科学、量化的依据,避免了以往“一刀切”或完全无法调整的困境。

  〔3〕编制责任与风险归属清晰化: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其完整性及准确性风险原则上由投标人(承包人)负责。这体现了“谁编制、谁负责,谁对施工方案有控制力、谁承担主要风险”的原则。但对于发包人提供详细图纸并要求严格按图施工的专项措施,则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风险归属也随之调整。

  〔4〕具体项目列项调整:新标准将“脚手架”、“垂直运输”、“施工降水”等从原有的单价措施项目转为总价措施项目,以“项”计量。同时,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细分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四个子项,分别列项报价。这使得措施费的构成更加透明,便于管理和考核。总结司法鉴定工程

  ▲变化四:合同未约定情形下的材料价差调整——引入公平原则与合理分摊机制

  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时,合同若未约定调价办法,极易产生纠纷。2024新标准对此类“合同漏洞”情形提供了补充规则:

  当市场物价出现异常波动,且此波动超出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投标时可预见的范围时,即使合同未约定,发承包双方也可就受影响的清单项目价款进行调整,相关费用可由双方合理分摊。

  这一规定引入了“异常波动”和“不可预见性”作为触发条件,并倡导“合理分摊”而非单方承担,体现了公平原则和风险共担的理念,为解决因物价剧烈上涨/下跌引发的僵局提供了法律与技术依据。同时,标准也明确了调整范围通常为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等)和人工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及暂估价一般不在此列。

  ▲变化五:风险分担原则的系统性明确——权责对等,风险可控

  新标准通篇贯穿并强化了清晰的风险分担原则,可概括为“谁的责任,谁承担;谁能更好地控制风险,谁承担”。具体体现在:

  清单准确性风险:在单价合同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在总价合同中,此项风险则转移至承包人。措施项目清单的风险,则主要归属其编制方(通常为承包人)。

  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明确了风险分担的界限。因发包人原因(如设计变更、指令延迟)导致的施工周期变化,进而引发的价格波动风险,应由发包人承担;而因承包人自身管理效率、施工组织等原因造成的延误及相应风险,则由承包人自负。

  这些原则性的规定,为在合同中细化各类风险分配提供了上位法依据,旨在减少履约过程中的相互推诿。中河司法鉴定

  ▲变化六:力推过程结算,固化竣工结算效力——从事后算总账到过程可确认

  为根治竣工结算阶段“争议集中爆发、耗时漫长”的顽疾,2024新标准两大举措值得关注:

  〔1〕新增过程结算规定:明确鼓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时间节点或工程形象进度分段对已完工程进行价款确认。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工程量与单价原则上在竣工结算时不再重新计量与计价(措施费、总承包服务费等特定项目除外)。这相当于将竣工结算工作前置化、常态化,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分歧,避免问题堆积。

  〔2〕强调竣工结算终局性:新标准新增条款,明确规定承发包双方就竣工结算达成书面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得再行要求推翻或重新审核。这一规定旨在维护结算结果的严肃性和稳定性,遏制“久拖不结”、“结而不终”的现象,对诚信履约方是强有力的保护。

  ▲变化七:创新争议解决机制——引入专业高效的争议评审

  在争议解决途径上,2024新标准做出重要调整:

  增设争议评审委员会(DRB/DAB)机制:鼓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或在争议发生后共同委托成立由造价工程师、工程纠纷调解员、律师等专业人士组成的争议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可在争议早期介入,进行调研、听证,并提出非强制性的评审意见或建议。其专业、高效、灵活的特点,有助于在纠纷升级为仲裁或诉讼前将其化解。司法鉴定条例天津

  简化其他途径:与此相对应,新标准删除了原标准中关于“造价管理机构解释或认定”、“监理工程师暂定”等争议解决方式,体现了回归合同约定、尊重市场机制、依托专业第三方解决专业纠纷的导向。

  事实上,争议评审机制在国内一些大型或复杂项目中已悄然试行并取得良好效果,由兼具技术、经济与法律知识的调解员主导,在矛盾初期进行“专家会诊”,有效防止了纠纷的扩散与升级。新标准将其纳入,正是对市场实践成果的认可与推广。

  ▲综述:新标准的核心价值与行业展望

  综上所述,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的七项核心变化,并非零散的条文增改,而是一套旨在系统优化建设工程计价秩序、预防和减少价款纠纷的组合拳。它通过细化计量计价规则、建立风险动态共担机制、推行过程结算、创新争议解决途径等方式,致力于将模糊地带清晰化,将不可控风险合理化,将事后争议部分前置于过程管控中解决。

  对于发承包双方、造价咨询机构、司法仲裁人员等所有市场参与者而言,深入学习并理解新标准的精神与具体规定,已成为一项紧迫而必要的任务。它不仅是在未来项目中合规操作、保护自身权益的“必修课”,更是推动整个建筑行业从粗放管理走向精细化管理、从对抗博弈走向合作共赢的重要契机。新标准的全面实施,有望为构建一个更加诚信、透明、高效的建设工程市场环境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安阳质量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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